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案例】帮业主爬窗开门保安受伤算不算工伤?

 欣欣向上MR 2016-08-25
案例描述
       2009年3月,唐某没签劳动合同,就进入某小区的物业管理处从事保安工作。
       2009年12月5日早上,A栋303的住户秦先生到值班刚听说自己出门时忘记带钥匙,家中入户门因风吹关闭,小孩正在屋内哭叫。正在巡逻的唐某接到岗亭传来的信息后,立即搬来梯子往303室爬,在上爬过程中,不慎摔下致伤,身上多处骨折。
        积极帮助业主本来是好事,但是唐某受伤了,这笔医疗费该由谁出?
        物业公司认为,根据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帮助业主爬窗开门不是物业公司管理服务的范围;保安人员的工作是维护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爬窗开门不属于维护公共秩序范围,唐某为业主秦先生爬窗开门不是履行工作职责;唐某为业主爬窗开门不是受物业公司指派,也未经物业公司允许。可以说,唐某为业主秦先生受伤,应由秦某承担赔偿责任。
       无奈之下,唐某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010年3月3日,区人力资源管理局作出工伤认定。物业公司不服申请复议,区政府维持人力资源管理局的工伤认定。不服工伤认定的物业公司,向法院起诉,把区人力资源管理局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决,维持区人力资源管理局的工伤认定。
专家点评
       本案例中,业主向物业求助,物业当班人员受理了求助申请,并通知员工前去解决,唐某接到相关通知后,前去帮助业主解决问题。正是服从单位管理、履行职责的积极表现。
案例来源
本案例摘自邵小云老师编著的《物业服务案例解析》第十九章人力资源管理案例【第176页】
提示
通过案例我们物业人可以学到很多物业管理知识、技巧、方法,多熟悉案例,好似: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好书推荐
1
       《物业服务案例解析》一书分析的案例涉及物业管理的方方面面,从经营创收到邻里纠纷调解,从宏观到微观,总共包括19个方面:物业管理项目承接、业主委员会管理、公共区域经营 性收入管理、二次装修管理、物业小区治安管理、物业小区消防管理、物业车辆管理、物品出入管理、人员往来管理、物业设施设备管理、停水停电管理、高空坠物 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物业绿化管理、物业保洁管理、宠物管理、邻里纠纷调解、物业服务收费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本书实际操作性强,完全去理论化,内容简洁实用。
2
       《物业管理风险防范实务》【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集中了全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实践经验,是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的第一部具有指导意义的法律风险防范读本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