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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石艺术

 bkjhts 2016-05-20
   奇石,乃与天地同寿之尤物。其美之所系,在于发现。一旦发现其美,往往一见钟情而难以自拔。用民国时期天津藏石大家张轮远的话来说,那就是极易染上石癖而成为石痴。近来翻阅民国时期的杂记,始知当时的著名文字训诂学家、南社诗人胡朴安亦是由此而好石的。在著有《中国文字学史》、《中国训诂学史》、《俗语典》、《中国全国风俗志》等大量学术著作之余,还辑有《奇石记》一书。 
  说起辑录《奇石记》的由来,缘于胡朴安1919年在与朋友游览江苏镇江焦山时的一次与奇石之美的邂逅。当他们在焦公祠的仰止轩休息时,山上的和尚拿出了四枚奇石浸入水中让他们观赏。一枚“似老人曳杖状,极幽闲,衣褶带纹”並有曹仲达、吴道子飘逸的笔意,命名为“高士石”;一枚“赤衣绿领,把卷坐树根,神气静穆”,命名为“把卷石”;一枚“枝干盘曲,花有全开者,有半开者,极错落可观”,命名为“梅花石”;一枚如“扁舟放于中流,上檣下棹,或正或斜,人坐蓬底,有乘风之乐”,命名为“扁舟石”。 
  胡朴安观石后感叹,“往读前人笔记,尝有涉及奇石者,每以为附会之谈,未必神似。今观焦山石,始惭此所见之不广。造化之奇,何所不有?”自此以后,胡朴安将读到的有关奇石的记述都随时记了下来,《奇石记》由此而成。 
  奇石之美的发现,成就了一种既古老又当代的艺术形式,这就是赏石艺术。说奇石审美始于女娲炼五彩石以补天的史前传说,可能多数人尚能认同;说奇石是艺术品,恐怕有的人就要摇头了。这在于对艺术概念的认知。 
  美国现代美学家H·G·布洛克在《美学新解》中有一段生动的说明:“一般人说到艺术品时,都是指一种人造物,换言之,这种物体由人的特殊意图所造成。一截躺在岸边无人过问的漂木,虽然具有某种吸引力,我们能否称之为艺术品呢?当然不太可能。但是,当有人路过它时把它竖立在地上,周围用石头支起来,人们会不会称之为一件艺术品呢?人们肯定比上一次情况下较倾向于它是一件艺术品……如果有人把这块漂木带回家,把它钉在墙壁上显眼的地方,周围用几个小灯泡把它照亮,多数人都会承认,在某种程度上这也许是一件艺术品,进一步说来,假如有人把这块漂木放到大都会博物馆的‘发现的艺术’展厅中展出,这时它便再也不是仅使你自己感兴趣的东西,而成为一件真正的艺术品。” 
  布洛克关于一根漂木转变成“真正的”艺术品的描述,与一枚天然的石头转变为艺术品的进程是完全一致的。当爱石者从林林总总的石头里去搜寻、发现一枚具有观赏价值的石头时,其目的不是要将这枚可意的石头用作石材,或用作科学研究的标本,而是因为它符合自己的审美意识,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审美。而且爱石者还要进一步将这发现之美传达给公众,正如将上述的漂木放到大都会博物馆中展出那样,他要向石友展示、陈述,或通过媒体向公众传达。 
  这说明艺术品的概念是以表现人们的审美意识为目的,并可以向公众进行审美传达的物品,而不在于这物品是人造的还是天然的。所以,我们说奇石是“天然艺术品”,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天然石质艺术品”。 
  怎样才能对赏石艺术赋以发现之美,或者更准确地说以发现之美来构建赏石艺术呢?这就要充分调动人的审美意识。那炽热的情感、丰富的经历,无拘的想象是助推剂;与此同时,那发现前的寻觅,发现中的期待,发现后的喜悦,跌宕起伏,引人入胜! 
  朋友有一枚带有橙色沙漠漆的戈壁石,形态怪异多变,笔者在鉴赏时不断地审石度势,调整赏析角度,发现至少有4个可观赏的艺术形象。其中的A角度,因为与任何具体的物象都不像,故作抽象的审视。石体因顶端的裂隙而分为两个部分,其中左边形成一个向右下压的力场,右边的部份则竭力上顶而形成一个上撑的力场,二者势均力敌呈胶着状,故可命题为“角力”。 
  角度B和D均为与具体物象似与不似之间的意象。B角度为一举头弓腰蹑足的人物形象。那踌躇不前的足尖踮地的肢体语言和脸上似有的疑虑表情,诉说着一个“惊诧”的主题。 
  角度D则为一动物的坐姿,我们没有必要细究这长脸的家伙姓甚名谁,来自何方。看它那迷蒙的眼和随意伸出的长腿,一幅恬适自得的神情,故可命题为“怡然自得”。 
  角度C极具松鼠的形态特征,偏向于具象。这“松鼠”正昂着头,举起了前爪,翘起了尾巴,其神态正是其跳跃前的瞬间定格,可立意命题为“寻觅”。 
  赏石的发现之美,说明了赏石艺术是发现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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