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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法统六经”学派:谨守病机的三境界(4)

 茂林之家 2016-06-02

 

当面对临床中的虚实错杂时,首先需要确定虚实错杂的“大方向”(总体上偏于实还是偏于虚)。比如,中医药院校《方剂学》7版教材,把真武汤列入水湿证之类别。从水湿证的角度来看,虚实错杂的真武汤证,虽然有水湿证的实证,但大方向或者说总体而论并非实证而是虚证,为虚在里之全身(即少阴)。

不辨明大方向(即六经),则会发生根本的方向性错误。倘若看到真武汤证的水湿证而偏重攻邪利水,治“实在里”而不顾及“虚在里”,可能会出现严重的误治。当然,辨明六经的大方向,也要辨明精细的路径所在,即具体的病性和具体的病位。

如真武汤证大方向为“虚在里之全身(即少阴)”,又有水湿之实,治疗当治实不忘治虚,应偏重补虚温阳,辅以利水渗湿。真武汤证所谓“阳虚水泛”之病机,因果、主次关系为:阳虚为因、为本、为主,而水泛为果、为标、为次。因果主次不分,开口动手便错。

故对于“六经辨证”,各家学说虽异。但如果让我们求同存异,给出“通用的语言”,则不外乎皆为“病性(虚实、寒热、气血津液)和病位(表里、上下、脏腑经络)”,以病性来定义六经的“八纲气血派”,则离不开对病位的辨别;以病位来定义六经的“脏腑经络派”,则离不开对病性的辨别。

而六经辨证,辨别出了太阳、阳明、少阳、太阴、少阴、厥阴的“大方向”,还要细辨具体病性“虚实、寒热、气血津液”和具体病位“表里、上下、脏腑经络”。

笔者以八法为六经辨证的理论基础,表证即“太阳病”用汗法;实证在里即“阳明病”用泻法(汗吐下消);虚证在里即“太阴病(局部)、少阴病(全身)”用补法;虚实错杂即“少阳病(半表半里)、厥阴病(在里)”用和法。至于清法、温法,则附庸于其他治法。

具体来说:

无论是实寒在表(风寒)、还是实热在表(风热),还是不偏寒、不偏热的平性在表(风邪),还是水湿在表(风水/风湿),皆可归入“太阳病”的范畴,即表证。

无论是单纯的实热、气滞、实寒、水湿痰饮食积、血瘀在里,还是多种实证的复合,皆可归入“阳明病”(实证在里)的范畴。

无论是单纯的阳虚、气虚、阴虚、血虚在里,还是多种虚证的复合,皆可归入“太阴病、少阴病”(虚证在里)的范畴。

虚实错杂≠虚实夹杂

因为“虚实错杂”的情况在临床中最为常见,所以,我们所单列的“虚实错杂”在里的“少阳”与“厥阴”,是全部“虚实错杂”中的典型情况,若单用“泻补温清”就会顾此失彼,必须另辟蹊径,以“和解”之法(泻补温清兼施)而两顾之,否则,虚实错杂的范围就太广泛了,反而不便于临床应用。

虚实错杂在里“偏实”(含半表半里,如小柴胡汤证),称为“少阳”。虚实错杂在里“偏虚”(如乌梅丸证),称为“厥阴”。

既然“虚实夹杂”为极其普遍的病性,实则攻之,虚而补之,临床上也好应对,但是必须注意的是:对于“虚实夹杂”的“多重病机”,病机和病机之间的关系,既可以是“因果”关系,也可以是没有或不见得必有因果关系的“并列”关系,甚至还可以是“两难”关系。

若是“因果”关系,治疗上只需要“治病求本”或者“标本兼治”就可以了;若是“并列”关系,则俗称“并病合病”,治疗上只需要“合方”就可以了。

但若是“两难”关系,顾此失彼、左右为难,则治疗起来就颇为棘手,必须以“和解”法而两顾之。(注意:不是权衡缓急轻重,“两害相权取其轻”)

所以,我们把“顾此失彼、左右为难”特别突出的“虚实夹杂”的特例单列出来,名之为“虚实错杂”,意思是,如果稍不小心,就容易酿成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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