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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欧会议”的由来

 轻风无意 2016-08-12

   【产生的背景】 亚欧两大洲都是古代文明的摇篮,对人类进步和科学文化发展作出过巨大贡献,但长期以来联系相对薄弱。冷战结束后,随着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通过对话和合作促进亚欧两大洲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日益成为亚欧国家的共同愿望。1994年7月,欧盟制定《走向亚洲新战略》,主张与亚洲进行更广泛的对话,建立一种建设性、稳定和平等的伙伴关系。在此背景下,新加坡总理吴作栋于1994年10月提出成立亚欧会议的倡议,得到各方积极响应。 

  【成立】 1996年3月1日至2日,首届亚欧首脑会议在泰国曼谷举行,来自亚、欧两大洲的25国和欧盟委员会的领导人出席。其中,亚洲为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文莱、新加坡、越南、中国、日本和韩国。欧洲为欧盟15个成员国,即意大利、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爱尔兰、英国、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瑞典以及欧盟委员会。 

  这是亚欧国家领导人首次共同商讨如何加强亚欧交流与合作。会议的主要议题包括亚欧会议的意义,亚欧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合作,亚欧会议的后续行动等。会议通过了《主席声明》,并确定每两年召开一次首脑会议。 

  【宗旨与原则】 根据首届亚欧会议通过的《主席声明》,亚欧会议的目标是在亚欧两大洲之间建立旨在促进增长的新型、全面的伙伴关系,加强相互间的对话、了解与合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 

  亚欧会议遵循以下原则:各成员之间对话的基础应是相互尊重、平等、促进基本权利、遵守国际法规定的义务、不干涉他国的内部事务;合作应是开放和循序渐进的,后续行动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接纳新成员遵循“双钥匙”原则,即新成员加入必须首先获得所在地区支持,再由首脑会议协商一致决定。 

  【合作领域】 亚欧会议包括政治对话、经贸合作、社会文化及其他领域交流三大支柱。成立以来,亚欧会议总体进展顺利,在三大领域均取得积极成果。亚欧各成员在各层面开展政治对话,增进了相互了解和信任;在经贸合作方面积极开展宏观经济和财金政策对话,制定并落实《亚欧更紧密经济伙伴关系河内宣言》,共同致力于促进两地区经济和贸易稳定增长;在文化交流和文明对话方面共识不断增多,通过《亚欧会议文化与文明对话宣言》,制订了中长期亚欧文化合作的规划文件,还通过亚欧基金开展了534(截至2011年3月)项学术和人员交流活动。此外,各成员在科技、能源、劳动、反恐、执法、环境和青年等领域也开展了一系列合作。 

  【活动机制】 亚欧首脑会议负责确定亚欧会议的指导原则和发展方向,隔年在亚洲和欧洲轮流举行。迄今已在泰国曼谷、英国伦敦、韩国汉城、丹麦哥本哈根、越南河内、芬兰赫尔辛基、中国北京、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过8届。第九届首脑会议将于2012年在老挝举行。 

  亚欧外长会议负责亚欧会议活动的整体协调和政策规划,通过有关指导性文件并批准新倡议。外长会议每两年举行一次,与首脑会议错年举行,迄已举办9届,第10届外长会将于2011年6月在匈牙利布达佩斯附近的格德勒举行。 

  亚欧高官会议负责协调和管理亚欧会议各领域活动,特别是对首脑会议和外长会议预做准备,包括新倡议的审议和文件的磋商,并就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问题初步交换看法。高官会通常在首脑会议和外长会议前不定期在亚欧之间轮流举行。 

  亚欧会议协调员机制负责日常协调,由亚欧各两个成员组成。协调员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会议,代表各自地区通报情况、汇总各方立场并进行协调。欧洲协调员由欧盟轮值主席国和欧盟委员会担任,亚洲方面由东盟、东北亚和南亚次区域(包括中国、日本、韩国、印度、巴基斯坦和蒙古六国)各确定一名协调员。2011年,日本和老挝担任亚洲协调员。亚欧会议迄未建立实体秘书处,2006年设立了网络虚拟秘书处。 

  亚欧会议还定期举行经济、财政、文化部长和海关署长会议,不定期举行科技、环境、农业、中小企业、劳动等其他专业部长级会议,负责在各自领域落实首脑会议决定,制定合作规划和开展相关活动。 

  亚欧基金是亚欧会议框架下唯一的常设机构,负责开展亚欧学术、文化和人员交流活动,秘书处设在新加坡。亚欧会议信托基金设立于1998年,旨在帮助亚洲国家加强能力建设,提供技术援助,克服金融危机,由各成员自愿捐款,委托世界银行管理。迄今已开展两期,第二期于2006年底结束。亚欧工商论坛是亚欧会议各成员工商界定期对话机制,旨在增进相互了解,促进企业间贸易、投资和技术合作,并向首脑会议和相关部长级会议提交工商界对重大问题的看法和建议,迄今已举办12届。 

  此外,亚欧会议还在政治、经济、金融、科技、环境、司法、文化、教育等领域开展了一系列后续行动。 

  【扩大问题】 首届亚欧首脑会议召开以来,亚欧不少国家要求加入亚欧会议。2000年第三届亚欧首脑会议通过的《亚欧合作框架》就新成员问题确定了以下指导原则:亚欧会议是一个开放、渐进的进程,接纳新成员应分步骤进行;对每个申请国既要考虑其自身条件,又要考虑其可能对亚欧会议进程做出的贡献;关于接纳新成员的最终决定由所有成员协商一致做出,此前该候选国必须先获得本地区成员的支持(双钥匙原则)。2004年10月,在越南河内举行的第五届亚欧首脑会议上,亚洲的柬埔寨、老挝和缅甸三国及欧盟10个新成员(塞浦路斯、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正式加入,实现了亚欧会议的首次扩大。2006年9月,在芬兰赫尔辛基举行的第六届亚欧首脑会议决定接纳蒙古、印度、巴基斯坦、东盟秘书处、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6个新成员,亚欧会议成员增至45个。2010年10月,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的第八届亚欧首脑会议决定接纳俄罗斯、澳大利亚、新西兰3个新成员,亚欧会议成员增至48个。 

  【前景展望】 成立以来,亚欧会议在亚洲和欧洲之间筑起一座对话与合作的桥梁,有力推动了亚欧伙伴之间的政治对话、经济合作和社会文化交流。根据亚欧领导人的授权,亚欧双方在政治、经济、贸易、金融、科技、司法、环境、文化和教育等领域进行了广泛合作,领域不断拓展,机制逐渐成熟,取得不少成果,推动了亚欧新型全面伙伴关系的深入发展。在当前国际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亚欧在政治、经贸和社会文化领域的合作,符合亚欧双方的共同利益,也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亚欧会议的发展前景将更为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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