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推动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城乡一体化,今年,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出台了《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通知》打破了户籍的限制,明确广东省城乡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参保。 哪些人群属于灵活就业人员呢? 记者从人社部门了解到,在我省,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无雇佣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新的规定放开了本省城乡户籍条件、部分放开了本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异地参保条件,部分放开外省户籍条件,具体条件是: 一、本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我省户籍人员),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可在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省内跨市流动就业,且在最后参保地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省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且在最后参保地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的,可在最后参保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三、本省和外省户籍无雇佣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据了解,本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之月至本通知实施之月存在未参保缴费时段,且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可向户籍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缴纳该未参保缴费时段的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在户籍所在地的地税部门办理,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税部门参保缴费,凭工商营业执照、及身份证或户口本办理。 市人社局养老失业保险科工作人员介绍:一次性月缴费工资基数,由本人在申请缴费时所在地级以上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由本人在申请缴费时所在地级以上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行申报,且一次性缴费的最长年限从2006年7月1日起至本通知实施时间止。 如何理解这个一次性缴费年限?举个例子,比如一名男同志张三,1965年6月15日出生,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如果他符合申请办理一次性缴费条件的,一次性缴费时段如何计算? 市人社局社会保险关系科工作人员:由于他满45周岁时是2010年6月,晚于补缴起算时间2006年7月,所以他的补缴起始时间为2010年6月,补缴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也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以补缴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所以张三的例子的补缴时段为2010年6月到2016年4月的未参保缴费时段,共计71个月,如果2010年6月至2016年4月期间有参保缴费,那这段缴费时段应扣除。 人社部门提醒,符合条件的我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一次性缴费,需要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社保分局填写《韶关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缴费确认表》并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社保分局将出具《韶关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一次性缴费通知单》。 申请人应于60个工作日内凭《确认表》及《通知单》到相应的地税局办理缴费手续,超过时限的,应重新到社保分局申请和重新核定,最后提醒一下:一次性缴费业务只能申请办理一次,不能多次申请办理。 分局申请和重新核定,最后提醒一下:一次性缴费业务只能申请办理一次,不能多次申请办理。 韶关12333热点问答,韶关市城乡居民医疗参保对象及申报时间?本市户籍居民、非本市户籍从业人员的常驻人口(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除外)以及在本市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均可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申报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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