中央储备粮大庆直属库 储粮化学药剂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风险分析 直属库及承储企业发生储粮化学药剂事故以及其他中央储备粮承储企业发生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危及人身及中央储备粮等财产的安全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储粮化学药剂是粮食仓储企业安全工作的重点,管理不善、防范不力都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在储存过程中,有可能发生泄漏、丢失等事故;在使用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在废弃过程中,有可能发生中毒、环境和水体污染等事故。 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直属库生产作业事故应急体系包括直属库应急指挥部、承储企业应急领导小组、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见图—1)。直属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主管副主任担任,指挥中心成员由各科负责人、 监管处长、各承储企业负责人组成。直属库应急管理办公室由安保科牵头,有关单位参加。承储企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组建相应的应急管理机构。 2.2各级组织指挥体系职责 2.2.1直属库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储粮化学药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研究直属库系统储粮化学药剂的安全管理情况,决定事故应急工作措施,制定直属库系统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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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开展储粮化学药剂安全管理工作检查。 (4)组织实施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应急队伍骨干培训。 (5)组织或协助组织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以及救援协调工作。 (6)负责对重特大事故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工作。 (7)组织预案的演练,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2.2.2承储企业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险品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总公司、物流公司、直属库有关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本单位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应急工作预案并组织落实。 (2)组织成立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开展全员应急知识培训和预案演练。 (3)提前准备抢险救援物资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4)加强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确保遇到突发储粮化学药剂事故时得到有力援助。 (5)出现储粮化学药剂事故时自行启动应急预案,动用一切力量保证职工人身和中央储备粮等国家财产安全,并及时按照程序上报。 (6)组织或协助组织储粮化学药剂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3 预防和预警 3.1预防和预警信息 各承储企业要掌握本单位储粮化学药剂储存、使用和废弃情况。储粮化学药剂库和熏蒸仓房必须设置警戒线和警示标志,并派专人巡视或看守。当产生药剂泄漏时,要立即发出预警信号,通知现场人员知晓,向直属库、分公司报告,并视情节向当地政府通报情况。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指导思想 强化规章制度的落实,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加强监督检查,重在防范。对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应对,要准备充分,尽可能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并将损失降到最低。 3.2.2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员预防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和自我保护的意识,能够将事故加以预防和控制。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事故应急组织指挥机构,落实事故抢险责任人和抢险队伍。根据中央储备粮管理特点,直属库配备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承储企业组建抢险突击队、安全保卫队、后勤服务队、救护队等,并配备事故应急技术指导组。 (3)处置方案准备。根据储粮化学药剂储存、使用和废弃中的作业特点、环境状况、管理与法规要求进行相应的处置方案准备。 (4)安全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制度、查预案、查通信、查隐患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3.2.3储粮化学药剂事故的预防 (1)对储粮化学药剂事故的预防要从购买审批开始把关,要严格控制药剂购买的品种、数量。药剂购买人员要对药剂质量负责,避免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2)药剂运输由销售商负责送货,企业不得自行运输。 (3)药剂要存放于符合要求的药剂库内,由专人看管和发放,实行“双人双锁”管理。要严格执行药剂领用审批手续。 (4)在进行粮食熏蒸作业时,作业人员需佩戴防护用具作业,熏蒸仓房周围要设立警戒线。 (5)熏蒸时药剂投放要严格遵守规程,避免熏蒸时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6)对储存药剂的容器进行定期检查,防止药剂泄漏或丢失。 (7)当发生洪灾、火灾等灾害危及药剂安全时,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及时转移至安全地带。 4 处置程序 4.1应急响应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以及时、快速、有效为原则,在确保职工生命安全,避免或降低环境污染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4.2 应急报告 4.2.1报告程序 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发生后,承储企业应迅速向直属库、应急指挥部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直属库应急指挥部向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4.2.2报告内容 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名称、发生时间、地点和部位、储粮化学药剂名称、数量。 (2)人员伤亡情况。 (3)事故简要情况。 (4)已采取的措施。 在处理过程中,承储企业应尽快了解事态进展情况,并随时报告。详见下一页〈储粮化学药剂事故报告内容一览表〉 储粮化学药剂事故报告内容一览表
4.3应急响应分级 4.3.1事故分级 (1)符合下列条件的为Ⅳ级 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下。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Ш级 a.一次死亡1-2人; b.一次急性中毒10人以下; c.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П级 a.一次死亡3-9人; b.一次急性中毒10-30人; c.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级 a.一次死亡10人以上; b.一次急性中毒30人以上; c.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000人以上; d.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 4.3.2按照事故分级原则,确定应急响应级别。 4.4应急响应行动 事故发生后按照如下流程(见图—2)实施应急响应。 4.4.1Ⅳ级应急响应 发生Ⅳ级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后,以承储企业处置为主,并及时报告直属库应急指挥部。直属库应急指挥部要根据事故处置进展情况,报告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
图—2 4.4.2Ⅲ级应急响应 (1)承储企业现场负责人要立即组织现场抢救工作,并通知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直属库应急指挥部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a.迅速隔离事故现场,抢救伤亡人员,撤离无关人员及群众。 b.迅速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分析事故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c.协调现场内部和外部应急资源,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各抢险队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d.根据现场事态发展及时调整现场处置方案。 e.当承储企业救援力量不足时,立即请求地方有关部门进行支援。 f.及时向直属库应急指挥部汇报现场情况和指令落实情况。 g.立即组织启动现场环境监测,定时向上级和地方有关部门报送检测结果。 h.做好事故波及区域员工和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 (2)直属库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将情况上报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增加值班人员,并与分公司指挥中心和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保持紧密联系。直属库应急指挥部主要领导要带领工作组奔赴现场组织救援,并及时将救援情况向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及当地相关部门报告。根据现场需要,组织和协调当地救援力量,及时有效开展救援工作,避免损失和影响进一步扩大。 4.4.3Ⅱ级应急响应 (1)承储企业现场负责人要立即组织现场抢救工作,并通知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直属库应急指挥部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a.迅速隔离事故现场,抢救伤亡人员,撤离无关人员及群众。 b.迅速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分析事故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c. 当承储企业救援力量不足时,立即请求地方有关部门进行支援。 d.协调现场内部和外部应急资源,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各抢险队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努力控制事态发展。 e.根据现场的变化及时调整应急处置方案。 f.及时向直属库应急指挥部汇报现场情况和指令落实情况。 g.立即组织启动现场环境监测,定时向上级和地方有关部门报送检测结果。 h.做好事故波及区域员工和群众思想稳定工作。 (2)直属库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将情况上报总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加强值班,并与指挥中心和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保持紧密联系。直属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要带领工作组赴现场组织指挥,并及时将救援情况向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及当地有关部门报告。根据现场事态情况,组织和协调当地救援力量,及时有效开展救援工作,避免损失和影响进一步扩大。 4.4.4Ⅰ级应急响应 (1)承储企业现场负责人要立即组织现场抢救工作,并通知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直属库应急指挥部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a.迅速隔离事故现场,抢救伤亡人员,撤离无关人员,组织疏散周边群众。 b.迅速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评价现有救援方案可行性,并迅速决定初步处置程序,组织指挥各抢险队伍按照职责分工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尽最大努力控制事态发展。 c.立即请求地方有关部门进行支援。 d.协调现场内部和外部应急资源,统一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e.根据现场的变化及时调整现场处置方案。 f.及时向直属库应急指挥部汇报现场情况和指令落实情况。 g.立即组织启动现场环境监测,定时向上级和地方有关部门报送检测结果。 h.做好事故波及区域员工和群众思想稳定工作。 i.组织落实危险化学药剂事故发生后的生活供给、救援物资紧急补给。 (2)直属库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24小时值班,并与指挥中心和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保持紧密联系。直属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要带领工作组第一时间奔赴现场指挥,按照职责积极配合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全力投入救援工作,并随时将救援情况向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及当地有关部门报告,积极组织和协调当地救援力量,做好社会和承储企业的稳定工作。 4.5应急处置 4.5.1处置注意事项 (1)医疗救护。应急救援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现场危险区,沿逆风方向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新鲜处,根据受伤情况进行现场急救,并视实际情况迅速将受伤、中毒人员送往医院抢救,组织有可能受到储粮化学药剂伤害的周边群众进行体检。 (2)环境防治。发生储粮化学药剂泄漏时,应及时控制泄漏源,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当泄漏事故发生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后,要采取有效的防治环境污染应急措施。设立洗消站,对中毒人员、现场医务人员、应急抢救人员、抢险器材等进行洗消,严格控制消洗和消洗污水排放,防止次生灾害。 (3)方案选定。首先要确定发生事故药剂的品种、数量、特性等基本信息,再采取必要抢救措施。 (4)信息通报。当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危及周边群众生产生活时,要通过当地政府部门进行客观、公正的情况通报,避免造成社会损失和影响的扩大。 (5)范围控制。要根据事态发展及时调整隔离区的范围。 4.5.2现场处置 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除即时报告以外,同时采取以下措施。 (1)发生药剂泄漏事故应采取的措施。轻微泄漏一般不会带来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应立即组织现场人员在采取保护措施前提下进行有效处置。重度泄漏现场人员无法处理和控制的,要组织非抢险人员疏散,现场有人员中毒的要立即组织营救,并组织人员快速设立警戒隔离区。 (2)发生药剂丢失事故的措施。立即组织人员查找,防止流入社会,并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3)储粮化学药剂使用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应采取的措施。现场负责人应首先组织人员采取防护措施,然后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灾情发展,并组织非抢险人员撤离现场。现场有人员中毒的要立即组织营救,并组织人员快速设立警戒隔离区。 (4)由于其他灾害可能造成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应采取的措施。对火灾、水灾等灾害危及库内化学药剂的情况,要首先将药剂转移到安全地方存放,并指派专人看守。 4.6信息发布 4.6.1事故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6.2事故信息由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审核和发布,对涉及中央储备粮管理方面的情况,由直属库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请示分公司审定后发布。 4.6.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张贴公告、内网信息报道等。 4.7应急终止 经应急处置后,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4.7.1事故已得到有效控制。 4.7.2受伤人员得到妥善救治。 4.7.3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5处置措施 5.1人员保障 逐步建立起训练有素、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队伍。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演练制度,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逐步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素质。 5.2通讯保障 5.3技术保障 直属库聘请专、兼职专家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建立健全直属库系统应急救援技术平台。专家组由危险化学品管理、粮食行业管理和技术科研部门的专家组成。承储企业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技术指导组。 5.4经费保障 各级单位年初要编制本年度应急救援资金预算,确保应急救援资金的需要,并做到专款专用。 5.5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建立健全以本单位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为主,社会救援物资为辅的应急物资供应保障体系。建立辖区内应急救援物资统筹调度,相互支援的机制。承储企业一般需要准备救援物资有:规定的消防器材、毒害物防护器材、中和药剂,如泡沫灭火器、防毒面具等。建立救援物资储备明细帐,定期盘存,同时检查其良好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应急结束后应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 5.6社会动员保障 当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影响到周边地区生产生活或事发单位无法控制时,应立即协调社会资源。并依靠当地政府,进行人员疏散、交通管制、资源协调等工作。 6 后期处置 6.1后期监控 事故处理结束后,要连续监控事发地点环境状况。如果没有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进一步处理,直至达标。对参加抢险处置人员身体状况进行跟踪。 6.2保险理赔 6.2.1保险理赔范围 中央储备粮(不含油)、承储企业固定资产(不含运输设备)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灾害事故,包括火灾、爆炸;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盗窃等由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对露天和罩棚下储存造成的损失、人为因素造成损失、地震损失、政治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险标底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间接损失、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不在理赔范围内。 发生人身伤害,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当地工伤保险部门申报。 6.2.2需提供的资料 被保险人提供有关资料,如财产损失清单、事故报告书、出险通知书、施救费用有关发票、必要的账册及其他必要资料。 6.2.3理赔程序 受灾企业应立即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大庆分公司报险,并通过直属库迅速通知中储粮兴远公司。(具体流程见图—3) 6.3应急工作评价 每次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应急结束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对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增添措施,以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水平。 6.4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应急救援中涌现出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分公司进行表彰,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直属库向分公司、国家有关部门申报,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表彰;对救援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向分公司、国家有关部门申报,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对应急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和分公司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预案的施行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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