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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借条、收条,当心差了一个字,悔恨一辈子!

 万宝全书 2016-05-27

一字之差的借条、欠条、收条,其法律含义却相差甚远。而现实生活中借条和欠条往往会被人混为一谈,事实上三者有着极大的差别,在平时出具或签署借条或欠条时一定要分清性质,谨慎决定,以保护自己的最大利益。接下来就让小师妹为大家详细地介绍三者之间的不同吧。

欠条、借条和收条的概念是什么?

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

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

收领人向送给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用来反映或者证明“收到”的事实。

欠条与借条的区别

目的性不同

欠条的目的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而借条的目的是为了确认刚刚借出钱财这个“流动”的事实。

性质不同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欠款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不同

欠条出具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即:2年内要向欠款人要求还款;

借条的诉讼时效:在未注明偿还期限的情况下,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还款诉讼的胜诉权。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但是要注意的是,一旦中间你对债务进行过了追讨,则诉讼时效将会变为2年!

法律证明力不同

借条的法律证明力大于欠条。如果发生诉讼,借条持有人只需向法院说明借款发生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的法律证明力小于借条。当事人持欠条向法院起诉的,除了需要向法院说明欠条形成的事实之外,如果欠款人提出抗辩,则持欠条一方还需继续向法院进一步举证说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注意事项

敲黑板!!!划重点!!!

内容要相对完善

欠条包括数额币种,出具日期,违约后果,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返还日期、双方准确名称或者姓名、债务人署名签章。

用语要准确

杜绝使用模糊用语“大概”、“估计”、“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许“等;杜绝使用产生歧义用语,如:A借B壹万元

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防止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做手脚

主体身份要确认

最好留下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是营业执照副本复印。包括:公司名称是否准确、自然人是否成年。

数字一定要有大写

例如:8000元人民币应该写成捌仟元人民币,但是也有特殊情况存在,“180000元人民币”,尽量不要写成“拾捌万元人民币”,而要写成“壹拾捌万元人民币”,目的就是为了防止被修改成“X拾捌万元人民币”。

瑕疵条据的预防和补救

对于条据内容和形式欠缺的补救:事后以书面形式补正(补充或重新出具条据);权利人主动补救(对能够反映实体关系的其他证据注意收集和保存)

对背后另有原因的条据的补救:收集尽量多的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证明真实的情况。

对受违法犯罪行为影响而无奈出具的条据的补救:对这种条据的补救除了依靠第2项当中的方式方法外,还可以向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报案,是治安案件的就立治安案,是刑事案件的就立刑事案。

你要小心的借条十大陷阱

公款打到私人账户上,起诉公司法院不支持

借款时不打借条打收条

借条不明确,债务人否认收到了借款

借条偷梁换柱,债务人让别人代其签名

利用文字歧义赖账

出借人在借条上更改金额

借条未写明债权人名字又未销毁,导致第三人再次催款

借条不写利息,起诉利息不被法院支持

打借条时故意把名字写错,以达到否认借款的目的

借条变白纸,警惕“自动褪色笔”写借条

借条和欠条的范本

借条范例:

借条

今借到XXX(你的名)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定于XX年XX月XX日还清。借期内利息为*%,与本金同时还清。借款人:XXXXXXX年XX月XX日

说明:他人向您借款,他给你打借条,不是你给他打借条。这个借条最好是由他自己写。他自己若是实在不会写,应该找别人写,不能你替他写,因为这借条是在你这存放的,如果是你的笔体,以后他说你有填写或改动,你就说不清楚了。千万不要替他写,切记!

欠条范例:

欠条

今欠XXX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定于XXXX年XX月XX日偿还,按照每月3%计算利息。

欠款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最后想提醒各位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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