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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尚书谱:吏部尚书周嘉谟

 lzhwwzs 2016-10-26
周嘉谟(1547-1629):明嘉靖廿六年七月廿五丑时(1547.8.20),立秋后11天生。字明卿,汉川人,世居天门。明末大臣。隆庆五年进士。任户部主事,韶州知府。万历末年任工部、户部、吏部尚书。万历十年(1582)为四川副使,分巡泸州。旋升为按察使。后以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不久,升兵部右侍郎,仍巡抚云南。后督两广军务兼巡抚广东,加右都御史。后历任户部尚书、工部尚书、吏部尚书等职。万历末年,齐、浙、楚三党争权,终因触犯魏忠贤而被诬陷,乃辞官归籍。天启五年(1625)复遭魏党迫害,被削籍。崇祯元年(1628),起为南京吏部尚书,加太子太保。卒赠少保。年八十四。
周嘉谟:丁未 戊申 甲戍 乙丑
甲生申月,支逢四土,旺财生杀,杀星逞肆,用丁火制杀明矣,格成煞用食伤制。丑未戌三刑,烘干水气,不伤食伤。但伤官制煞,毕竟以恶制恶,失衡时,官非难免。初运南方火地,杀星有制,木火交辉,隆庆五年进士及第,随后入朝为官。历任兵部侍郎、按察御史。中运东方木地,火得木生,木助火旺,财得受约,杀星得制,先后任工、户、吏部尚书。辛丑,运转东北,火死金生,伤不抵煞,遭魏党陷害,辞官归籍,卒后赠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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