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翻看刘心武先生的《金瓶梅》评点本时(下文简称“刘评”。《刘心武评点<金瓶梅>》,漓江出版社2012年11月版),一直有个疑惑:我们现在还需要这种古老的评点方式吗,我们现在又需要怎样的评点呢?因为对于现代的读者来说,评点是一种非常传统的文学批评方式,虽然它在历史上曾颇为流行,对明清时期小说的意义阐释、社会传播、理论建构等方面做过重要贡献,但那种眉批、夹批、侧批、回前评、回末评等散片式的批点方式是否还能为现代读者接受?当然,形式的老旧并不是问题的关键,而要看我们能否把古人崇尚的“通作者之意,开览者之心”宗旨发扬光大。对于那些古代小说,我们现在有着古人没有的生活经验、历史观念、理论视野,总不会只是此处好彼处妙地感悟、感叹一番,而应该展示出现代人的思考与见解吧。金瓶梅>
得有点现代意识吧,否则仍是善恶报应、因果轮回地评论一通,淫女荡妇、忠孝节义地说教一番,还不如读古人的评点呢。 得有点历史意识吧,否则只是站在时间的置高点上,腾云驾雾地总结一通,没有切近人物所处时代、环境的理解和体会,如果换个评说对象仍然大致不错,那还有什么针对性呢。 得有点学术史的眼光、视野吧,否则只是与前后作品做一些简单、表面的类比,狠求关联,刻意拉扯,进而硬解强解,或者对它的一些表现手法、叙事特征不问来路,不明就里,又怎么能够看得到问题的实质,说得清现象的涵义呢。 当然,做到这些的前提和基础还是要进行文本细读,然后才能够有一些针对性的感悟、导引。
感悟式的评说,是要根据我们对小说中人物、情节的理解,发其已见,抒其幽思。如刘评对小说中男性话语的揭示,指出潘金莲处于男性猎场中,只是道德藩篱中的囚犯(页34)。有时刘评在这方面做得颇为细致,比如对于当时宴席上鹅肉的地位就有多次感慨,第15回“当时鹅肉是最上等的菜。今人为何不再看重鹅肉”;第20回“当时鹅肉是重要的大菜。为何现在鹅肉基本上被逐出了大宴”;第31回“大宴必有烧鹅,鹅为先,鹅为贵”(页132、177、282)。这类评说因各人的观念、立场不同而见山见水,成岭成峰。
导引式的评说,可以点拨细节,可以勾连情节,可以解释名物,搜微抉隐,指出上下文的照应,前后文的勾连,理析小说的情节布置之道,人物进退之法,发掘出小说叙述中伏延千里的“草蛇灰线”,以重构叙事。这与刘评指出的要将阅读化为“参与创作”(页569、619)的思路是相近的。当然,这类导引式的评说也应有个原则,否则面面俱到,过度关注细小,则会失于琐碎。而应以理解小说总体的叙事建构为宗旨,为理解小说的人物刻画、情节展示、主旨表达服务,为此,就应在文本细读的基础上注意前后的勾连、照应,不能只囿限于一节,否则就会有理解不深不透之处。
明显的,西门庆本无号,他此处所说的“在下卑官武职,何得号称”并非谦词。想他西门庆本非出自诗书之家,而是清河县一个“破落户”,街头混混级别的人物,这从他结拜的十兄弟即可见出。他平时交往的各种帮闲帮忙的兄弟、市井的无赖、妓院的相好、家中的用人都称他为爹、爷、哥、大官人之类的,没有与这类正儿八经的高端文人交往过,更没想到还有这么一群人这么喜欢执着地问人家的尊号。当然,这也是这帮文人的酸气逼人之处,后来第49回西门庆宴请蔡状元约来妓女董娇儿、韩金钏儿,蔡状元就摸着人家的小手,问人家有号没有,也是问至再三,韩方说号玉卿,董说号薇仙。所以,这里是西门庆被逼再三,实出无奈,才将就着蔡状元刚刚说出的“贱号一泉”,为搪塞安进士的“询之再三”而随口吐噜出“四泉”的。这是西门庆的应急,不过也挺应景的。因为蔡状元刚刚说出号“一泉”,他就说了个“四泉”;而且也遥接小说开头前的咏酒、色、财、气的《四贪词》,喻指他的酒色财气“四全”。西门庆有此一憋,后来再与文人交往就从容多了,安然地把一时搪塞之用的“四泉”当成自己的尊号了,于是乎,蔡状元再见面也就四泉、四泉地叫唤着他,以至于西门庆知道了王招宣府中王三官号“三泉”,还有些不高兴,后来郑爱月说人家不号“三泉”了,改为号“小轩”了,西门庆才满心欢喜(第72、77回)。
这样的情节解读尚可只就小说文本自身的叙述进行勾连、重构,而不需要小说之外的各种文学、文化、学术上的背景知识。但是,当小说的有些因素牵涉到文体特征、叙述技法、材料来源、影响意义等方面,就不能只满足于文本自身的叙述来解读,而需参照各方面的知识,才能做出清楚、切实的理解。这就需要有点关于《金》的小说史的梳理、学术史的视野了。
咏叹武松打虎的“古风一篇”,《金》是完全照抄自《水浒传》第23回,而刘评说“《水浒传》中无此”,不知是指《水浒传》中无此“古风一篇”,还是指《水浒传》中无此种说书人的吟唱。若指前者,无需赘言了;若指后者,《水浒传》的成书得力于历代说书人的讲演成果,这篇“古风”也包括在内,而刘评根据《金瓶梅词话》以“词话”命名,而推定其“原应是说书人说书的一种底本”,其叙述中的诗词曲是用于“说书人的吟唱”,则大有可商可量之处。
第一回中刘评的这两段评说前后相连,涉及到三个方面的问题:一.“说书人说书的底本”,是关于《金》的文本属性、文体属性认定;二.《水浒传》中无此“古风一篇”,是关于《金》中材料来源问题,以及《金》与其他文学作品的关系问题;三.“古风一篇”是说书人的吟唱,是关于《金》中诗词曲文的作用问题(是为阅读还是为唱诵而设)。这些问题也涉及刘评散见于小说各回的多条评说中,我们即由此分述。 一、《金瓶梅》的文本属性、文体属性问题 对于《金》中存在的那些大段的诗词曲文,无论是叙述话语中的,还是人物口中的,刘评都认为是作为说书人弹唱之用的,并认为这是由于《金》原为说书人的底本所致,表现了其作为“词话”的特点。
刘评的逻辑是,按说书人的底本来认定《金》的文本属性,所以它叙述中的诗词曲文是说书人用来弹唱之用的;按“词话”来认定《金》的文体属性,所以它叙述中出现的说书人套语、诗词曲文都是《金》来自说书人底本所致,这些都属于“词话特点”的表现。关于《金》的文本属性问题(是说书人的底本,还是文人编写的阅读本)我们后文再谈,此处先谈谈它的“词话”问题。
且不说这些大段的诗词曲文是否因说书人的底本所致,为说书人的讲唱而设,先看《金》中大量存在诗词曲文的文本特色,是否就是“词话”特点呢?首先我们由《明成化说唱词话丛刊》得见元明间词话的真实面目,那是一种诗赞系的说唱艺术形式,不但人物话语是唱词,叙述话语也是唱词。比照这种以唱词为主来演述故事的“词话”,《金》还是主要以散文来叙述故事,只是在叙述中穿插了诗词曲文形式的场面描摹、人物弹唱,虽然出现的数量、频率较其他小说突出,但总体上来看还是散文小说。
对于叙述话语中的诗词曲文穿插,与《金》同时代的《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都很普遍地存在着,《金》之后的文人独创小说如《红楼梦》也不避此途,其第11回叙凤姐看望生病的秦可卿后,绕进一个花园的便门,小说即以“但只见”领起了一段韵文的景色描写:“黄花满地,白柳横坡。小桥通若耶之溪,曲径接天台之路。……”对于中国古代的白话小说来说,这种表现方式是由宋元的小说家、讲史家说话伎艺的讲唱体制演化而来的,是对讲唱文学表现方式的一种模拟。当然,《金》中还有许多直接抄录自前代白话小说、话本小说的片断(如《水浒传》),也会随之负载这类韵语描述的。
对于人物话语中的诗词曲文,这是小说叙述中对人物弹唱的安排,是对于生活场景的描述,属于小说叙事摹真、以求场景真实的手段。《红楼梦》第5回叙太虚幻境中〔红楼梦曲〕十二支曲子的演奏;《金》第41回叙乔大户娘子宴请西门府一干妻妾,席间两个妓女唱了一套〔斗鹌鹑〕,就属于这种情况。而《金》第1回潘金莲以弹唱来自叹身世,表达其幽怨的心情,小说此处列出的唱词也绝不是为说书人的弹唱而设的。况且,就小说叙述中插引的有些人物弹唱来说,也不是说书人所能摹拟得了的,比如第31回叙宴席上艺人表演“王勃院本”,就抄录了大段的院本表演内容,还有第74回叙吴月娘等人听薛姑子唱诵《黄氏女卷》,也是抄录了这个宝卷的全部内容。如此大段的戏曲、说唱,难不成说书人也要表演一番?
所以说,《金瓶梅词话》只是袭用了“词话”这个名称,走的还是“拟话本”的路数,其间模仿了某些说唱艺术的表现形式,“评话捷说”这样的格式套语即在其中。其实,明清时期的白话小说中常见这类来自说唱艺术的套语,《红楼梦》亦所在皆是,如第23回就有“话说”、“且说”、“闲言少叙”之类。因此,虽然《金》标举“词话”,也只是文人模拟“词话”体制的创作,“词话”二字并不能作为它是说书人底本的充分证据,要用“说书人的底本”这一属性来解释小说叙述中的曲词的存在缘由和弹唱功用,并不充分,也不恰当。
不过,如果刘评不是把“词话”特点用来解释《金》的底本属性之类的,而是用来理解“词话”、“话本”的叙事体制特征及其表现手段,就可能对《金》的一些情节叙述不致于误读误解了。
这里有一段对西门庆相貌穿戴的描述,如果只从文字叙述表面的逻辑来说,是通过林太太眼睛看到的。但如果从常识、逻辑上来推敲,“一表人物,轩昂出众”之类的描述之后,接着来一句“就是个富而多诈奸邪辈,压善欺良酒色徒。一见满心欢喜”,那么,林太太不可能一眼就看出西门庆的奸邪、欺压良善的酒色徒品性,而且还“一见满心欢喜”这种奸邪品质的人。
相同的情况,也出现在紧接此段文字之后对林太太的描述中。文嫂一面走出来,向西门庆说:“太太请老爹房内拜见哩!”于是忙掀门帘,西门庆进入房中,但见“帘幕垂红,地屏上毡毹匝地,麝兰香霭,气暖如春”,林太太端坐绣榻,头上戴着什么,身上穿着什么,脚上穿着什么,一番描写,最后一句:“就是个绮阁中好色的娇娘,深闺内?必的菩萨。”可是,林太太的这一品性,西门庆是怎么能一眼就看得出呢?
如果我们稍微多读一些话本小说,了解了这类小说的叙述体制特征,就会理解这种叙述视角的特性了。从文字叙述的表面看,这是通过一个人的眼睛来描述人物外貌,属于第一人称的限知视角叙述,原则上应该谨守这个人的所见所知,不能超越其识见和能力来知道他看不到的东西。但话本小说并不如此,它虽然是通过一个人物的限知视角来描述相貌、景色、场面,但实际上或隐或显地加入了全知视角,因此这个人物就可以看到他本应看不到的东西,说出超出他实际能力的话语。比如《红楼梦》第3回通过黛玉的眼睛检阅了贾府的主要人物,能看出凤姐“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能看出宝玉的发辫上缀了四颗珠子,下面半露出什么样的裤腿、袜子、鞋子,“天然一段风骚,全在眉梢;平生万种情思,悉堆眼角”。林黛玉能看到宝玉、凤姐的外貌穿戴,竟然如此地细致,而且还能一眼就看出他们的性情和品格来,这是不合生活逻辑的,只有上帝的眼睛才有这种能力。其实,这种描述是一种假性的限知视角叙述,因为它杂糅了限知视角与全知视角,并可以在第一人称、第三人称两种视角之间自由地跳转,这在话本小说、章回小说中属于常见现象,《金》亦所在皆是,比如第2回西门庆帘下遇潘金莲一节,通过西门庆的眼睛描述了潘金莲的相貌。
这段文字是化用了《水浒传》第44回通过石秀眼睛描述潘巧云的情节。后面那些“软浓浓白面脐肚儿”之类的描写明显的是溢出了限知视角,属于叙述人的第三人称全知视角,最后这个叙述人还作了总结评论(人见了魂飞魄散,卖弄杀偏俏的冤家)。与此相同,第69回那段对西门庆相貌的描述,虽说是通过林太太眼睛看到的,但最后“就是个富而多诈奸邪辈,压善欺良酒色徒”这样的话明显溢出了林太太的限知视角,而是叙述人的全知限角对西门庆品性的总结评论,而非林太太这个人的识见。
所以,理解《金》的一些叙述情节,需要从它使用的叙述体制、表现手段的特征出发,才能有一个切实的认识,明白其所以然来。 (原文较长,完整可见本周本报《新批评》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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