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因材施教”是我国古代教学思想中的一条重要教学原则,认识“因材施教”这种深刻的历史性演化,无疑为我们重新审视那些“理所当然”的传统观念提供了一个有益的启示。本文把历史上有关因材施教的分散材料和观点加以分析整理,形成系统的的结论,试图从教育史的记载中,探索因材施教的历史演进和发展,结合自己的语文实践加以反思,以利于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自觉地、有效地、创造性地运用好因材施教原则。 关键词: 因材施教; 教育史; 个性化教育 “因材施教”是我国古代的一条重要的教育教学原则,它是在春秋时期孔子兴办私学、教授诸生的实践中创立的,距今已有两千五百多年的历史。孔子以后,这条教育原则被我国历代的教育家继承,并不断地发展完善,时至今日,还在我们的教育实践中广泛采用,表现出极强的生命力。“因材施教”历经两千多年而不衰,说明它反映了教育自身的客观规律。因此,从教育历史的继承和现代教育的需要上,进行研究探讨,不仅有历史的借鉴价值,而且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因材施教”的演进轨迹 “因材施教”是从孔子开始的,这可以说是雏形的或始发的“因材施教”。这种“因材施教”模式在教学上的主要表现,是对不同“材”的问同而答异,抑强而励弱,使之均得到发展,它贯穿着孔子的“忠恕”思想。同是问仁、问孝、问政等,孔子对不同发问对象的回答完不同。如:仲弓问仁,孔子回答说:“出外工作好象去接待贵宾,使唤老百姓好象去承当大的祀典,都得严肃认真,小心谨慎。自己不喜欢干的事,便不要给别人去干。在工作岗位上不对工作有怨恨,就是不在工作岗位也没有怨恨。”樊迟问仁,孔子回答说:“爱人”。司马牛问仁,孔子答道:“仁人,他的言语迟钝。”颜渊问仁,孔子的回答又是:“抑制自己的欲望,使言语行动都合于礼,就是仁。一旦这样做到了,天下的人都称赞你是仁人。实践仁的道德,完全凭自己,难道还凭别人吗?”(《论语·颜渊》)。颜回和仲弓,不仅悦子之道,而且具有仁德,所以,孔子对他们的回答就深,司马牛“多言而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樊迟志向不高,就回答得浅而有针对性。因此孔子通过谈话、观察、提问等方式,深入了解学生的个别差异,掌握学生的兴趣、能力、性格、志向、学习态度和学习专长以及年龄差异等进行施教。运用启发诱导的方法,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以实现培养目标。其实施成功的因材施 教的方式可归结为以下几种:①根据学生不同的智力水平和接受能力,给予不同的教育。②针对学生不同的优缺点,对症下药,补偏救弊,使学生能正常发展,这种有扬有抑、救弊补偏的教育,正体现了孔子辩证法的思想。③顺应学生的爱好而发展其特殊才能。孔子是承认人的特殊爱好和才能的存在的。例如他说:“若臧武仲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知”“不欲”“勇”和“艺”,就是说明他了解到了臧仲武等四人各具有不同的特殊才能。又云:“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④量力而行。例如:“阙党童子”有“速成”的思想,孔子马上使人传命来教育他们,矫正他们的错误思想和行动。⑤个别谈话,因人制宜。⑥批评和表扬相结合。⑦分科教学,培养特长。孔子对已“深通六艺”的弟子,再进行德行、言论、政事、文学等分科的教育,区别对待。《论语·先进》有一段话:“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由、子夏。”说明孔子进行过分科教学。所以他教出来的学生成就各有不同。孔子的这种“因材施教”,看起来虽然是朴素的,浅显的,但是,它开了我国教育史上“因材施教”的先河。 孟子继承孔子“因材施教”的思想,主张“教亦多术矣”。(《孟子》:《告子下》)他从性善论出发,认为人生来虽具有同样的善性,但由于环境和个人修养的不同,从而造成了才能上的个别差异。因此,他先把教育对象给以分类,然后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生采取不同的教法。他说:“君子教育的方式有五种:有象及时的雨水那样沾溉万物的,有成全品德的,有培养才能的,有解答疑问的,还有以风流余韵为后人私自学习的。这五种便是君子教育的方法。”也就是说,对才能最高类型的学生只需及时点化;对长于德行类型的学生加以熏陶使他成为德行完全的人;对长于才能类型的学生加以正确指导,使他成为通达的人;对于一般类型的学生可以用答其所问的方法,以排其所难、解其疑惑,使其成为有用的人;还有那些不能及门受业类型的学生,可以通过私取他人、自学成才的方法,达到受教育的目的。孟子的这种“因材施教”超出了孔子“因材施教”模式的范围,即他把不同特点的施教个体,扩大到不同类型的施教群体,无形中扩大了被教育者的数量,提高了教育的社会效益。这是对孔子“因材施教”思想的发展。 先秦时期儒家教育思想的总结性著作《学记》主张“长善救失”,强调在了解学生特点的基础上因材施教,并且对学生在学习上的各种特点做出更具体的分析,“学者有四失,教者必知之。人之学也,或失则多,或失则寡,或失则易,或失则止,此四者,心之莫同也。知其心,然后能救失也。教与者。长善而救其失者也”(《礼记·学记》),教师要“知其善恶”,以善补恶,长善救失,才能做到因材施教。可见,《学记》进一步深化了这一教学原则。不仅儒家教育学生如此,墨家的墨子对弟子的教育也决非千篇一律,他要求弟子“能谈辩者谈辩,能说书者说书,能从事者从事”(《墨子·耕柱》)。特别是还根据弟子水平程度的深浅和能力强弱的差异进行教育,“深其深,浅其浅,益其益,尊其尊”(《墨子·大取》)。而战国时问世的儒家经典《孟子》一书,也记载着孟子对不同的学生采取不同教学方法的大量事例。如孟子在拒绝齐威王赠金之后,对陈臻解释“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收受财物)乎”的道理;在离开齐国时,对虞充阐释“不怨天不尤人”的道理(《公孙丑下》);向公孙丑阐述“四十不动心”、“我善养吾浩然之气”的道理(《公孙丑下》);以及向彭更讲述“食志”与“食功”的道理;向万章分析“东征西怨”的道理;向公都子阐明“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的道理(《滕文公下》);等等。 秦汉时期,大一统的封建帝国王朝正式确立,特别是汉武帝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教政策以后,创立了封建国家兴办的中央官学太学和郡县道邑地方学校,使封建社会的教育开始走向了学校化、系统化、规范化、社会化。这是一个划时代的进步。“因材施教”被封建教育视为一条宝贵经验而为历朝的教育家普遍采用。汉朝自董仲舒以下的一些教育家,大都主张“因材施教”,并对“因材施教”有各自的论述。董仲舒说:“善为师者,既美其道,有(又)慎其行……省其所为而成其所湛,故力不劳而身大成。”《春秋繁露·玉杯》。郑玄说:“各因其人之失而正之”,《论语注》“救其失者,多与易则抑之,寡与止则进之”。《礼记·学记注》。徐干说:“导人者必因其性,治水者必因势,是以功无败而言无弃也。”《中论》这些都是说教育要因人而施,才能取得积极的效果。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教育家同样也注重“因材施教”。如南朝文学家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指出了个体在先天遗传素质上的相互差异,既然有这种先天差异,那么各人的学习方式方法应有所不同,每个人应当选择适合自己的风格来确定学习的方向和方法,根据自己的天赋条件来培养、发展才能。刘勰“因性以练才”的观点,是对传统的“因材施教”教育方法论在学习理论中的演变和发展,值得予以充分肯定。 隋唐时期,科举考试开始成为封建社会选拔官吏的一种考试制度,学校制度逐步走向完备,特别是私学也比较发达,出现了一些名师大儒,他们注重对学生因材施教,为当时社会培养了一批优秀人才。隋朝王通继承了儒家传统的教学经验“因材施教”,并把它运用到自己的教学实践中。如他看出魏征的个性是“直而遂”,同时魏征也在他面前表明了“愿事明王,进思尽忠,退思补过”(《中说·天地第二》)的志愿。因此,他对魏征有针对性地施教,后来魏征事唐太宗,果然能够尽忠进谏。唐代的孔颖达在教学方法上也十分重视因材施教,认为“教人之法,当随其年才。若年长而聪明者则教以大事而多与之;若年幼而又顽钝者当教以小事又与之少。”(《礼记正义·学记》)韩愈,则另辟蹊径,从因材而用的思路来看待“因材施教”。他主张教育者应如精明的木匠分别使用木料,使各类木料各得其宜一样,充分发挥受教育者的才能;这就是说,培养人才就象建造房子需用的木材一样,大小各有用处,教师不应千篇一律,爱大弃小,应该根据学生的质地成就他们,使其成为大小不同的有用之才,这就是教师的责任。显然,这是别开生面的“因材施教”。同时,他热心培养文学青年,指导他们进行文学创作,发挥他们的才能;而且,他还要求当权者在用人方面也做到人尽其材。可见,韩愈把因材施教和因材使用统一了起来。中唐时期的柳宗元认为教育的关键是顺应儿童的天性,适应儿童成长与发展的自然规律,他曾经以种树为例阐明这个道理。要按照自然规律教育学生,即“顺木之天,以致其性”,“不害其长”。(《种树郭橐驼传》)这种从儿童自身发展规律出发探讨教育方法的观点是对孔子因材施教理论的新发展。教学实践打破了学校教学的范围,在教学生时,不仅是“传道、授业、解惑”,更重要的是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积极用世方面,指导青年成才。正因为这样,当时学子才踵门求教,以图仕进。 北宋初年著名教育家胡瑗首创分斋教学和主副科制度,其思想理论基础正是“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创立了一套独特的完整的教学理论和方法,史称“苏湖教法”。在教学中,他善于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来组织教学,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学生各就其性之所近,选定专攻科目,因此,每个人都能够各尽其材,学有所得。胡门弟子中,“有好尚经术者,有好谈兵者,好文艺者,好节义者”,他把这些学生按其才能兴趣分为“经义”、“治事”两斋,“使各以类群居讲习”。(陈澧:《东塾读书记》)“经义,则选择其心性疏通、有器局、可任大事者,使之讲明‘六经’:治事,则一人各治一事,又兼摄一事,如治民以安其生,讲武以御其寇,堰水以利其田,算历以明数是也。”(《宋元学案·安定学案》)这种“因材施教”,不仅具有分科教学的性质,把学生培养成专业有用之才,而且具有为学生选定致力于事业方向的指导作用,使学生获得就职就业的知识技能。这是教育上的一个创举。经胡瑗二十余年在苏湖两地及京师太学的教育教学实践,培养了“先后至一千七百余弟子”,皆能裨于世用,被宋仁宗于公元1044年诏定为太学法,由一地方教学法跃升成为了中央高等学府的教学法。在中国教育制度史上,胡瑗先生的“苏湖教法”第一次在同一所学校中分设经义斋和治事斋;第一次将实用学科与儒学经典放在同等地位上;第一次创立并实施分科教学和必修、选修制度,第一个提出了在集体教学的条件下通过分科进行因材施教,比以往在个别教学条件下的因材施教大大前进了一步。在世界教学制度史上,“早于世界各国400年之久”。张载认为“教人至难,必尽人之材,乃不误人”(《张子语录·语录抄七则》),并要求教师对学问道德有精深的造诣,对人有全面的了解。张载的因材施教、尽人之材的教学观点,既继承了孔子、《学记》的思想,又有自己的体会和发明,内涵丰富全面,比他的前辈和同辈更胜一筹。 程颢、程颐对孔子的因人而教思想推崇备至,他们把这一经验第一次概括成“因材施教”的思想,将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他们说:“西北东南,人材不同,气之厚薄异也”,“君子教人,或引之,或拒之,或各因所亏者而成之而已”,“强勇者抑之,畏缩者充而养之。”(《遗书》二先生语五,卷三、卷十八)可见二程对孔子“因材施教”思想领会之深。南宋教育家朱熹从人性论的角度出发,认为“禀气有异”,故资质不同,进而提出教育“必尽人之材”的主张。所不同的是,他从理论上做了新的论证,并在实践中提出了新的措施。朱熹关于实施因材施教这一教学原则的主张,同以往教育家提出的见解相比,更加深入和具体了。 明清时期,统治者为了巩固其封建统治,重视教育的作用,“因材施教”得到了进一步发展。明代中叶的教育家王守仁,对“因材施教”给予了新的解释,认为教学不单在于使人学到知识,发展道德理性,而更重要的是在于成就每一个性的独立人格。他说:“圣人教人不是个束缚他通做一般,只如狂者便从狂处成就他,狷者便从狷处成就他。人之才气,如何同得。”(《传习录下》)“因人而施,质异也;同归于善,性同也。”(《全书》卷七《别王纯甫》)主张教育旨在成就不同学者的主观个性,造就豪杰之士的战斗精神,完成每一个性的独立人格,从辨证的角度阐述了在教育过程中处理好一般与个别的关系,。“教无定法”、“因人而施”这八个字,概括既简要又准确,是孔子“因材施教”教学思想的进一步深化发展。明末清初的教育家王夫之、颜元,在讲学授徒的实践活动中,也采用“因材施教”的原则教导诸生。王夫之说:“教思之无穷也,必知其人德性之长而利导之,尤必知其人气质之偏而变化之。”(《四书训义》卷十五)“顺其所易,矫其所难,成其美,变其恶,教非一也。”(《张子正蒙注》卷六)颜元也说:“人之质性各异,当就其质性之所近,心志之所愿,才力之所能以为学,则易成圣贤,而无龃龉捍格、终身不就之患。”(《四书正误》)他们都认为人性不同,才力各异,应当“因材施教”,导其所长,矫其所短,使学生“竭尽上达之旨”。(《张子正蒙注》卷六) 以上,我们十分清楚的看到,“因材施教”走过了它漫长而辉煌的历程,是从孔子的原始模式向着理性化模式不断演进的,它是一个随着社会的前进而前进,随着教育的发展而发展的动态的教育命题,包容着丰富的教育思想。因为它在时间上具有延续性,表现为环环相串,在空间上具有广袤性,表现为环环展开。环环相串和环环展开的统一,像个不断扩大的‘同心圆’。这就是“因材施教”的历史演进轨迹,表现出它的历史永恒性。这个永恒性,为“因材施教”提供了走向现代化的依据。 二、“因材施教”的现代意义 “因材施教”由孔子倡导实施到二程把它概括成一个教学思想工作,再到明末清初的教育家对其充实和完善,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成为贯穿我国古代社会特别是封建社会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教学原则。在这一原则指导下,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当时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这一朴素而又深刻的教学原则之所以历久不衰,寻根探源,我们可以发现,“因材施教”渗透着古代朴素的唯物辩证法的思想,它看到事物之间的差异,主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反映了教育的客观规律;重视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把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有机结合起来;把统一要求与培养特长结合起来,充分体现教育对人的完整性建构,强调人的全面发展,关怀人的生命成长。由此可见,因材施教,是教育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法则,而不是一般的可供随意选择运用的教育技巧或方法。它对教育行为的影响和作用,是带有根本性的、普遍性的。随着教育改革的逐步深化和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它在教育史上的地位和作用,在今天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现实意义,都已经得到广大教师和教育家的确认。面向全体学生、促使学生全面发展、促使学生主动地发展等全新的教育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并体现在我们的教学行为、教学过程中。正如柳斌同志在《三谈关于素质教育的思考》中所说:“转变教育思想应着重提出两方面:以德育人是大根本,因材施教乃总法则。” 之所以把因材施教称为“总法则”,原因就在于它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已经被赋予全新的含义,成为了提高国民素质、尊重每一个国民的受教育的权利、有助于每一个国民发展个性和养成健全人格的必须遵循的一条最重要的、最基本的教学原则。不言而喻因材施教在今天的基础教育改革、素质教育实施、新课标推行的大背景下,依然活力四射,焕发出勃勃的生机,推动着教学改革的发展。2001年7月教育部颁布的《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语文课程丰富的人文内涵对学生精神领域的影响是深广的,学生对语文材料的反应又往往是多元的”,“应尊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独特体验”,“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Z]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第2页)。因此,要改变传统教学中的重灌输、轻交流,重知识、轻能力,重教法、轻学法,重结果、轻思维,教学就必须面向全体学生,重视学生的思想、情感、思维、感知。 作为一名语文教师我觉得因材施教这一教学原则给我最大的启示是:实施个性化教育。只有教师教学的个性化才能培养出有个性的学生。因此我觉得应从教师教学个性化和学生学习个性化两个层面着手。(一)、教师教学的个性化语文教育要发展学生的个性,语文教师必须具备良好的个性素质。这种个性化素质一方面表现在能够针对不同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因学而教。其次贯穿在研读教材的过程中,同时还涌动于个人教学的艺术风格之中。语文教师的个性化素质首先表现于具体的语文课堂教学上,要看到学生的差异(包括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特殊矛盾特殊对待,进行分层教学;要看到各类课文的不同特点是,分类进行施教;要实施双向因材施教,不仅要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而且要让学生参与教学的全过程,充分体现学生的自主性和主动性;要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并且使学生的个性得以发挥。其次,在研读教材的过程中。语文教材中所选范文均出自于富有个性特色的作家笔下。可以说,语文教材本身就是一个丰富的个性化资源库。但是,它的作用能否充分发挥,关键还在于我们的教师是否善于发现,善于挖掘。语文教师只有敏锐地体察到这些个性特色,并将自己独特的感悟与理解融入其中,进行深加工,才能在课堂上与学生交流时产生心灵的碰撞,学生才能从中寻找到认同、理解、滋养等。再次,语文教师的个性素质表现于形成和保持良好的教学艺术风格。语文教学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不同的教师各有所专长,个性化的教学艺术可以形象而直观地感染学生,带给他们审美的享受、心灵的愉悦和情感的熏陶。有的教师激情洋溢,见景生情,使学生在诗一般的意境中得到陶冶教益,从催人泪下的情感中受到熏陶洗礼;有的教师沉静稳健,明思善辨,把色彩斑斓的课文内容沉着而有哲理地剖析给学生;有的教师擅长旁征博引,妙趣横生,以知识性、趣味性、条理性相结合的开放教学,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之中得到知识面的拓宽和思维境界的升华。中小学生模仿性强,可塑性大,语文教师富有个性的艺术风格必然会引发学生在某个领域产生浓厚的兴趣。兴趣是成功的先导,也是个性发展的重要引发点,它会给学生的成长烙上深深的印记。(二)学生学习的个性化让学生富有个性地学习语文,必须改变接受学习的方式,唤醒学生的主体意识,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参与、主动获取。(1)引导学生制定个性化的学习目标和评价方式。由于每个学生的特点不同,个人的语文基础和接受能力存在很大差异。在教学目标基本达标的前提下,让学生发挥主体性,参与制定切合个人实际情况的个性化学习目标就显得尤为重要。能力强的学生可以为自己制定较高的学习目标,超出一般水平,通过课外自学弥补课堂内容的不足,以激励自己向更高的水平迈进;而能力差一些的学生,可以制定一个略低于一般水平又稍高于本人现有水平的目标,这样既可以通过努力看见自身的进步,以满足个人的成就动机,又能正视与别人的差距,在学习中保持良好的心态。个性化的评价方式是建立在个性发展目标基础之上的。每个个体的发展目标不同,评价也就不同。期望理论告诉我们,适切的目标产生最佳动机水平,激励作用最大。因此,制定个性化的评价要与适切的目标相吻合,才会收到最大的激励作用。评价的最主要目的也无外乎于促使每个学生在原有水平上尽可能大的得到发展。允许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在语文教学中,教师要为学生的学习活动提供有效的服务,而不是让学生为教师完成上级规定的教学任务服务。教师应少一些指令,给学生一些选择的权利,让学生根据个人的喜好和需求,在一定的范围内自主选择学习内容。满足学生自主选择学习内容的愿望,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有利于学生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富有个性地学习。(2)帮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方法学习最有效的学习方法是适合自己个性特点的学习方法。在语文教学中,教师应引导学生根据个人的性格、气质、认知风格和学习习惯、学习能力,采用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来学习,避免生搬硬套他人的学习方法。例如,就认知风格而言,同样是背诵一篇课文,视觉型学生宜以默读为主,听觉型学生宜以大声朗读为主,动觉型学生还须动手抄写;同样是识字,场独立型学生适合于集中识字,场依存型学生适合于分散识字。当然,教师在引导学生扬长的同时也要注意避短。例如,在学习时冲动型学生要力求仔细,反省型学生要力求快速。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往往要在具体的学习实践活动中探索、总结。因此,教师应当经常引导学生反思自己的语文学习过程,总结自己在语文学习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从中归纳、提炼出一些行之有效的个性化的学习方法。这样坚持不懈,师生定会打造出各自的丰采! 综上所述,教育发展到今天,因材施教原则依然有着它的现实意义,它的内涵和对现实的指导值得我们深入挖掘。但如果我们把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方法、教育手段同传统的“因材施教”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充分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现代社会提供的可资用于教育的一切有利条件施行教育,就会更好地发挥其高效育人、多出人才的积极作用。因此,现代教育中的“因材施教”仍将大放异彩。 参考资料: (1)《论语》、《孟子》、《宋元学案》 (2)《中国教学思想史》、《中国教育思想通史》、孙培青 中国教育史[M]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5] 孙培青、李国钧中国教育思想史[M]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中国教育家评传》。 (3)张如珍 “因材施教”的历史演进及其现代化[J] 教育研究,1997。 (4)张颖 因材施教———教育教学的经典原则 (5)洪 珏 因材施教教学原则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应用 因材施教在教育史上的地位和作用 (6)王华彬 语文个性化教育的途径与策略 (7)《中国儒家教育思想》(上)青岛出版社, 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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