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别再转了!8月1日起严查灭火器!?其实真相是…

 亨利贞 2016-08-21

导读

这几天翔仔又看到有人在传“八一建军节即将到来,各地交警将在高速路口严查灭火器和三角警告牌…”,翔仔可以很负责的告诉你,这是谣言!


前几天翔仔收到某个亲友群里的一条消息,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当时翔仔并没有在意,对于这样机智的少年,一眼就看出——这明显是一条假消息啊!可没过两天,竟然又有人在其他群里发了类似的消息,翔仔当时就怒了,为什么这么明显的谣言还有人相信,还有人群发,简直是“婶儿可忍叔不可忍”!


其实这种谣言早在2014年的时候就出现了,当时的谣言就说要从“2014年3月1日起严查灭火器与三角架”,后来各地交管部分纷纷回应:并没有此事


2015年6月,几乎是同样的内容又被人大肆谣传,称“7月1日起,走高速的注意了,高速口近几天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脚架(这词儿用的就明显不专业啊),如果没有,扣3分,罚200元。扩散啊!”,更夸张的是有人为了吸引眼球,进一步夸大了谣言的内容,说是“高速查灭火器,不带扣6分”,如果没有官方出来辟谣,恐怕最后被传成扣12分也不是不可能。

真是谣言年年有,越传越神奇啊!

没带灭火器、三角警告牌,并不扣分!

其实,这类谣言非常好辨别,只要是说“没带灭火器或者三角警告牌,要扣分的”,那就肯定是假的。因为标准和法规中并没有这种要求。


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装备符合GB 19151《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规定的三角警告牌在车上应妥善放置。也就是说,三角警告牌是必须随车配备的!

对于灭火器,这条规定中要求: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应配备处于有效期内的灭火器,灭火器在车身应安装牢靠并便于使用。在验车时,各检测场都会检查车辆是否配备车载灭火器。换而言之,家用车没有灭火器并不会被扣分!


还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校车未按规定配备干粉灭火器、三角警告牌的,将按“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的”,处3000元罚款,扣2分。也就是说,只有校车会因为没有随车携带灭火器和三角警告牌而被扣分

不扣分,但可以罚款!

虽然法规条例对未配备灭火器、三角警告牌没有扣分的规定,但是却可以罚款!


法规指出: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的,将按“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处100元罚款;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未按规定配备三角警告牌的,将按“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处100元罚款。


而且各地对于三角警告牌和灭火器的规定也有区别,最终规定还要以地方法规为准。

比如在北京,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第15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需要配备有效的灭火器具、反光的故障车警告标志;在相应的第89条第4款中规定未配备有效的灭火器具、反光的故障车警告标志的罚款50元。


在陕西,依据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实施办法》第85条:发生故障停车时,未按规定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告标志的,处100元罚款;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停车时,未按规定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告标志的,处200元罚款。这项规定也就是变相要求必须随车携带三角警告牌,否则当你在马路上抛锚时不放三角警告牌,就要被罚款。


另外在四川,《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汽车没有配备灭火器的,可以处以20~200元的罚款,不扣分。

年审不用灭火器,但最好备一个

看到这里,您已经心中有数了,三角警示牌是必须配备的,至于灭火器是可有可无的。但是翔仔建议您最好还是准备一个车载灭火器。


从2014年开始,9座以下小客车年审就已经不再强制要求配备车载灭火器了,但是在实际执法中,有的地方法规又会对没有配备车载灭火器的车辆进行处罚。所以,翔仔建议您,不管您所在地方是不是规定了必须配备车载灭火器和三角警告牌,您最好都能把这些东西准备齐全了。就算车载灭火器不是强制要求的,但随车带上一个也能以防万一,算是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多一重保障吧。

“翔仔侃车是“微信路况”的新栏目之一,旨在为用户提供选车、用车、养车中的各种小知识、小窍门。如果这档栏目确实给您带来了一点点小帮助,那么请您继续支持翔仔!翔仔将继续为您提供更加优质的内容,您的满意就是我的宗旨!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