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8日,广东省雷州市北和镇昌伯村群众向记者爆料称,雷州林业局龙门林场北和林队于1964年起借用昌伯村位于曲尾岭的耕地植树造林,当年村里出借土地时村干部跟林场有约定,若不植树造林,林场得归还土地。但是林场植树造林几十载后单方毁约,不但不归还土地,还把从该村借来的不少于90亩的耕地兑换给老板开发房地产。村民获悉林队单方毁约后即向有关部门投诉,问题至今仍然未得到解决,村民在维权的过程中还遭到开发商雇凶欺压。 2016年6月29日,雷州市北和镇。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管是在任的还是卸任的村干部都认为要尊重历史事实,称所“争议之地”有史以来是属于昌伯村的,而群众对北和林队单方毁约的行为极为愤慨,且对北和国土所的行政行为非常不满。至于开发商和村民的集体冲突,村民认为开发商雇凶欺压村民太过于黑道。 周敢:林场借地“植树造林绿化祖国”,土地用途唯一 革命老区昌伯村是斗六村委会的一个村庄,周敢是卸任老村支书,73岁。他于1962年在大队任保管员,1974年任北和大队会计、统计员,1979年起任村党支部书记,2000年卸任退休。他对村子的历史很了解,1963年的北和人民公社党委书记是陈文秀,北和林场的场长叫冯守川,斗六大队的大队长是周礼明,治保主任叫周家本。 周敢说,雷州林业局北和林队在1964年通过北和人民公社的领导向昌伯村借地造林,为了响应祖国的号召——植树造林,绿化祖国,在还未征得全体群众同意的情况下,时任大队长周礼明就个人决定把昌伯村的曲尾岭借给北和林队造林,当时还借出斗六村的西边坡。周敢回忆,北和林队通过周礼明借来的耕地用途是唯一的——植树造林。当时没有办理书面借地协议,北和林队至今都没有给出借土地的村庄任何经济补偿。只是兑现了借地的口头协议的一项:树叶给昌伯村烧砖瓦。口头承诺给生产一队的4000条做建房用的橼木也未履行。 周敢告诉记者,曲尾岭位于昌伯村的西南面,约有500多亩,当时的四至是:南至崩河,北至草香仔村的村后,东至水沟,西至赤巷河。昌伯村有此坡地的《土地房产所有权证》,后遗失。自解放前至解放初,此地一直是昌伯村使用。解放初,昌伯村在该地上种植番薯、面薯、柳豆、坡稻及各种旱地农作物。1962年,昌伯村在曲尾岭上还种植了10000多棵防护林,其中有尤加利和其他的外来品种。昌伯村出借曲尾岭的耕地时,该村在此岭上有祖墓若干座,有的立有石碑记载,历史悠久。 “曲尾岭的权属是昌伯村的,北和林队的领导也承认此岭原属于我昌伯村。”周敢如是说。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多而耕地少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农民的土地意识已飞跃到寸土必争的程度。 据悉,北和林队于1990年要在昌伯村的曲尾岭和斗六村的西边坡上种植高速林,这两个村庄都向林队进行干涉,要收回原属于各自的农村土地。当时海康县(现雷州市)调处办许主任提出调解意见:北和林队可暂时继续在曲尾岭和西边坡上植树,但土地权属按原属于昌伯村和斗六村不变。周敢说,为了照顾北和林队植树,昌伯村尊重调处办的意见,让北和林队继续在原属于昌伯村的耕地上植树。 “林队每次砍伐木材时,昌伯村的村民都自发地到现场向林队声明土地的权属是昌伯村的,昌伯村也再三强调我村土地的权属不容侵犯。”周敢回忆道。 杜成才:我有村长当选证,得为昌伯村负责 杜成才是村中的“少数民族”,但因为办事公正,又敢于为村民发声,其威望颇高。他于2011年当选昌伯村的村长。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告诉记者,杜成才于非常时期当选村长,注定他的任期是一个多事之秋。杜成才没有否认他于危难之时上任,为了村集体的利益,他于2013年8月16日被雷州市公安局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 杜成才说,2011年北和林队将昌伯村的曲尾岭(昌伯村称为“曲尾岭北”)划出50亩地给草香仔村使用。后来,草香仔村把这50亩地卖给一个叫何权的私人房地产商开发房地产。何权侵占50亩地的周围土地将其买来的地盘扩大为约68亩,其中占用昌伯村36亩地。2011年7月,又将此地与北和林队兑换,北和林队把本属于昌伯村位于康港路北边(昌伯村称为“曲尾岭南”)的120亩坡地兑换给何权搞房地产,规划为宅基地出售。何权在开发的过程中发觉土地的权属较复杂,后来把这120亩土地转卖给吴肆(房地产商)。于2012年12月27日之前,吴肆把西边坡的120亩地开发成宅基地出售,他的工程队在该地上修路和建排污沟时被昌伯村的群众发现,昌伯村即派员前往制止,在场的昌伯村群众和干部遭到吴肆雇佣的手下的驱赶和恐吓。基于此,昌伯村便向北和镇政府求助,后来也曾经去雷州市信访局和政法委、调处办信访,截至2016年6月29日,昌伯村向有关部门信访的土地问题仍然未得到解决。 杜成才在任期内因为草香仔村后坡(昌伯村称“曲尾岭北”)的68亩被毁林案涉嫌犯了破坏生产经营罪于2013年8月16日被雷州警方抓获并刑事拘留。雷州市公安局于2013年9月12日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9月20日检察院以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做出对杜成才不批准逮捕的决定,2013年9月21日对杜成才取保候审。现在杜成才回忆起这段人生短暂史,说仿佛做了一场噩梦。 杜成才和其他的受访村民及干部都强调涉案的68亩地并非都是草香仔村的,其中有昌伯村的36亩。对于68亩地的权属问题,昌伯村和草香仔村历来有争议。关于此争议,北和镇政府曾经对其中的28亩地做出过处理意见,即争议双方各拥有14亩。昌伯村不同意此处理意见,于是继续保持土地及其上植物的现状,而草香仔村却在经过处理得来的14亩地上耕作。 杜成才告诉记者,北和林队的游荣石队长曾经对村民说,曲尾岭南的土地目前与林队无关,已经不是林队的土地,而曲尾岭北的90亩地林场已持有林地证。后记者向游荣石队长了解有关情况时,游队长所说与杜成才说的相一致。 “2012年全国土地详查期间,北和国土所从来没有跟昌伯村就曲尾岭南的土地实际权属做过有关普查详查工作,才导致开发商在那块土地上乱开发,损害昌伯村的利益。”杜成才如是说。 周三宏:尊重历史事实还我土地,开发商无证开发应退场 在杜成才的任期结束以后,周三宏当选为昌伯村的村长。 周三宏告诉记者,自古以来曲尾岭的土地是昌伯村的,开发商在曲尾岭南开发的约120亩“宅基地”历来都是昌伯村的,过去昌伯村只是借给北和林队植树造林,用途是唯一的。后来林队把该块地兑换出去,单方面毁约,很无理。 “林队借我村的土地用途变了——不植树了,我村得要回来。开发商在该地上进行开发,必须有合法的证件,无证开发应退场。不管是哪一方,都要尊重历史事实,兑换者和占用者必须归还我村的土地。”周三宏不紧不慢地说。 对昌伯村来说,2016年6月6日(农历五月初二日)是一个无法忘却的日子。这天早上,开发商组织约150人在曲尾岭南的开发地上看场,上午已安装好集装箱工棚,浩浩荡荡的“房地产”工程即将拉开帷幕。昌伯村的群众闻讯赶到现场,发现开发商声势浩大势如黑老大,敢怒不敢言,眼看着祖祖辈辈留下来的土地就这样失去。 下午,村民忍无可忍,有的村民冲进工地欲阻止开发商施工。于是,开发商和昌伯村的正面冲突再也无法控制。在冲突中,昌伯村的群众多人受伤,其中6人在(龙门)湛江农垦第二医院住院医治了7天。 据悉,现在开发曲尾岭南120亩“宅基地”的老板不是“获得”土地的第一任老板。第一人老板是吴肆(吴妃四),第二任老板吴其庆,他以每亩28万元的价钱从吴肆手中拿下该地盘的所有土地,后来,吴其庆以总价800万元的价钱转让给现在的开发商罗军和徐黑曾。 “不管开发商怎么换,罗军和徐黑曾现在开发的地盘是我昌伯村的,占用我村土地者应退场。”周三宏说。 据了解,开发商曾经在2016年1月29日贿赂了部分村民,其中每人获得1万元至10万元,估计付出400多万元。“开发商也曾经对我们3名村干部许下承诺,每人给10万元好处费,遭到了我们的拒绝。”周三宏对记者称。 此间法律人士认为,民间有句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说的是诚信问题。但北和林队对于向昌伯村所借的几十亩耕地,在未支付款项征用土地的几十年里,继续无偿使用并获得了巨额利益。在村民多年来向其索还耕地的要求下,林队的上级中国林业总公司雷州林业局索性将林地兑换给他人进行房地产开发,其行为是违法的。在土地性质尚未改变的情况下将林地开发为宅基地出售的行为应该被国土部门叫停,并就土地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归还给原权属所有人昌伯村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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