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3
有些人年龄大了,有了老婆孩子,也给孩子上了农村户口,可是也没有分到什么土地、宅基地之类的,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首先,你要知道原因。 农村户口没有地的原因多不胜数,可以说千奇百怪。但主要表现有两方面: 全国第一次分田到户是在1980年,第二次土地调整是在1990年,暂时还没有进行第三次调整,第三次的土地调整是定于2040年,在1990年以后出生和外地迁入户口的,没有土地份额。有些地方完成土地承包调整工作可能会延迟几年的时间,比如某地在1995至1996年基本上完成了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工作,那么1996年后的就没有土地份额了。 其次,户口的迁入迁出造成的影响,比如因嫁娶、求学、外出、死亡等因素都会出现没有宅基地和土地的问题。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政策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土地承包期内,不因家庭成员中的某个人死亡而收回该人口的承包地,也不因家庭新增成员而增加承包地,出嫁女在新居住地没有取得承包地的,原承包地保留。 如果你是农村户口,又没有土地,但符合这三个条件,你就可以去申请土地: (1)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2)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 (3)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 还有一个方式就是通过土地流转的办法取得农业生产用地。 其实,即使你是农村户口,但并没有规定就一定要有土地,如果你所在的村里已经没有多余的土地了,那自然也就无法分给你的。只有等到村里重新调整承包地时,可以要求分得承包地。在这个时候你可以看看是否能申请宅基地。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如果你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就去试试申请农村宅基地: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具体流程还是逐级上报批准的,先从乡镇到县市土地主管部门,再到县市人民政府,如果你的宅基地申请都获得了批准,就说明你申请成功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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