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古称“江陵”,是春秋战国时楚国都城所在地,位于湖北省中南部,长江中游两岸,江汉平原腹地,是湖北省五大区域性中心城市之一,国务院公布的首批24座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鄂中南中心城市,中国中南地区重要的工业生产基地和轻纺织基地,素有“长江经济带钢腰”之称。2012年入选“2012年度中国特色魅力城市200强”。 基本信息
历史沿革古代 荆州之名源于《尚书·禹贡》:“荆及衡阳惟荆州”,为古九州之一;以原境内蜿蜒高耸的荆山而得名。荆是古代楚国的别称,因楚曾建国于荆山,故古时荆、楚通用。沙,始称津或江津,历为江陵县的重要商埠和码头。 荆州历史悠久,早在五六千年前,人类就在这里创造了大溪文化等原始文化。荆州系楚文化的发祥地,春秋战国时属楚。楚文王元年(公元前689年),楚国迁都于郢(今荆州区纪南城),都郢400余年。秦属南郡,定治江陵,故常以南郡喻荆州。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设立荆州刺史部,东西汉时皆属南郡。三国时期,魏、蜀、吴三分荆州,后归吴荆州,定治南郡。晋永和八年(352年),荆州定治江陵。南北朝时,齐和帝、梁元帝、后梁、萧铣皆以荆州为国都。 隋开皇二年(582年),因与后梁联姻,罢总管府;开皇七年并后梁,又置江陵总管;二十年改为荆州总管。大业初,复称南郡。唐贞观元年(627年)属山南道;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山南道分为东、西道,属山南东道江陵府,设荆州大都督府,至德后置荆南节度使。上元元年(760年),以江陵为南都,改荆州为江陵府;次年(761年)罢都。五代十国时(925年),荆南节度使高季兴割据荆、归、峡三州,称南平王,国都设江陵。 明洪武九年(1376年)湖广行省改置湖广承宣布政使司,荆州府改属河南布政司;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荆州府复属湖广布政使司。清康熙九年(1670年)置上荆南道,驻荆州府;雍正十三年(1735年)上荆南道更名荆宜施道;光绪三十年(1904年)荆宜施道更名荆宜道。民国元年(1912年)1月,荆州府裁府留县,所辖各县直属荆宜道;1914年荆宜道更名为荆南道;1921年8月复称荆宜道。1932年为湖北省第七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36年改为湖北省第四行政督察区。 近代 1949年7月成立荆州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荆州专区),专署驻江陵县荆州镇,辖荆门、京山、钟祥、天门、潜江、公安、松滋(驻新江口镇)、江陵等8县;同月,析江陵县之沙市镇建沙市市,属省辖市。同年设沔阳专区,专署驻沔阳县(1951年驻沔阳县新堤镇),辖沔阳(驻仙桃镇)、汉川、汉阳(驻蔡甸镇)、嘉鱼、蒲圻、监利、石首等7县及新堤办事处。1950年撤销新堤办事处,改设新堤镇,归沔阳县领导。1951年5月26日,荆州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改为“湖北省人民政府荆州区专员公署”;同年,撤销沔阳专区,将沔阳(驻仙桃镇)、监利、石首3县划归荆州专区;汉川、汉阳2县划归孝感专区;嘉鱼、蒲圻2县划归大冶专区。 地理位置荆州市地处湖北省中南部,位于江汉平原腹地,东连武汉,西接三峡,南跨长江,北临汉水,是连东西、跨南北的交通要道和物资集散地,是川湘鄂经济纽带,长江中游重要港口城市,国家轻纺工业基地、粮棉油生产基地和淡水渔业基地,素有文化之邦、鱼米之乡和旅游胜地的称誉。其地理位置为东经111°15'~114°05',北纬29°26'~31°37'。境区东西最大横距约274.8公里,南北最大纵距约l30.2公里,呈带状分布。 荆州市位于杨子准地台中部,属新华夏系第沉降带晚近期构造带,处于中国地势第三级阶梯的西部边缘,是江汉平原的主体。全市地势略呈西高东低,由低山丘陵向岗地、平原逐渐过渡。全市海拔250米以上的低山493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3.54%;海拔40~250米的丘陵岗地2147.66平方公里,占81.19%。山丘分布于西部松滋市的庆贺寺、刘家场及西北部的荆州区八岭山,地势最高点为松滋市的大岭山,海拔815.1米。岗地分布于荆州区的川店、马山、纪南和公安县的孟溪、郑公以及石首市的团山、高基庙一带。东部地势低洼,最低点在洪湖市新滩乡沙套湖,海拔仅18米。 荆州市属北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具有四季分明、热量丰富、光照适宜、雨水充沛、雨热同季、无霜期长等特点,年辐射总量4366.8~4576.2兆焦耳/平方米,年日照时数 1823~1978小时,日照率为41%~44%。年均气温16.2°C~16.6°C,无霜期250~267天,年降水量1100~1300mm左右。 行政区划2003年,荆州市辖荆州、沙市2个区,公安、监利、江陵3个县,代管松滋、石首、洪湖3个县级市。8个县市区下辖103个乡镇、12个街道办事处、387个居民委员会、2891个村民委员会。全市国土面积14067平方公里,占湖北省国土面积的7.6%。其中平原湖区占78.8%,丘陵低山区占21.2%;市区面积1558平方公里,市区建成面积59平方公里。 荆州市是一个少数民族散杂居城市。全市有29个少数民族,3.34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0.53%。其中中心城区少数民族人口1.12万人,占全市少数民族总人口的32.01 %。全市有2个民族乡,即洪湖老湾回族乡和松滋卸甲坪土家族乡。少数民族人口达百人以上的村、街、场、厂有36个。29个少数民族中万人以上的民族有2个:回族、土家族;千人以上的民族1个:满族;百人以上的民族5个:蒙古族、藏族、苗族、侗族、壮族。回族主要分市在洪湖老湾回族乡、沙市、荆州、公安、石首、松滋等地;土家族主要分布在松滋卸甲坪土家族乡、沙市、荆州、公安;满族、蒙古族主要分布在沙市、荆州一带;藏族则主要是沙市六中西藏班的学生;苗族主要分布在沙市、荆州;侗族、壮族主要分布在洪湖、沙市。全市正式挂牌的民族中学有3所:一是1985年国家在沙市六中设立的西藏班,每年计划招收西藏自治区藏族学生90~100名,自1999年起也招收少数计划外藏族学生。2001年设有初中预科和一、二、三年级共8个班508人;设高中班2个,学生88人。另两所是洪湖老湾回族乡民族中学和松滋卸甲坪土家族乡初级中学,2001年这2所中学共有学生1009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344人,占34.09%。200l年末,全市有民族小学5所,其中洪湖老湾回族乡2所,松滋卸甲坪土家族乡1所,石首市和荆州区各有回族小学1所,共有学生1416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638人,占4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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