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小编发了一条关于“大型医用设备考试”的报名信息,很多留言问小编,这个考试不是被取消了吗,怎么还考?这个考试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编辑:d小编 来源:医学界影像诊断与介入频道 编辑整理自:1995年,卫生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卫生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国务院《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等 一个被取消的考试为什么还会继续考呢,它真的被取消了吗?小编带着疑问去搜索了相关资料,结果在国务院的网站上搜到了这条取消“大型医用设备考试”的公告(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4/content_62767.htm,第160条),证实这项考试确实已在2004年取消。
这样看来,这项考试好像并不合法,为什么还有人考呢?又为什么各大医院、各省市卫计委还要下发考试相关通知呢? 取消前取消后规定如何变动? 现已取消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暂行办法》(1995年7月7日卫生部令第43号)对操作大型医用设备的人员是这样规定的: 第十七条 第三节 未经考核即未取得《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的人员,擅自使用操作大型医用设备的,责令其停止使用操作,并对当事人与主管人给予行政处分。 2004年以后国务院取消“大型医用设备考试”的公告发布后,规定改为: 2004年12月31日卫生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及财政部重新制定了新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其内涉及相关上岗证考试内容如下: 第十六条 新增大型医用设备的申请报告:使用人员取得岗位培训证书; 第二十一条 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包括医生、操作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要接受岗位培训,取得相应的上岗资质。 第二十七条 卫生行政部门按管理权限,对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取得资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这个规定中并没有特殊强调操作大型医用设备的人员需持有《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根据这些条款,我们可以理解为:取得医师资格或者技术资格后,在当地成功注册,经过所在医院的考核合格后即可从事相关岗位。 既然并不是从业必备,这项考试为什么还存在?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张华斌教授曾在自己的公众号“华斌的超声世界”中这样评价现在还存在的,貌似很合法的大型医用设备考试: 1.所谓的《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已经被国务院取消,不再具有存在的法律依据。 2.所谓的“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是卫生部下属的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曲解相关法规,自我授权的违规行为。 3.“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是中华医学会与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狼狈为奸,以圈钱为目的组织的违规考试。 4.中华医学会颁发的所谓《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只是一个民间机构颁发的资格认证书,不具有强制性的具有法律效力。 那你到底还考不考呢? 据说,影像科一向的规矩是:如果没有这个证,老老实实呆在普放吧…… 所以很多影像科的朋友终于考过了执业医师资格证之后,也都梦想拥有一个《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明》,也就是曾经的《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俗称CT、MR上岗证。 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和主任提要求:我想去CT、MR室…… 在这个强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轮训的年代,熟练掌握X线、CT、MR的理论基础的影像科医生,在取得执业资格之后,到底还有没有必要再考这个证?各个医院到底又都如何规定? 现在考试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且已无使用年限的限制,部分医院还报销住宿和来回车费,考一考好像也不错…… 关于这个考试你到底怎么看?请在文末的调查和留言中表达你的观点吧! 考试通知戳:报名时间提前!2016年大型医用设备考试通知正式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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