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法律人,请不要 吝啬你的夸奖!”

 蜀地渔人 2016-08-31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九三学社重庆市委青年委委员、百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邱鹏程

    我曾是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辞职前曾撰文表达法官这个群体需要“爱我你就夸夸我”,呼吁当事人多夸夸他所遇到、所听说的那些尽职尽责的法官们。我想,这有助于激发法官维护公平正义的良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

    如今,我成为一名律师,当面对“法律共同体”这一话题时,我想到的是:律师,你真诚地夸过法官没有?法官,你真诚地夸过律师没有?如果有,请继续;如果没有,请赶快!

    在去年10月法院组织的一次裁判文书点评大赛上,作为评委的西南政法大学一位教授对李杰法官亲切地说:“你就是李杰呀!我遇到过两个律师,他们都夸赞你工作仔细,尊重律师的发言权利。”听到对挚友的夸奖,我也在回想并反思自己的工作态度,是否达到了这样的水准。

    记得刚开始办案时,有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庭长特意叮嘱过我:“代理律师钟某可算是劳动法领域内的专家,你一定要认真审查哈。”

    当时,我心里略有惊异,因为有些办理此类案件的律师往往被冠以“开黄腔”“法律关系不清”和“办事很水”等标签。但通过这个案子,我确实向钟律师学习了很多,也改变了以往的偏见。

    还有,我审理过一起房屋买卖合同案,当事人上诉后,二审准备改判。对此,我和承办苏法官在电话中对法律关系发生过争执。最近,和本所一名女律师闲聊时,她的一番调侃却让我对苏法官也有了另一面的认识和敬重。她说:“我有个雇员受伤的案子,是苏法官审的,后来调解了,他很耐心,不急不躁的。我看他四十岁头发都白了很多,你是不是因为不想白头发而辞职的呀?”

    转职律师以来,我在学习和整理重庆市关于物业服务的诉讼案例时,看到不少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周法官裁判的案件,大呼过瘾。我想,如果以后办案遇到周法官,一定要向他说:“我看过你很多的判决,受益匪浅,但是有些观点希望和你探讨。”

    其实,法律人对语言极为敏感,对自我的价值认同也要求较高,“夸奖一下”能够提高他们对职业的认同。

    不久前,火遍法律人圈内的一篇微信文章——《真的不要互相伤害》发人深思,“我们当属法律职业人……只有在‘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共同体中……才能让公正司法的阳光照耀在每个民众的心中。”实际上,要改变、消弭以往的伤害,需要我们法律共同体成员的“一致行动”,而这可以从夸奖彼此开始,夸奖你认为敬业、专业、严谨、高效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

    法律人,不要吝啬你的夸奖!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