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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知识 | 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侗乡人1961 2016-07-17

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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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社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北税收信用建设的进展状况如何呢?日前,湖北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刘卫明,湖北省国税局纳税服务处处长宋长军,湖北省国税局稽查局局长赵勇三位同志做客演播室,就网友关注的相关问题进行答复。


刘卫明就税收信用建设的重点内容做简要回答。他表示,近年来,湖北国税部门,通过发布税收信用“红黑榜”,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提供精准服务,营造“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诚信纳税社会氛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宋长军就湖北国税部门如何“褒扬诚信”做情况介绍。对纳税信用高的A、B级纳税人,湖北主要采取了开辟绿色通道、按需供应发票、免除发票认证、出口退税优先、深化银税互动等五个方面正向激励措施,引导广大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纳税。


宋长军还就“纳税信用贷”和“出口退税贷”作简要介绍。他表示,“纳税信用贷”和“出口退税贷”是金融创新产品,通过将诚信变成“真金白银”,彰显税收信用的“含金量”,帮助诚信纳税的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去年以来,全省有73家商业银行与国税部门签约,为688户A、B级纳税人发放信用贷款83亿元。


赵勇则就国税部门“惩戒失信”情况作介绍。他表示在“惩戒失信”方面,国税部门主要是力推“一项制度”(即“黑名单”制度)和联合实施8条惩戒措施。从联合惩戒的实施情况看,2015年,全省国税部门对3523户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的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并对85家失信企业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湖北税收信用体系建设下一阶段有何安排?刘卫明介绍说,下一步将进一步用好一个载体、完善三项机制。“一个载体”就是要拓展“银税互动”活动,实现“银税互动”活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全覆盖,地域全覆盖。“三项机制”一是完善纳税信用动态管理机制;二是建立信用状态变化提醒服务机制;三是完善税收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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