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包工包料工程 明达建筑公司营改增以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承接长沙市A工程项目。 1、5月2日施工队进场,并搭建了临建设施,取得建设材料增值税发票金额20万元; 2、5月30日收到发包方按工程进度支付的工程款300万元,明达公司向发包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3、该工程项目当月发生工程成本为150万元,其中购买直接材料、动力、机械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00万元(假设都取得了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明达公司从劳务公司直接引进劳务120人,5月份发生劳务费35万元,其中30万元为应付劳务人员的工资、保险及福利(劳务公司适用差额征税); 对A工程项目明达建筑公司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明达公司5月份需要缴纳多少增值税? 解析:明达公司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11%)×11%—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300/(1+11%)×11%=29.73万元 当期进项税额:(20+100)×17%+(35-30)/(1+5%)×5%=20.64万元 应纳税额=29.73-20.64=9.09万元 案例二:甲供方式工程 明达建筑公司营改增以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承接长沙市A工程项目,其中工程部分主要材料由发包方提供。 1、5月2日施工队进场,并搭建了临建设施,取得建设材料增值税发票金额20万元; 2、5月30日收到发包方按工程进度支付的工程款300万元,明达公司向发包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3、该工程项目当月发生工程成本为150万元,其中购买部分直接材料、动力、机械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00万元(假设都取得了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明达公司从劳务公司直接引进劳务120人,5月份发生劳务费35万元,其中30万元为应付劳务人员的工资、保险及福利(劳务公司适用差额征税); 对A工程项目明达建筑公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明达公司5月份需要缴纳多少增值税? 解析:明达公司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应纳税额=300/(1+3%)×3%=8.74万元 案例三:清包方式工程 明达建筑公司营改增以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承接长沙市A工程项目,该工程包工不包料,工程所需材料全部由发包方提供。 1、5月2日施工队进场,并搭建了临建设施,取得建设材料增值税发票金额20万元; 2、5月30日收到发包方按工程进度支付的工程款200万元,明达公司向发包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3、该工程项目当月发生工程成本为50万元,其中购买辅助材料、动力、机械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35万元(假设都取得了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明达公司从劳务公司直接引进劳务120人,5月份发生劳务费80万元,其中70万元为应付劳务人员的工资、保险及福利(劳务公司适用差额征税); 对A工程项目明达建筑公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明达公司5月份需要缴纳多少增值税? 解析:明达公司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应纳税额=200/(1+3%)×3%=5.83万元 通过以上三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在不同的承包方式下,采用的计税方式是不一样的,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在对工程项目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纳税时,其工程项目所耗用的材料、动力、机械、劳务等所取提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抵扣后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 来源:昌尧讲税 作者:马昌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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