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生相克,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没有生就没有事物的发生和成长;没有克,就不能保持事物发展变化的平衡与协调。任何一行,都有(生我)、(我生)两个方面;而在相克的关系中,任何一行,也都有(克我)和(我克)两个方面。因此,在五行系统当中,各个部分不是孤立而是密切相关的。 五行相生 五行相生的含义和秩序是: 木生火,因为火以木料作燃烧的材料,木烧尽,则火会自动熄灭。 火生土,因为火燃烧物体后,物体化为灰烬,而灰烬便是土; 土生金,因为金蕴藏于泥土石块之中,经冶炼后才提取黄金; 金生水,因为金若被烈火燃烧,便溶为液体,液体属水; 水生木,因为水灌溉树木,树木便能欣欣向荣; 五行中的某一行对另一行具有促进、助长和资生作用。是事物发生和成长的根由。相生关系比喻为母子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 规律:比如木为火之母,火为土之母,土为火之子.火为木之子。 五行相克 五行相克的含义和秩序是: 火克金,因为烈火能溶解金属; 金克木,因为金属铸造的切割工具可锯毁树木; 木克土,因为树根苗的力量强大,能突破土的障碍; 土克水,因为土能防水; 水克火,因为火遇水便熄灭。 五行中的某一行对另一行具有抑制和制约作用,维持事物发展变化中的平衡协调。 规律:比如木:土为木之“所胜”,金为木之“所不胜” 土:水为土之“所胜”,木为土之“所不胜”。 在五行中还存在着我克的太强(太弱),或者克我的太强(太弱)现象,就是五行的相乘,五行的相侮。 五行相乘 五行中的某一行对其所胜一行的“过度克制”,即我克的太强。 引起相乘的原因。 太过——克者太过 如:木旺乘土(木太强)。 不及——被克者太弱 如:土虚木乘 (土太弱)。 相乘,即相克的太过,超过了正常制约的力量,从而使五行系统结构关系失去正常的协调。此种反常现象的产生,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被乘者本身不足,乘袭者乘其虚而凌其弱。二是乘袭者亢极,不受它行制约,恃其强而袭其应克之行。相乘与相克的次序也是一致的。即是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金,金乘木。如木克土,当木气太过,金则不能对木加以正常的制约,因此,太过无制的木乘土,即过强的木克土,土被乘更虚,而不能生金,故金虚弱,无力制木。 五行相侮 五行的相侮含义: 五行中的某一行对其所不胜一行的反向克制,即反克,又称“反侮”。 引起相侮的原因: 太过——被克者太过,如:木旺侮金 水旺侮土。 不及——克者太弱, 如:金虚木侮 土虚水侮。 五行相生相克一定要平衡,平衡就是和谐;相生相克是相辅相成的,有的人喜欢相生,其实相生多与相克多是一样的,都是不平衡,您认真读下面的话就心领神会了。 金:金旺得火,方成器皿。 金能生水,水多金沉;强金得水,方挫其锋。 金能克木,木多金缺;木弱逢金,必为砍折。 金赖土生,土多金埋;土能生金,金多土变。 水:水旺得土,方成池沼。 水能生木,木多水缩;强水得木,方泄其势。 水能克火,火多水干;火弱遇水,必为熄灭。 水赖金生,金多水浊;金能生水,水多金沉。 木:木旺得金,方成栋梁。 木能生火,火多木焚;强木得火,方化其顽。 木能克土,土多木折;土弱逢木,必为倾陷。 木赖水生,水多木漂;水能生木,木多水缩。 火:火旺得水,方成相济。 火能生土,土多火晦;强火得土,方止其焰。 火能克金,金多火熄;金弱遇火,必为销熔。 火赖木生,木多火炽;木能生火,火多木焚。 土:土旺得水,方能疏通。 土能生金,金多土变;强土得金,方制其壅。 土能克水,水多土流;水弱逢土,必为淤塞。 土赖火生,火多土焦;火能生土,土多火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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