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凭什么认为马云的everywhere偷了我的方案

 金槽枥 2016-07-11

凭什么认为马云的everywhere偷了我的方案

说明:事过一年,并未看到everywhere取得明显进展,也并未发现他在平台构建上找到了正确的切入方式,为此重发此文。社会生产平台的建立,需要把人当成计算机,或者说,最大的云计算是人脑之间的计算,这是一种新的社会关系确立,阿里似乎并未确立这样的观念。在一年前,这篇文字屡发屡被删,包括网易博客等。而新浪博客的图片和视频一开始就被干掉了,但新浪微博居然保留了下来,有点匪夷所思,或许出于不能赶尽杀绝的考虑吧。视频放在土豆和优酷上,也被删了几次。后来加密后就不再删了。本文复制自新浪博客。

 

201541日,阿里发布支付宝平台的everywhere,中文名叫到位。

42日,一个朋友把阿里的这个项目链接发给了我,说这个项目和我的项目一样。

我一直害怕BAT在我融资前发现我的项目,甚至有点恐慌不安。看完后觉得绝望而无力,但还有一些欣慰,因为是马云在做这个项目。

马云是我非常钦佩的人,他几乎所有的理念我都非常认同(对他在2014年底之后的看法不认同,例如收购银泰,例如德国汉诺威提出鼠标+水泥),例如C2B是未来的天下。我在2010年左右也形成了C2B的想法,并因此开发了行动网。C2B将彻底颠覆传统经济体系的架构方式,并是一统B2BC2CB2C等网络江湖的收官之举。C2B将全面解构我们所置身的传统世界,尤其是传统经济体系,网络平台将由当前对市场交易环节的颠覆(所有东西可以通过一个网络平台销售)、推进至对生产组织环节的颠覆(所有的生产活动可以在一个平台上实现)。阿里的到位只是步入C2B的关键一子,就像当初淘宝只是在衬衣袜子等有限零售商品起步一样,却最终发展到几乎所有的商品都可以销售。目前的到位虽然看上去只是解决日常琐碎难题,但将使用户凭借自己的资源和技能成为转化为网络极客,在网络世界形成生产社群,因此消解传统企业的架构。这种生产社群不再是今天的企业形式,而是基于共同价值意愿而聚合在一起的网民。进一步的说,未来的互联网世界将形成四类角色:一是平台所有者,例如阿里,拥有最核心的资本——平台资本。二是生产组织者,例如小米和苹果,扮演项目管理人的角色,通过金融资本把各项生产要素集结起来,他不需要雇佣劳动力、不需要具有企业专利、甚至不需要有资金。但在未来,苹果和小米的组织形式将不是这样,而是基于契约的合作者,大部分企业将转变为这种角色。三是创意发起者,就是好的商品和项目的发现者。四是代工者,包括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付出者,绝大部分人将扮演这个角色。——我猜想大部分人仍然会认为我这个认识是荒诞不经的,就像我在过去几年给投资人推介时遇到的一样)

所以说,谁能成功做这个项目,谁就是未来网络世界的王,这是一个对所有企业具有居高临下战略优势的项目。对拥有地图、大数据资源和云计算能力的阿里来说,也确实最适合做这个项目。

看完后的第一反应是我们想到一块了!模式和理念非常一致。如果这样,就只能认栽了。毕竟历史上也有不少这样的现象——两个人几乎同时发明了某种东西或发现了某种规律。

但我再次看他们的介绍视频的时候,才发现我们相似得太离谱了。我们不仅理念、模式一致,但居然使用的事例说明都一模一样,甚至我们网站使用的logo颜色,我们用的词句……等等等等。

让我确信这一点的,是双方对平台应用所列举的事例居然惊人的相似。因为这个平台是应用于生活中所有遇到的难题,通过互联网来调集聚合最匹配的资源来解决,以此实现技能和资源面对需求的最高效配置。人世间的每个人,都随时随地可能遇到形形色色、万万千千的难题,为此列举出一模一样案例的概率非常低。这就像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道作业题,让同学们列举有哪些商品时,我在作业里列举了土地、螺丝帽、手机、插头、木材、手表、茶杯和打火机等8样商品,而马云的作业里列举了工厂、螺丝帽、手机、插座、钢材、水壶等6样商品。也就是说,我们列举的案例中,有两个是完全一样的,有两个是非常接近,剩下两个有共同的联系。对两个独立完成作业的人来说,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只有一种可能,马云抄了我的作业。

(举例说,您现在在办公桌前坐着,所能挖掘和产生的需求可谓万万千千:或许您需要借一个指甲钳,或许您想找个人按摩一下脖子,或许您想吃个苹果让人给你送上来,或许您写的东西想让人排版或校对一下,或许您想让别人找出可供选择的20个说服人的办法,或许您想把这段文字发送给专业人士来判断是否在撒谎。。。。。。人心如海,内心闪念的各种需求可谓数之不尽。阿里的宣传片之所以例举的例子和我雷同,只能说明产品设计者没有打开思路,不理解这样一个平台到底能走多远。)

如果马云在everywhere的推介宣传片上抄了我的作业的话,那么他一定拿走了我的作业本,并因此看了我的整个方案。

当然,我们有一个本质的区别,就是供需方交易的实现方式。everywhere是通过强智能数据分析来实现供需对接,而我的是通过标签联结实现,就是供给方把自己的价值用标签标出,需求者据此可以快速找到它,相当于关键词搜索。毫无疑问,在用户体验上马云更高一筹,但我在2009年启动项目的时候还没有大数据的概念,智能手机也才刚刚火起来。不过,everywhere最终一定有供给者给自己贴标签。

我迷惑的是,马云是怎样拿走我作业本的。我的项目在2011年完成第一期开发,就此陷入了找投资人的迷局中。为了这个创业项目,我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并不得不在2012年重新回公司打工,一边打工一边梳理自己对互联网时代的思路。从某种程度上讲,我最好的年华都花费在这个项目上了。

2010年至今找过有限的几个投资人,但都没有谈成,因为他们觉得我谈得有点荒诞不经,其中一个天使投资人相信我的想法,但提出要绝对控股,他只投资一百万却让我给他打工,于是谈崩了——一百万在今天能开发个毛啊。而制作的网站说明文件(详见下面的两个视频)除了给李开复的创新工场信箱发过链接、并在一天后删除外,没再给任何人看过。

阿里究竟是怎样弄到我的方案的?当然,我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他们从我这里偷走了东西,一切也仅仅只能用怀疑来表述。

43日,我把视频上传到了新浪微盘,然后给马云微博私信,说两个项目一样,希望他能看一看。

但大约三个小时后,我上传的视频打不开对外链接了。

 

坦率而言,这个项目无论谁做成,我心里都有高兴的成分,因为毕竟这是一个造福人类、解放人性的好项目。但您得通过光明正大的方式得到,就算我送给您也行,偷却不行!为了这个梦想,我甘愿吃了几年方便面,也甘愿重回公司打工,甘愿每天苦逼地熬夜到二半夜。尽管这样,我仍然祝福您做成这个项目,并非是傻逼地像表现出高风亮节,而是因为这是一个对所有社会底层有很大帮助的项目,其中包括我这个资深老屌丝。

拖拖拉拉说这么多,来点事实论证吧!

一、平台的应用案例列举非常雷同乃至相同。

阿里为了说明every where的价值,总计列举了6个案例。其中2个案例和我的案例完全一样,2个案例和我列举的案例极为接近,2个案例则有共同之处。

1.我们都列举了洗手间里没有手纸的事例。

这是我的

这是阿里的

2.我们都列举了在街头找人维修电脑的案例

这是我的案例

这是阿里的案例

3.我们都列举到用平台找到志同道合的社群

我的

阿里的

4.我们都列举了街头疲惫的案例。

我的是身疲惫

阿里的是心疲惫

 5.在举例的末尾,我们都列举了一些异想天开的事情

我列举的是妻子收到陌生人的祝福

阿里列举的是收到外星人的报纸

6.最后一个是比较接近的,我们的第一个案例我们都使用周边搜索。

我列举的是孩子在街头找人帮助找丢失的小孩,阿里列举的是街头买硬币。

二、我们应用的素材有着不可思议的巧合

我在视频里先后用了两个手机,一个是我自己的手机,即摩托罗拉里程碑。我大约是在2010年做方案,那时候这一款手机刚刚上市,所以选用这一款。另外使用的苹果手机则是当时从网上抠出来的图。所以手机款式看上去都很老。

阿里是在201541日推出这个方案的,他使用的手机居然和我一样都是老款。

这是我用的手机素材

三、我们都用金融和人的关系来概括平台的意义。

我是在结尾的时候

 阿里是放置在前面

四、我们页面使用的logo色也非常一致,都是同一色系的橙色和蓝色!!这是最不可思议的地方。

这是阿里的

这是我的

六、我们为表述这个平台的便捷性和高效性,都说“用一个电话就能搞定一切、能让全世界的人帮助你”等等,不再一一列举。

事情发生后,律师明确告诉我,我们没有直接证据证明马云剽窃了我们,并且,方案是不受知识产权保护的,只是受商业秘密的保护。如果要维权,则需要我来举证,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我怎么证明马云通过什么手段从我这里拿走东西了呢。并且,我的力量和马云相比实在太过悬殊,再加上他既有的社会权威,在他那里讨一个公道几乎是微乎其微的事情。另外,我既不想出名,也不想在已成败局的事情上耗费太多时间。 43日,我在微博上对马云说,我们的项目一样,甚至宣传片列举的案例都一样,我怀疑他偷窃了我的项目。为了更好的说明这一点,我把我的项目说明,也就是那两个视频上传到了新浪微盘,希望他能看到。为了确保他能看到,我还做了链接测试。但微博私信发出去后大概三个小时,我在新浪微盘上链接的两个视频就无法看到了。

我们走路的时候,总会遇到当头一棒的事情。但我并不想祥林嫂一样唠叨,也不想在打不过时还要死磕送命。

写完此文,事情就到此结束,我将继续前行,只有未来,才是不可确定的。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