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行业的范围:《个人所得税法》第四十条规定: 税法第九条第二款所说的特定行业,是指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
特殊行业实行按年计算应纳税额的纳税人,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平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预扣税款,年度终了后汇总全年收入除以12个月,算出月均收入额;
2.年应纳税额=[ (月均收入额-35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2
3.汇算清缴时应缴(应退)税额=全年应纳税额-平时预扣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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