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律对拍和平仄对立是楹联的基本规则。节奏的确定有声律节奏和语意节奏。《联律通则》指出声律节奏“二字而节”,节奏点在语句用字的偶数位次,出现单字占一节。这“出现单字占一节”是重要的补充,不容忽视。它可避免节奏一律按“二四六”来划分而出现的问题。古人正是这样做的。七律诗中间两联的格律与联律合拍,值得我们借鉴。 笔者查阅《唐诗三百首》的七律诗共47首。其中首句平起仄收且第五字为单音词者有31联。这些联第五字全部平仄对立,其中只有一副联,第五字应平而仄和应仄而平,其它30联第五字均上平下仄。如: 以上联中“愁”对“喜”,“丝”对“泪”。可以看出古人已注意到单音词平仄相对,暗合了“单字占一节”。设若不顾单字,一律“二四六分”,便有“愁何”、“喜欲”、“丝方”、“泪始”的字节。这样行吗? 现在有些人受“一三五不论”的影响,撰出的联多有问题。如: 上联“塑”对“醉”单音词应自成音节,显然平仄失对。“五”能不论吗? 其实“一三五不论”只适应前三节均为双音词的平起仄收联。如: 第五字可平可仄,因其不在节奏点上,但此处如能做到平仄相对,音韵自然更谐美。 《联律通则》作为楹联创作、评审、鉴赏的依据,我们应该认真学习,准确运用。对于一些对联律理解不够精准的理论,我们有理由修而正之。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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