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科发〔2016〕59号
各县区、开发(度假)园区科技行政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方式,强化科技创新普惠性财政政策支持,调动昆明市辖区内企业的创新主动性和积极性,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于2016年4月8日联合印发了《昆明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工作部署和财政预算的有关要求,将于2016年6月1日启动对2015年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补助对象) 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的对象,是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积极开展研发活动、实施研发项目并进行过前期备案或确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须申请备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须申请确认,下同)且有研发经费投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补助方式及补助标准 根据企业向昆明市科技局申请备案或确认的研发项目,由市级财政对其上一年度的研发经费支出额按一定比例、以一次性拨付经费的方式给予后补助。补助的标准按照《办法》第四条执行。 三、申报途径及材料 (一)申报途径:所有申报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的企业均通过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统一受理,通过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网址:http://www.),提交本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申请和相关绩效,经各县区、开发(度假)园区科技行政部门审查推荐后提交市科技局。 (二)申报材料: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1)《昆明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申请表》 (2)《昆明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产出绩效表》 附件材料: l 企业营业执照 l 《昆明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项目备案表》 l 已通过“昆明市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依法填报的《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表》 l 其他说明材料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1)《昆明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申请表》 (2)《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 (3)《昆明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产出绩效表》 附件材料: l 经税务部门审定的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相应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l 企业营业执照 l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l 《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项目确认书》 l 其他说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 2015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的申报受理时间为: 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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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郑公书馆298 > 《工控机加与电工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