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姿势 | 红木等其他进口木材如何申报?如何归类?

 飞狼异族 2016-07-30


市场上对木材的称呼五花八门,例如之前介绍过的刺猬紫檀,也称作“非洲黄花梨”,早期也被称为“臭花梨”,同时它也是一种“红木”。那么,如何专业地称呼一种木材呢?








学名、标准名、俗名傻傻分不清楚








『 学 名 


“种”是植物分类中最基本的单位。为了保障学名的唯一性和通用性,根据《国际植物命名法规》,每一种植物只有一个学名(即拉丁名)。



学名(拉丁名)一般由三部分组成,其完整内容和书写格式为“属名(genus)+种加词(species)+种命名人名字”,在没有特别需要的时候,可以省略最后的“种命名人名字”。如在木材鉴定报告中,鉴定结论通常表述为“蝶形花科紫檀属刺猬紫檀(花梨木)“Pterocarpus erinaceus”。


『 标 准 名 』 


标准名称是经过国家有关行业或标准管理单位授权制定和颁布实施的名称。我国已经颁布了三个关于木材名称方面的国家标准:GB/T16734-1997《中国主要木材名称》、GB/T18513-2001《中国主要进口木材名称》、GB/T18107-2000《红木》。木材的标准名称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目的在于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以及规范木材与木材产品市场。


『 俗 名 』 


此外,木材还有商品名,例如“红木”不是一个树种的木材,而是国内红木家具用材约定俗成的名称;俗名,例如珍贵的“小叶紫檀”(或称“金星紫檀”),学名为蝶形花科紫檀属的檀香紫檀(Pterocarpus santalinus),属于红木中的“紫檀木类”。但不管是商品名还是俗名,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和地域性。



檀香紫檀及其工艺品








进出口木材如何申报?








进出口木材时,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根据《进出口税则》、《税则注释》、《本国子目注释》等要求,进行规范申报。在《税则》中,原木大致按针叶木、热带木、红木、其他阔叶木来分类。



针叶木

材质一般较软,有的含树脂,故又称软材。主要有贝壳杉(血龙木)、辐射松等。


阔叶木

一般指双子叶植物类的树木,经济价值大,不少为重要用材树种,其中有些为名贵木材,如樟木、楠木等。


《税则》中的“热带木”不是指所有热带地区生长的木材,而是专指《HS注释》所列的88种木材,包括大叶帽柱木(Abura)、非洲桃花心木(Acajou d'Afrique)等33种非洲热带木,阿兰木(Alan)、圭亚那苦油楝木(Andiroba)等55种其他热带木。热带木原木归入《税则》税目4403.41至4403.49项下。




热带木中的印茄木


《税则》中的“红木”是按照国家标准GB/T 18107-2000《红木》中定义的五属八类33种密度、结构和材色符合该标准规定的必备条件的木材。红木原木归入《税则》税号4403.9930项下。



红木中的阔叶黄檀


  海 关 提 醒 : 

正确的木材名称,世界各国都应遵循《国际植物命名法规》所规定的命名法,即拉丁学名,这种名称不仅科学,不会产生木材种类上的混乱,而且有利于国际的木材贸易。所以在进出口环节申报的时候要弄清楚商品的学名、产地,才能确定商品的税号,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部分常见木材的名称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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