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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部门一纪委书记参与并安排同城公款宴请被处分

 csd545 2016-10-05

省直部门一纪委书记参与并安排同城公款宴请被处分


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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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参与并安排同城公款宴请 省直部门一纪委书记被处分

昨日,省直机关纪工委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纪委书记曹全胜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5年3月22日,曹全胜参与并安排一起同城公款宴请活动,以“招待费”名义在财务报销。曹全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省委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魏小波违规收送礼金问题。2008年至2014年,逢年过节期间,魏小波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礼金,并向有关领导赠送礼金。魏小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省检察院汉江分院办公室主任王晓军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8月,王晓军利用周末带领办公室6名干警赴宜昌、荆门等地旅游,之后签批同意以接收专案资料费名义报销部分费用。王晓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宣教中心主任刘越违规私设“小金库”等问题。2014年4月至2015年6月,刘越通过虚列支出、收取回扣等形式设立“小金库”,并将款项用于公务接待、送节礼“红包”等。刘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省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李劲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1月4日,党组织对李劲包括公车私用在内的有关问题进行函询,李劲提交书面说明表示立即改正。但2016年2月至3月,李劲继续多次公车私用。李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省地税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罗功庆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2月,罗功庆两次安排超标准、超范围同城接待;2015年春节前后,罗违规安排下属分批组织聘用人员使用公款聚餐。罗功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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