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多部门出台政策,要求进一步推动淘汰含汞气压计、湿度计、体温计、血压计等含汞产品,推广荧光灯低汞、微汞技术。在大气汞排放方面,我国针对燃煤电厂、工业锅炉、有色金属冶炼、废物焚烧、水泥生产等大气汞排放重点行业,制定完善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将汞作为管控指标之一。目前,燃煤电厂协同脱汞效果较为明显,但其他行业协同脱汞设备落后,安装比例低。 然而,目前存在两方面主要问题,使得我国在2015年并未实现低汞触媒全部替代高汞触媒的预期目标:第一,电石法PVC生产企业替代不积极。有些企业对低汞触媒使用不规范,使用效果不如高汞触媒,影响替代的积极性;也有部分企业观望形势,计划转产,不再实施替代工作。第二,低汞触媒产品质量不达标,部分低汞触媒生产企业以高充低、以次充好,造成低汞触媒供应市场混乱,下游电石法PVC生产企业对低汞触媒的可行性失去信心。主要原因是触媒生产企业自律意识不强,部分小企业低汞触媒生产技术能力欠缺,也缺乏低汞触媒检测分析能力,不能保证低汞触媒质量。另外,政府层面缺乏对低汞触媒质量的有效监管,产品标准执行不力。 2010~2014年,我国电石法PVC产能增长50%以上,产量增长约80%。2014年我国电石法PVC产能、产量均已达到全国总量的80%以上。低汞触媒的应用一定程度降低了单位PVC产品的用汞量,但还很难抵消PVC产量增长导致的行业用汞量的增加。 具体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首先,当前阶段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低汞触媒的监管,通过低汞触媒替代高汞触媒,一定程度控制行业用汞量的增长。 其次,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电石法PVC产能增长,主要依托产业结构调整政策,通过行业准入许可、环评审批等手段,禁止新建包括低汞触媒在内的氯化汞触媒生产项目和使用氯化汞触媒催化剂的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项目,有效控制产能增长。 再次,国家应明确无汞化技术路线及目标,在完成低汞触媒全部替代高汞触媒的基础上,开展无汞触媒规模化生产和应用的综合示范,研究制定无汞触媒推广应用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力争到2020年,无汞触媒具备在全行业推广应用的可行性,到2025年实现全行业采用无汞触媒催化剂,或转型采用乙烯法等其他无汞化工艺。 第一,建立汞污染防治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按职责范围推进和落实履约相关工作。 第二,组织制定履约国家实施计划。启动履约国家实施计划(NIP)研究,研究国家现状及履约政策法规、能力建设、履约成本和资金等方面的需求,开展国家战略和行动计划研究,包括汞生产和使用限制淘汰计划、汞排放和释放削减控制计划等;开展汞及汞化合物进出口许可程序、信息报告制度等相关能力建设;建立环境和健康信息交流机制等。 第三,加快制定和落实汞污染防治政策标准。建立汞生产、进出口、使用、排放、废物处置和回收利用全过程信息跟踪报告制度;制定原生汞生产行业汞污染防治政策,加快原生汞的淘汰;加强对添汞产品生产、电石法PVC生产及相关行业汞污染防治政策的监督落实;完善汞及汞化合物、添汞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政策;制定完善荧光灯产品汞含量标准、黄金冶炼大气汞排放标准以及汞监测方法和技术规范等。 第四,加大汞污染防治技术支持力度。加强对大气汞排放的监测,进一步完善大气汞产排污系数;加强低汞/无汞替代品和无汞触媒的研发和示范;开展大气汞减排BAT/BEP研发及示范工程;开展含汞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污染场地修复技术、过量汞贮存技术的研发和示范等。 广大消费者可以优先选购符合公约要求的产品。比如无汞电池等。特别是大家多年来习惯用水银体温计和血压计,需要转变使用习惯,提倡使用无汞体温计和血压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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