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修订版)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2014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13 《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CECS 154:20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2005年版)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技术规程》 CECS263:2009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200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广东省公安厅文件“关于印发加强部分场所消防设计和安全防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的其他相关规范、规定。 1.本工程名称为 。 2. 位于 。周边6km范围内有多条高速公路,交通便利,周边生态环境宜居。本项目属商服用地,主要用于建设健康、医疗服务产业及其配套设施。项目由两期地块组成,分别为A4-1地块和A4-2地块。整体项目两期总占地面积约为5.78公顷,由10栋建筑、道路广场、绿化等组成。综合容积率为2.00,两期项目计划同时开工。 其中一期由三层地下室和4栋单体组成,由一栋2层的综合服务楼(自编为#4),一栋9层的旅馆 (自编为#2),一栋11层的旅馆 (自编为#3),一栋5层的医疗服务楼 (自编为#1,不在本次报检范围)。 3.本工程的耐火等级:#4楼为两层高的综合服务楼,为建筑高度小于24米的多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4.本工程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1.本项目用地东、南、西、北面均满足规划退缩要求。用地南面为 ,北面为规划路,东面为农林用地,西面为 。 2.四栋楼顺着用地红线布置,#1楼位于用地东南角,#2楼位于用地东北侧,#3楼位于西北面,#4楼位于西南面。各栋建筑之间的最小间距均满足防火间距要求。用地四周,建筑外围设有6米宽的机动车道,#2楼西侧、#3楼南侧内部设有4米宽的紧急消防车道,并在车道尽端设有15m×15m的回车场。 3. #1楼、#4楼的主入口位于用地南面;#2楼主入口位于用地东面;#3楼的主入口位于用地北侧。地面有70个停车位,地下车库共360个停车位,设置两个出入口。其中一处在用地的东面#1楼和#2楼之间,另一处在用地北侧。 4.整个项目高层建筑部分的两个长边均有消防车道。且设置有满足规范要求的消防登高扑救面及消防车操作场地。其中#2楼的消防车登高扑救面在东面,总长度约95米;#3楼的消防车登高扑救面在北面,总长度约50米。均满足高层建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直接落地,且在此范围内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每栋高层建筑均设有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尺寸均大于15mx8m,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至建筑外墙的距离为5m。登高面上各层均有开窗,且该范围内无其他构筑物及树木的阻碍。具体位置详消防流线分析图。 1. 建筑功能 #4楼:地上2层、地下1层;负一层为泳池配套的机房,首层功能为门厅、泳池、健身房、电子高尔夫及配套的设备用房等;二层功能为按摩、美容美甲、员工休息等。 2. 防火分区(均设有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 #4楼为不超24米的多层民用建筑,地上部分防火分区按不超5000平方米划分,地下室部分按防火分区不超1000平方米划分。且#4楼整栋面积地上面积约为2200平方米,两层合为一个防火分区;地下室面积约300平方米,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 防火分区示意图详见各平面图。 3.安全疏散 1)地上部分 本工程人数估算根据各栋楼的具体使用功能进行估算:#4楼为综合服务功能。 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宽度均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各防火分区疏散计算详见平面图。 2)安全疏散距离: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4为综合服务功能,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的距离不超过50m(即40×1.25=50),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的距离不超过27.5m(即22×1.25=27.5)。建筑内的房间内任一点到该房间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距离,不大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5.3.13中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 3)疏散楼梯: 本工程首层可以直接疏散到南侧室外,二层可以直接疏散到北侧室外。地下室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且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通过其中一部封闭楼梯和另外一处直通室外的金属竖向梯进行疏散。其中封闭楼提可直接采光通风,且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在二层可以直接疏散到室外,并采用乙级防火门与其它走道和房间隔开。 4.建筑配件与构造 1) 本工程防火墙采用200厚加气混凝土(保证耐火极限大于3小时)。防火墙上设甲级防火门或特级防火卷帘联系两个防火分区。 2) 所有电缆井、管道井在每层楼板处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井壁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 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采用乙级防火门;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均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3) 外立面的幕墙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4) 防烟、排烟、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中的管道,在穿越隔墙、楼板及防火分区处的缝隙均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5) 楼梯间及其前室采用乙级防火门,防火门均向疏散方向开启,每门均随门附设自动闭门器。 6) 设在建筑内的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1.50h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它部位隔开。 5.消防控制室及其他 本工程的消防控制室设在负一层(架空层),并有直接对外开门。 1.灭火系统和灭火设施: 本项目按高层建筑进行防火设计,灭火系统和灭火设施设置包括以下内容: 室外消火栓系统 室内消火栓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灭火器配置 2.消防水源和消防水量: 从市政给水管网上引入两根DN200给水管,其中一期引入一根DN200接口,二期引入一根DN200接口。市政给水管网供水压力最不利点从室外地面算起不低于0.14MPa,按0.20MPa设计。 由室外生活给水管道引两根DN150水管至地下一层,进入消防用水储水池。 消防用水量计算如下:
3.消防水池、水箱及供水设备: 1)地下室设备区集中设置于一期地下室二层消防水池及泵房。水池有效容积1100m3。泵房内设室内消火栓给水泵两台,一用一备;自动喷淋给水泵两台,一用一备;室外消火栓给水泵两台,一用一备;室外消火栓给水增压稳压给水机组一套;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给水泵两台,一用一备; 2)在最高一栋单体#6楼屋顶设有效容积36m3高位消防水箱一个及消火栓和自动喷淋增压、稳压设备各一套,用于维持系统压力及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淋系统高区提供火灾初期十分钟消防用水量。 4.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 室外消火栓按照整个项目考虑,在红线范围内建筑周边,设室外消火栓给水环状管网,管径为DN200,沿消防车道,均匀布置地上式室外消火栓,间距不超过120米,并保证设在室外的室内消防系统水泵接合器周围15~40米设有室外消火栓。平时由地下二层消防给水泵房内增压稳压给水机组保持室外消火栓管网中给水压力大于等于0.10MPa;当火灾发生、室外消火栓给水管网给水压力低于0.10MPa时,控制系统自动启动地下二层消防给水泵房内的室外消火栓给水泵,向室外消火栓给水管网加压供水。室外消火栓给水泵也可由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控制室的启动/停止按钮控制。 5.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1)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为一个区,由消火栓给水管网经减压阀减压后供水。 2)消防水泵接合器沿消防车道设置,#4单体独立设置一组套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含两套),每个水泵接合器流量按10~15升/秒计算,水泵接合器与室外消火栓距离为不大于40米。 3)室内消火栓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如电梯前室、走道及楼梯附近等,室内消火栓水枪口径Φ19,射流量≥5L/S, 密集水柱≥13m; 管网水平布置成环状,每分区各立管顶部连通, 立管管径DN=100, 过水能力15L/S计, 立管间距≤30M, 建筑物内任何一点均有2股消防水柱同时到达。各消防箱配置水枪1支, 龙带25M, 碎玻按钮、警铃、指示灯及专用消防软卷盘。每个分区净压超过0.5MPa的楼层采用DN65的减压稳压消火栓、其余的采用DN65的室内消火栓,屋顶设有试验用的室内消火栓。 4)室内消火栓环状管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以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停用的竖管不超过二根。 5)每个消火栓箱内均设有用作手动报警、启动消火栓给水泵的按钮、以及电警铃和消防对讲电话插座。火警时,按下按钮,经由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屏联动开启相关的消火栓给水泵,启动警钟并将火警讯号送至消防控制室。消火栓给水泵也可由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控制室的启动/停止按钮控制。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设计参数: 采用湿式灭火系统,按中危险Ⅰ级设计。自动喷淋水泵集中设置于一期地下二层消防水泵房内,水泵参数:Q=45L/S,H=1.55MPa,N=90KW,报警阀集中设置于地下二层报警阀间内,稳压泵房设置于最高建筑#6屋顶消防稳压泵房内。#4楼自动喷淋给水系统为一个区,由自动喷淋给水管网经减压阀减压后供水。 2)#4栋、#5栋和#7栋低区共用一组喷淋水泵接合器(含2套),每套水泵接合器流量按10~15升/秒计算。水泵接合器设置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与室外消火栓距离为不大于40米。 3)本工程除建筑面积小于5.00m2的卫生间、游泳池区域及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地下室、地上各层均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净空高度8~12m的场所喷水强度采用12L/min. m2。 4)每层、每个防火分区均设水流指示器。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最不利点喷头处,设末端试水装置,其他防火分区、楼层最不利点喷头处设试水阀。水流指示器前设带有开关信号的阀门,信号引至消防控制室。当火灾发生时,失火层的水流指示器被触动,有关讯号送至消防控制室而发出警报,同时压力开关因压力下降而动作,自动启动自喷给水泵提供喷淋用水。 5)每个报警阀控制的喷头数量不超过800个,喷头采用玻璃球喷头或装饰型吊顶喷头,喷头的动作温度选定:办公室、商场次公寓套间、会议室、餐厅、文体用房、走道、大厅、车库等环境温度不大于35 OC的场合,吊顶(天花)下的喷头68OC;吊顶内的喷头79OC。 喷头选择:不设吊顶处、通透性吊顶、净高大于0.8m的天花内采用直立型喷头,吊顶处采用带装饰性下垂型喷头。 7.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 1)层高超过12m的高大空间采用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 2)保护部位:首层门厅拟设置大空间微型自动扫描灭火装置,采用自动扫描灭火装置进行灭火扑救。 3)设计参数:每个装置的流量5L/s,标准工作压力0.4~0.6Mpa,保护半径15~21米,安装高度6~25米,作用时间1h。#4楼共设计1个微型自动扫描灭火装置(即小水炮)。同一防火分区内同时使用小水炮数为1个,本系统设计流量Q=5L/s。 4)系统控制 火灾发生时,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测到火灾后自动扫描定位,水炮炮口对准火点,同时发出火警信号给消防控制中心,自动状态下,自动打开相应的电磁阀,启动水泵进行喷水灭火,当火熄灭时,自动停止,当火复燃自动重复上述动作。在首层设置控制盘,现场手动应急启停按钮。并在泵房内和消防控制中心均设手动开停泵控制装置。 8. 灭火器配置: 1)手提式灭火器将按规范要求设置于各机电室、厨房、楼层消火栓箱内及地下停车库等处,以便保安人员或有关人员于发现火灾时作出即时扑救之用。 2)发电机房、高压配电房及低压配电房等处按E类火灾,中危险等级,每处灭火器配置点安装MFT/ABC20推车式灭火器两具,配置灭火级别2A,其配置点最大保护距离不大于24米。 3)地下车库按A/B类火灾,严重危险等级,每处灭火器配置点安装MF/ABC5手提式灭火器两具,配置灭火级别3A,其配置点最大保护距离不大于9米。 4)餐饮厨房按严重险级A类火灾设计,每处灭火器配置点安装MF/ABC5手提式灭火器两具,配置灭火级别3A,其配置点最大保护距离不大于15米。 5)每层消火栓箱内,均配置安装MF/ABC5手提式灭火器两具,配置灭火级别2A,其配置点最大保护距离不大于20米。 6)每处电梯机房、配电房内配置悬挂式干粉灭火器。 9.消防给水系统管材: 1)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喷给水系统给水管道采用内外热镀锌钢管,管道DN<100mm者采用丝扣连接,DN≥100mm者采用沟槽式卡箍连接。 2)室外消防给水管采用钢骨架增强塑料复合管,电熔或法兰连接。 10.消防排水: 消防排水在消防电梯基坑旁设标高低于基坑的集水井,集水井有效容积不小于2.00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小于10L/s,排水泵均采用消防电源。 11.消防给水主要设备器材表:
1. 系统设计 1)本工程采取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由火灾探测报警、消防联动控制、可燃气体探测报警、防火门监控、消防电源监控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组成。 2)本工程与二期工程共用消防控制中心,消防控制中心设置在二期#7栋负一层(架空层)(有直接对外出口,消防控制室的门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3)消防控制中心设有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防火门监控主机、消防电源监控主机和电气火灾监控主机。 4)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报警、控制回路采用二总线制树形连接方式。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隔离模块,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设备总数不应超过32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5)发电机室、变压器室、高低压配电室、弱电进线间、UPS配电房、网络机房、电信运营商机房设置气体消防灭火系统。 6)#4栋大堂上空设有自动水炮灭火系统,由水炮系统承包商提供远程监控设备,设于消防中心。 7)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 2.设备选择及安装 1)火灾探测器采用智能式模拟量型探测器。按环境特点设置相应类型的火灾探测器。 在配电间、弱电室、电气竖井、风机房、水泵房、空调机房、管理用房、商铺、办公室、电梯前室等处设智能型感烟探测器。在客房区域设置带蜂鸣器的智能型感烟探测器。 在茶水间、湿式报警阀间、热水机房、厨房等区域设智能型感温探测器。 防火卷帘两侧设置两组非编码型探测器(每组由一个感烟探测器和两个感温探测器组成),连接到卷帘手动控制按钮。 #4栋大堂安装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采用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装置。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装置设置现场手动控制盘和主机柜;主机柜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并与消防报警主控制盘联网通信。 发电机室、变压器室、高低压配电室、弱电进线间、UPS配电房、网络机房、电信运营商机房,火灾报警后需确认后才能启动灭火程序。探测器采用'感烟火灾探测器+感温火灾探测器'组合。 火灾声光报警器设置于每个楼层的楼梯口、消防电梯前室、建筑物内部拐角处等,每个报警区域应均匀设置火灾警报器,其声压等级不应小于60dB;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其声压等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火灾声警报器设置带有语音提示功能时,应同时设置语音同步器。同一建筑内设置多个火灾声警报器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同时启动和停止所有火灾声警报器工作。 2)现场安装时,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 3)消防联动控制设备上设有所有消防设备的控制按钮、信号指示灯,可以手/自动控制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等消防设备并接受其反馈信号。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失灵的情况下也能在消防控制中心手动直接启、停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并接收其反馈信号。消防控制中心应显示消防水泵房现场控制箱手动或自动档位的位置。 4)所用的消防产品除必须获得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3.联动控制功能 1)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按设定的控制逻辑向各相关的受控设备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并接受相关设备的联动反馈信号;各受控设备接口的特性参数应与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的联动控制信号相匹配;需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其联动触发信号采用两个独立的报警触发装置报警信号的“与”逻辑组合; 2)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设备控制要求如下: 启动相应区域的防排烟阀和防排烟风机,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疏散通道和地下车库上的防火卷帘在其感烟探测器动作后,卷帘应下降至距地1.8米,感温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到底;用作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在其火灾探测器动作后,卷帘应下降到底。 启动建筑内的所有火灾应急广播与火灾声光警报器。火灾应急广播与火灾警报装置采用分时播放控制:先鸣警报8~16s;间隔2~3s后播放应急广播20~40s;再间隔2~3s依次循环进行直至疏散结束。 接通火灾应急照明灯。 控制火灾有关部位电梯回降首层,并返回信号; 切断火灾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正常照明、空调和动力等用电),并返回信号;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设有气体消防的场所发生火灾时,根据气体灭火系统要求联动控制相关设备,并返回信号; 消防控制中心应能自动或直接手动启、停消防栓泵及喷淋泵,并监视其工作状态、故障状态;同时显示消防栓启泵按钮的工作部位,显示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安全信号阀的工作状态。 3)模块严禁设置在配电(控制)柜(箱)内,本报警区域内的模块不应控制其他报警区域的设备。 4)市电停电发生火灾时,火灾报警系统将联动停止与火灾区域无关的平时/消防合用风机,确保需继续工作的消防设备用电可靠性。 4.火灾应急广播系统 1)公共广播与消防广播合用一套系统,并具有强制切入消防应急广播的功能,具体设置详弱电公共广播设计内容。 2)广播分区不跨越消防分区,扬声器的布置、线路的敷设亦应满足消防的要求。 3)火灾应急广播与火灾警报装置采用分时播放控制:消防应急广播的单次语音播放时间宜为10s~30s,应与火灾声警报器分时交替工作,可采取1次火灾声警报器播放、1次或2次消防应急广播播放的交替工作方式循环播放直至疏散结束。并根据需要,可在疏散期间手动停止。 4)火灾应急广播能自动或人工播放。自动时能报出火灾楼栋楼层、地点等信息。应急广播应能使用普通话、粤语、英语播放。失火区和其他疏散区的应急广播可以发布不同的指挥信息;当通过传声器进行应急广播时,应自动对广播内容进行录音。 5.消防通信系统 1)各区消防专用电话网络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统,消防电话总机设于消防控制中心,且应设置火灾报警录音受警电话。 2)在消防水泵房、配变电室、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排烟机房、消防电梯及其机房、气体消防间及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 3)火灾报警按钮带消防电话插孔(电话插孔可单独设置或附设于按钮上)。 4)在消防控制中心设直拨外线火警电话。 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应在现场设置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接入消防控制中心电气火灾监控主机。 2)系统具有同时探测剩余电流、探测电气接头温度的功能,当剩余电流或接头温度达到设定值时,在主机和控制器上能发出声光信号报警,准确报出故障线路地址、储存报警信息、自动打印结果。当剩余电流或温度达到设定值时,系统只报警不动作。 3)在各楼层或区域非消防配电箱主开关进线端设置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其中在一般照明及电照箱,应急照明箱,商业用电、广告等有大量单相负荷或负荷使用不稳定的照明与一般动力的楼层配电箱设置测温及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在水泵、空调、电梯、扶梯等配电回路设置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测量进线接线端子的异常温升。 4)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由各个分区DC24V消防电源供电,探测器之间采用RS485专用通讯网络连接。 5)系统通信线可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共槽敷设。 7.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1)应在现场设置消防设备电源监控模块,接入在消防中心的消防设备电源监控主机。 2)现场监控模块由分区DC24V消防电源供电,监控模块之间采用RS485专用通讯网络连接. 3)系统监测消防设备电源主/备用回路的工作状态,当其中任一回路出现欠压状态时,在监控主机与系统工作站上能发出声光信号报警,准确报出故障地址、储存报警信息、自动打印结果。在消防设备设备的双电源转换开关两路进线及出线端设置监控模块,当被监测回路电压降大于额定电压的15%时即发出报警信号。 4)同时系统应具有自检功能,当监控模块或检测总线出线断线等故障时能发出报警信号并显示故障类系统设备应满足国家标准《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GB28184-2011)的要求。 8.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1)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探探测器和火灾声光警报器等组成。 2)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发出报警信号时,启动保护区域的火灾声光警报器。 3)报警探测器的设置根据现场使用的可燃气体类别安装,探测气体密度小于空气密度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应设置在被保护空间的顶部,探测气体密度大于空气密度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应设置在被保护空间的下部,探测气体密度与空气密度相当时,可燃气体探测器可设置在被保护空间的中间部位或顶部。 9.防火门监控系统 1)防火门监控系统的设置由常开防火门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于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常开防火门关闭的联动触发信号,联动触发信号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或防火门监控器联动控制防火门关闭。 2)疏散通道上各防火门的开启、关闭及故障状态信号由防火门监控模块反馈至防火门监控器。其中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门有常闭型或常开型,常闭型防火门有人通过后,闭门器将门关闭,不需要联动,常开型防火门平时开启,防火门任一侧所在防火分区内两只独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报警按钮报警信号的'与'逻辑联功防火门关闭。防火门的故障状态包括闭门器故障、门被卡后未完全关闭等。 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防雷接地、电气保安系统接地共用基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Ω。 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规格型号和敷设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和50V以下供电的控制线路,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其电压等级不应低于交流300V/500V;采用交流220V的供电和控制线路其电压等级不应低于交流450V/750V。 2)线路型号规格 系统报警总线(Z1):ZR-RVS-2x1.5-MR/SC20(CC); 系统联动总线(Z2):ZN-RVS-2x1.5-MR/SC20(CC); 信号/控制模块引出的线路:ZN-BV-2x1.5-MR/SC20(CC); 消防通讯线(T):ZR-RVVP-2x1.0-MR/SC20(CC); 区域显示器通讯专线(S):ZN-RVS-2x1.5-MR/SC20(CC); 直流电源线(DC24V):干线(楼层或区域端子箱之前电源线路)(D1):ZN-BV-2x6-MR/SC25; 分支线(楼层或区域端子箱之后电源线路(D2):ZN-BV-2x4-SC20(CC); 交流电源线(AC220V)(D3):WDZN-BYJ-3x2.5-MR/SC20(CC); 消防风机、水泵直接启动控制线:ZN-KVV-nx1.5控制电缆,电缆芯数n详相应动力配电系统图; 其它采用截面为2.5mm2的ZN-BV线。 3)线路敷设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干线采用金属线槽敷设,支线穿金属线管暗敷于楼板、墙或柱内;消防风机、水泵直接启动控制线,压力开关直接启动喷淋泵控制线采用金属线槽或穿金属线管明敷。 l电源线、消防通讯线、探测总线、控制线分别线槽或线管敷设,当平面没有表示时线槽为100x100,线管为SC20。 l所有消防管线暗敷时,应采用穿金属管保护,并暗敷在不燃烧体结构内,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当采用明敷时,应穿金属管或封闭金属线槽保护,并应在金属管或封闭金属线槽表面涂防火涂料敷设。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缆电线与强电分竖井敷设。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不应穿入同一根保护管内,当合用同一线槽时,线槽内应有隔板分隔。 12.与其他系统的接口 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均采用RS485或RS232通信接口、ModBus通信协议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收电气火灾报警状态信息。 2)在使用可燃气的商业厨房装设可燃气体探测系统(在燃气公司供气设计、施工范围内),可燃气体探测系统应以干触点形式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提供燃气报警、紧急关闭燃气总供阀的接口。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留有与安防视频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及相关消防系统的接口,产品供应商应无偿提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通信协议、数据格式等有关条件,接受业主协调与其它各系统承包商配合,设计、调试有关接口软件,达到使用要求。 13.本工程所采用的所有消防产品必须获得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所用的火灾报警控制器、防火门监控器、消防电源监控器、电气火灾监控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设备必须获得中国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14.本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均应由系统承包商根据产品技术特性进行深化设计,并由设计院审核后方可施工。 15.其他未尽事宜必须按现行国家规范执行。 1.防排烟系统布置: 1)根据防火规范,本项目中建筑高度小于24m的公共建筑按《建规》设计 2)当大楼发生火警时,除消防用送风、排烟风机外,其余空调、通风设备应自动切断电源。 3)不符合自然排烟的内走道及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而需排烟的房间均设有排烟系统。 4)需要机械防烟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合用前室均设有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2.防排烟系统控制 1)机械排烟系统:火灾时,烟感报警至消防中心,由其控制排烟口或排烟阀自动打开(排烟风口或排烟阀也可手动开启),并开启排烟风机。排烟口及排烟风机进入口处的防火阀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自动关闭,排烟风机同时停止运行,并向消防中心输出信号。设机械排烟的地下室,在排烟时,还应开启相应的火灾补风系统。 2)机械排风排烟合用的系统:火灾时,由消防中心控制电动风阀或防火排烟阀自动将排风管道或风口关闭,并开启着火所在防烟分区的排烟阀和排烟口。 3)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火灾时,烟感报警至消防中心,由其控制加压送风机启动。楼梯间设正压送风口,每隔两层设一个,平时常开,发生火灾时,正压送风口全送风;合用前室设正压送风口,平时常闭,发生火灾时,电动开启着火层和上层的正压送风口。 3.其它防火措施 1)空调水管穿越防火分区隔墙处,设防火封堵措施。 2)风管穿过防火分区、机房隔墙、楼板和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处,以及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均设防火阀。 3)厨房、浴室、卫生间等的水平排风支管接到垂直排风管道上处,设防倒流阀或防火阀。 4)通风、空调系统的管道和设备采用不燃材料制作。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消声材料和粘结剂为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5)空调通风与消防排烟风管采用镀锌钢板制作。消防排烟系统的柔性风管接头为不燃材料制作,内外侧涂防火漆或采取其他可靠的防火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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