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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拨备压力有增无减

 xiongyi1234 2016-07-14


 导语 
最近几年来,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节节攀升,与此同时,资产减值准备也相应提高,但似乎仍赶不上不良爆发的速度

最近几年来,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节节攀升,与此同时,资产减值准备也相应提高,但似乎仍赶不上不良爆发的速度。对资本市场而言,银行不良率已经成为挥之不去的阴影。

众所周知,商业银行借款按照实际还款能力的高低将贷款质量分为五级: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其中后三种为不良贷款。在中国长期经济增速下移的大背景下,近年来商业银行资产质量持续承压。

自2012年第三季度起,银行业整体的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均进入上升通道。截至2016年一季度末,银行业整体不良贷款余额已接近1.41万亿元,不良贷款率达到1.75%,较2015年同期上升0.36%;关注类贷款余额也攀升至接近3.2万亿元,占比突破4%,达到4.01%。与此相对应的则是银行业拨备覆盖率不断下降,至2016年一季度末已降至175.03%,较2014年一季度末的273.66%下滑三成多。

根据之前的预测,2016年不良贷款余额将继续提高,预计增加5000亿元-6000亿元,从而到2016年年底,不良贷款余额将达到1.7万亿元-1.8万亿元。如果2016年全年新增12万亿元贷款,余额总计88万亿元,则不良率将逼近2%。尽管目前中国银行业不良贷款率和拨备覆盖等指标仍优于世界平均水平,但2012年以来各类指标的退化速度并无减缓趋势,相反,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仍在小幅上升,因此,商业银行如何能够有效降低不良贷款成为市场关注的重点。

从2013年年底至2015年年底,随着中国经济增速的放缓,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不断上升,而且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恶化趋势有增无减。随着管理层不断落实去产、去杠杆的政策,这将进一步推升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率。未来随着银行增加拨备余额的需求的上升,拨备足额与否成为银行新的考验。

由于中国经济增速放缓,银行资产规模增长速度也随之减慢,加上预期央行将不断减息以增强市场流动性及刺激经济,而此举将令银行业的利息收益率下降,以及信贷资产质量下行令贷款减值损失显著增长,市场普遍预期2016年银行业的盈利增速会就近零,甚至出现负增长。

新规倒逼拨备压力

由于此前监管层公布的82号文规定,商业银行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后按照原先的全额计提资本,并且按照会处理和风险实际承担情况计提拨备,这实际上使得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通过收益权转移现出表这一方式失去了意义。同时,82号文还规定,不得通过商业银行理财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本行信贷产收益权、不得承担显性或者隐性回购义务,此举将打消商业银行和不良资产接手者从事此类业务的积极性。因此,从定性上看,新规将直接造成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上升,银行拨备压力有所增大,净利润也会相应受到侵蚀。

不过,从定量上来看,新规给商业银行带来的短期“负面”影响可能比较有限。2015年7月1日,银监会下发的《关于银行业信贷资产流转集中登记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贷资产流转业务,即将所持有的信贷资产及对应的受益权进行转让,应实施集中登记。据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统计,截至2015年年末,在银登中心登记的信贷资产债权及收益转让规模合计仅300多亿元,相比于商业银行近1.4万亿元的不良贷款规模相去甚远。因此,新规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的影响比较有限,不良率的增速或仍将小幅上升。

此外,从进行信贷资产收益权出让的银行类型来看,城市商业银行是主要机构,2015年全年出让金额占当年流转总额的86%;股份制银行占比为13%,国有商业银行仅占比1%。从这个角度看,新规对城商行的影响相对较大。

在不良贷款不断上升的趋势下,如何有效减少不良贷款的出现是问题的关键。在不良贷款出表通道基本被监管政策堵住以后,银行自身的减值准备的充实与否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不良贷款率高低。根据2012年3月财政部印发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资产减值准备金是指金融企业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金融资产计提的准备金,包括资产减值准备(又称拨备)和一般准备。

此次新规虽然只对信贷资产收益权的转让做出了限制,但可以看出监管层的监管目标比较明确,即尽可能限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虚假出表,严禁监管套利。在这种监管环境下,加之ABS等新兴处置模式远未成熟,商业银行未来处置不良资产的主要方式仍将是采用传统常规的处置方法。其中,资产减值准备的重要作用就凸显出来,它是指金融企业对债权、股权等金融资产(不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合理估计和判断,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进行计提且计入金融企业成本,用于弥补资产损失的准备金。

总而言之,商业银行为处置不良贷款所“开发”出的非常规方式多数属于违规,陆续被监管部门叫停。究其根本原因,在于这些方式并没有实现不良贷款风险的真正转移,而是通过将不良贷款暂时出表的方式掩盖了相关风险或是延缓了风险的爆发,不但没有起到降低风险的作用,反而使危险因素逃出监管部门的监测范围。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种做法实际上是放大了银行信贷资产的风险。

根据相关规定,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应当计提准备金,具体包括发放贷款和垫款、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存放同业、拆出资金、抵债资产、其他应收款项等。除此之外,金融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资产进行检查,分析判断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发放贷款和垫款,至少应当按季进行分析,采取单项或组合的方式进行减值测试,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存放同业款项减值准备、拆出资金减值准备、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贷款减值准备、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抵债资产减值准备等。其中贷款减值准备期末余额在资产减值准备中的占比一般达到70%以上。

在宏观经济L型筑底,银行资产质量恶化的背景下,贷款减值准备各科目变化对银行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将产生怎样的影响值得重视,这也是了解商业银行资产减值准备充分与否的重要手段。

来源: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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