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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学简述

 A水冰清 2016-06-19

《五行学说》为我国古代的一种哲学学说,五行中的“五”是金木水火土的五种自然元素;“行”则是一种自然的运行,是依据本身所呈现的一种规则且持续的运动,是一种大自然中不可抗拒的运行。

     相生相克,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没有生就没有事物的发生和成长;没有克,就不能保持事物发展变化的平衡与协调。任何一行,都有(生我)、(我生)两个方面;而在相克的关系中,任何一行,也都有(克我)和(我克)两个方面。因此,在五行系统当中,各个部分不是孤立而是密切相关的。


五行相生

五行相生的含义和秩序是:

木生火,因为火以木料作燃烧的材料,木烧尽,则火会自动熄灭。

火生土,因为火燃烧物体后,物体化为灰烬,而灰烬便是土;

土生金,因为金蕴藏于泥土石块之中,经冶炼后才提取黄金;

金生水,因为金若被烈火燃烧,便溶为液体,液体属水;

水生木,因为水灌溉树木,树木便能欣欣向荣;

     五行中的某一行对另一行具有促进、助长和资生作用。是事物发生和成长的根由。相生关系比喻为母子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

      规律:比如木为火之母,火为土之母,土为火之子.火为木之子。


五行相克

五行相克的含义和秩序是:

火克金,因为烈火能溶解金属;

金克木,因为金属铸造的切割工具可锯毁树木;

木克土,因为树根苗的力量强大,能突破土的障碍;

土克水,因为土能防水;

水克火,因为火遇水便熄灭。

      五行中的某一行对另一行具有抑制和制约作用,维持事物发展变化中的平衡协调。

    规律:比如木:土为木之“所胜”,金为木之“所不胜”

                        土:水为土之“所胜”,木为土之“所不胜”。


    在五行中还存在着我克的太强(太弱),或者克我的太强(太弱)现象,就是五行的相乘,五行的相侮。


五行相乘

 五行中的某一行对其所胜一行的“过度克制”,即我克的太强。

引起相乘的原因。

太过——克者太过 如:木旺乘土(木太强)。

不及——被克者太弱  如:土虚木乘 (土太弱)。

     相乘,即相克的太过,超过了正常制约的力量,从而使五行系统结构关系失去正常的协调。此种反常现象的产生,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被乘者本身不足,乘袭者乘其虚而凌其弱。二是乘袭者亢极,不受它行制约,恃其强而袭其应克之行。相乘与相克的次序也是一致的。即是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金,金乘木。如木克土,当木气太过,金则不能对木加以正常的制约,因此,太过无制的木乘土,即过强的木克土,土被乘更虚,而不能生金,故金虚弱,无力制木。


五行相侮

 五行的相侮含义:

五行中的某一行对其所不胜一行的反向克制,即反克,又称“反侮”。

引起相侮的原因:

太过——被克者太过,如:木旺侮金  水旺侮土。      

不及——克者太弱, 如:金虚木侮  土虚水侮。


      五行相生相克一定要平衡,平衡就是和谐;相生相克是相辅相成的,有的人喜欢相生,其实相生多与相克多是一样的,都是不平衡,您认真读下面的话就心领神会了。


金:金旺得火,方成器皿。

金能生水,水多金沉;强金得水,方挫其锋。

金能克木,木多金缺;木弱逢金,必为砍折。

金赖土生,土多金埋;土能生金,金多土变。


水:水旺得土,方成池沼。

水能生木,木多水缩;强水得木,方泄其势。

水能克火,火多水干;火弱遇水,必为熄灭。

水赖金生,金多水浊;金能生水,水多金沉。


木:木旺得金,方成栋梁。

木能生火,火多木焚;强木得火,方化其顽。

木能克土,土多木折;土弱逢木,必为倾陷。

木赖水生,水多木漂;水能生木,木多水缩。


火:火旺得水,方成相济。

火能生土,土多火晦;强火得土,方止其焰。

火能克金,金多火熄;金弱遇火,必为销熔。

火赖木生,木多火炽;木能生火,火多木焚。


土:土旺得水,方能疏通。

土能生金,金多土变;强土得金,方制其壅。

土能克水,水多土流;水弱逢土,必为淤塞。

土赖火生,火多土焦;火能生土,土多火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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