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yuliang0507 于 2016-5-23 23:48 编辑 在实际工作中,经常有这样的现象,尽管建设单位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工作一贯很重视,项目实施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循规蹈矩、按部就班,可是一到竣工结算的时候,总是出现许多和施工单位扯不清的争议问题。有的争议产生于合同内容有漏洞,有的是因为变更洽商签署意见不明确,还有的是最初投标报价时投标书中就存在错误,等等。工程完工后,造价控制工作也进入尾声,但这些亟待解决的争议问题不光影响了我们结算审核的工作进度,甚至会涉及对我们的管理水平和能力的评价和考核。本文认为,要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不仅要在实施过程中做好基本的控制工作,还应该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1设计阶段以及图纸会审时应注意的问题 设计图纸质量的好与差,直接关系到工程进度的快慢和工程造价的高低,一方面要通过推行限额设计来降低造价;另一方面图纸设计完成后,造价人员应参与图纸会审,从造价角度对图纸的设计质量进行把关,可以有效地减少结算中因图纸问题而引起的争议和索赔。图纸会审时应注意的问题是整体设计以及各种材料的选用是否合理,图纸中是否存在不完善之处。例如: (1) 建筑与结构尺寸是否交圈。 (2) 建筑图纸与结构图纸设计内容是否统一;平面布置图与系统图设计内容、设计数量有无矛盾。 (3) 同一套图纸中前后图纸尺寸标注是否一致、构件尺寸标注是否有误。 (4) 图纸各工程部位的尺寸和各种管道管件的规格是否明确,尤其是隐蔽工程中的构件尺寸,如分布钢筋的直径、间距、一些详图中钢筋的锚固尺寸等。 (5) 图纸中用文字表述的构造做法是否明确。 (6) 图纸中各个房间、各个部位的材料做法是否明确等。 为了保证设计质量,减少或杜绝图纸中上述问题的出现,在与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时,可以在设计合同中添加以下内容:因设计人设计错误或图纸不完善,并且在设计交底中未及时发现和修改,造成施工过程中的返工及延误工期,设计人应按照一定比例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费用。 而且,为了能及早地发现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将可能因为图纸错误而导致的损失费用降到最低,也可以在施工协议书或建筑合同中添加图纸会审方面的约定内容,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图纸会审阶段及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发现并指出图纸中存在的一些错误以及设计不完善的地方,以避免施工中返工及延误工期的情况发生。 2招标环节应注意的问题 (1) 招标文件在划分各标段的工程范围和内容时,应本着便于施工、便于协调、节约造价的原则去划分和界定。在施工过程时,如果有多个施工单位同时进场,同一项目的工程内容应尽量委托同一家施工单位去施工,避免将工程内容分解,从而避免因施工先后顺序以及协调配合方面存在问题而造成的返工或误工损失。 (2) 招标文件中的一些暂定项目在最终结算时的调整方法应予以明确。 (3) 甲供材料、设备的现场看护和安装费用及其计算方法应予以明确。 (4) 工程中列为暂定价格的材料或设备的名称和数量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并且最终结算办法也应明确。 (5) 如果是工程量清单招标,应重点核查以下内容:清单工程量是否准确、是否有漏项;项目描述的特征与图纸或实际是否相符;对于清单计算错误的项目的调整办法是否有规定;工程中特殊材料、特殊技术要求、现场是否存在特殊的环境等等在招标文件中都应给予明确说明。 (6) 在评标过程中,对于投标报价的审核应重点核查是否有围标从而故意抬高标价的现象;并且应着重做好清标工作:澄清投标报价书中所包含的所有内容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价书中的工程项目内容是否与图纸及设计要求完全相符,有无丢漏项目、有无计价错误的项目;投标总报价的费用涵盖内容是否完整;材料价格是否合理;报价的构成是否合理等。 如果在清标过程中发现投标报价书中有上述任一问题存在,都应与投标单位当场核实澄清,并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报价书中出现的问题给予明确的书面澄清,作为后期结算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认真做好招标环节中招标文件的审核以及清标工作可以为后续工程结算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3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对于一项工程来说,合同签订的完善与否,合同价款确定的是否客观合理,对能否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有很大的影响。 (1) 首先,一项工程的施工合同从合同的形式来讲,是采用可调价合同还是固定总价合同,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施工图纸到位后,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应对施工图纸进行整体的审核,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能及时进行修正,签订合同价款之前,应具备完整的投标预算书,预算价格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工程造价,并且根据施工图纸和工程实际情况能够预见在施工过程中变更量不大,对于这种工程项目内容简单、施工图纸明确、施工工期在一年以下的工程项目,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而且双方的风险都较小。 如果工程项目较复杂,施工图纸不是很完善。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大量变更,对于这种情况,可以采用可调价合同,或作变更增减,或工程结算根据实际竣工图重新据实编制。采用这种方式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工程造价方面除了合同约定的限额调整的洽商之外,其他基本没有风险。为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能合理地分担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定因素造成的风险,节约工程投资,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对于类似项目也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合同价款的确定就非常关键,在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基础上,应结合实际情况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合同价款既包括正常情况下的工程预算价格,还应包含一定比例的风险费用。这样,合同价款的确定才较为客观合理。 (2) 从合同的内容来看,合同内容的约定是否完善,语句是否严谨至关重要,合同内容如果不完善,会为后期变更、洽商的大量发生留下了隐患。尤其是对于固定总价合同来讲,合同文本的核心内容就是固定总价所包含的工作内容,所以工作内容的约定就是合同内容的重点。 对于一项具体的工程项目而言,有的工作内容确实存在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所以在合同中应尽可能对这些风险合理规避。签订合同时,首先对各项工程范围及其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尽可能地列举全面;并且具体工作内容的约定条款之前还应加注“包括但不限于……”或“……以及完成以上工作内容所必需发生的其他地上、地下的与之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除此之外,还应明确约定对于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地下障碍物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如果发生之后,相应费用的处理办法。增加这些约定后,合同条款要完善许多。 (3) 工程项目如果存在甲方指定分包的情况,例如外墙门窗工程、外墙装修工程,则应在施工合同或协议中结合工程实际明确细化总包服务费的内容,例如,是否包含因分包单位夜间施工,总包单位配合看管现场的人工费用;是否包含分包单位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配合清理现场的费用等。还应明确细化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脚手架方面如何合理配合利用;总包单位拆除脚手架时应考虑分包单位是否完工;例如,如果因材料供货不及时或分包单位工作安排不合理致使分包项目工期滞后,造成总包单位脚手架租赁费用的增加,或拆除后又需重新搭设所发生的费用由哪方承担等问题。 (4) 对于一些设备的供货合同,例如电梯的供货合同,一般情况下,电梯设备的质量保修期是当地的质量监督局签发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的十二个月,考虑到工程实际中如果主体结构的施工工期延误,会导致电梯安装工程不能按原定日期施工,因而错过保修期,安装后一旦发生故障,费用如何承担的问题,所以在签订电梯设备的供货与安装合同时,应明确质量保修期为“自电梯进场安装并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较为合理。 4审核变更洽商和材料价格时应注意的问题 (1) 对于隐蔽工程的洽商,做完之后后续工程将其覆盖,结算时现场无法核实,所以类似这些洽商审核时应要求附图说明,标清具体尺寸、部位、工程做法等各项具体内容。 (2) 审核人员应在洽商单上将洽商发生的原因说明清楚,例如是设计原因还是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原因造成。避免在结算中因责任区分不清而产生争议。 (3) 审核人员在核定材料价格时,也应在核定单上签署明确具体的审核意见。 1) 所审批材料的规格、型号;核定价是否包含材料的包装费及运费等;易碎材料应与供货商约定运输过程中的正常损耗率。 2) 所审批材料如果是需加工制作的成品或半成品,应注明是否包括运至施工现场的运费;应明确核定价格中包含的工作内容,如:加工制作及安装的费用;应明确具体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等,避免因审核意见不明确而给结算工作造成不必要的争议。 另外,工程洽商与变更单以及材料审批单的收集整理是否规范,也是衡量我们工作做得是否完善的其中一个方面。每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所有审核资料都应由专人负责进行整理。及时归档并按各单项工程及其工程项目中洽商变更发生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分类编号,建立台账,作为结算的重要依据。对于工程预算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注重整理和完善工程中各种洽商、变更、会议纪要、材料认价单等结算资料,不论是核增还是核减造价的洽商,在过程中都要补充完整,使洽商内容与工程实际相符,为最终的结算审核做好准备工作。 总之,一个项目的工程造价的控制是一项细致、全面并且具有连贯性的工作,在实施前期和实施过程中如果控制得不好,那么在最终的结算阶段就不可能出现一个高水平的控制结果。所以要求我们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要树立这个概念——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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