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截止到2015年末,纳入中央预算的国债余额是10.6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是16万亿元,全国政府债务26.66万亿元,占GDP的比重是39.4%。如果把或有债务也折算进去,这一比重会有所上升。2014年底清理甄别的地方政府或有债务余额是8.6万亿,经过这一段时间化解了一部分,现在还有7万多亿。政府或有债务和政府债务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有的专家学者喜欢把两者简单相加,这是不对的。政府债务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是法律上必须要由政府偿还的债务。而或有债务的范围,按照审计署两次审计,包括政府负有一定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这些债务大多有相应的经营收入为偿债来源,只有在被担保人和债务人自身偿债出现困难时,政府才需要承担一定的偿还或救助责任。对政府或由债务的政府代偿率,按2013年审计结果20%的上限推算,负债率达到41.5%左右。这一比例低于欧盟目前定的60%的警戒线标准,也远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的水平。总体来看,我国政府债务还是有一定的举债空间。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有关阶段性提高赤字率的要求,今年全国赤字率由去年的2.4%提高到3%。政府适当地加杠杆也有助于企业的去杠杆,因为这样可以避免全社会债务收缩对经济产生负面影响。随着全社会杠杆率水平逐步下降,政府的杠杆也可以逐步释放。需要说明的是,政府加杠杆要依法规范举债,严禁各级政府违法违规举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