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道论第一 人而灵于万物者,乃人性喜探究万物之本源矣。自古而今,由自然而社会,由社会而伦常。心性不洁,受拘尘俗,多苦劳力,属有疾病。故欲使其安天益命,与道合同。则欲探究生命之本质矣。 生命者,生生之道也。上连寰宇,下通海轮,小之无内,大之无外。包罗万象,称之谓道。道者,自然之孕育。自然者,道之体矣。欲合于道者,合于自然之本性矣。 自古修道,皆法本自然,人由自然造化生出,生理之特性,皆合于自然。是故放下尘俗,万缘放空,自然而探究生命矣。不尔者,心造红尘,欲被事牵,难能静处生应,何能与自然合真。 社会之所成,乃人欲集聚造就。人之欲者,觉思而矣。思能载舟,亦能覆舟。圣人之思万物,乃寻求万物之本源。凡人之思万物,以改造万物而为自用。思之无限,用之无穷,欲之以乃无限。无限无极,故圣人有好生之德,授天道以益于人命,人命至轻至薄,顺天性欲私情,形身受拘,百骸不爽,属有疾病,自安不得,勿使被毒药,无用砭石,以微妙之法通其经脉,调其血气,荣其逆顺出入之会。 简而易学,令可传于后世,必明为之法,令终而不灭,久而不绝,易用难忘,为之经纪,异其章叶,别其表里,为之终始。 令各有形,先立针经。愿闻其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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