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12-14 作者:李冀东律师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必须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并依法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那么村民在原有宅基地上建房,需要履行什么法律程序,是否需要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呢,现针对该问题,进行如下分析。 第一、农民使用原有宅基地建房,具体规划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管理办法。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第41条的规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针对这一规定,各地对农民使用原有宅基地建住宅,是否都要实施规划许可管理,规定并不一致。以河北省为例,河北省在《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中规定,对于农民使用原有宅基地建住宅的情况,只要求符合乡规划、村庄规划,并不要求申请办理村庄规划许可证;而新疆、山东等省、自治区则规定,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住宅建设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第二、河北省在原有宅基地上进行村民住宅建设所需的材料及程序。1、前提要符合乡规划、村庄规划,虽然按照《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这种情况不需要办理村庄规划许可证,但仍要到城乡规划部门查询是否符合城乡规划或者由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符合规划的证明;2、不得超出原宅基地四至范围;3、不得妨碍相邻权利人的利益,如果对相邻权利人有影响,需要提供四邻权利人的认可意见;4、报村民委员会同意,本人认为,村民在原宅基地上建房,不属于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事项,不需要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只需村民委员会同意即可;5、向所属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