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楼道堆放杂物堵塞疏散通道逾期不改,5月26日,北京市龙潭派出所对该户居民进行警告并处50元罚款。这是北京市消防执法权限调整到基层派出所后,开出的首例“个人消防罚单”。 公共楼道是业主大家的资源,不仅是大家日常方便出行的通道,更是发生火灾后,业主们逃生的生命通道。在楼道堆积杂物不是占点便宜那么简单,它已经突破法律底线,对自己对他人,都是个隐患。现在执法权调整给了基层派出所,随时见着,随时可以罚。于是,罚单真的来了。首例“个人消防罚单”落到了幸福北里小区的一位女士头上。其实,在此之前的5月中旬,建外的一家超市也因为杂物堆积堵塞消防通道,被罚了5000元,那是首例对单位的罚款。相信今后,这一类的罚单时常会有,直到人们改掉不好的甚至危险的老习惯为止。罚不是目的,提升广大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是关键。在隐患排查过程中,楼道堆放杂物、堵塞安全出口等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屡见不鲜。但是大都采取提醒、劝阻的方式,对于不听劝阻、逾期不改的,必须实施警告、罚款等执法措施。不少住户都有这样的习惯:家里闲置的物品没有地方存放,扔了又舍不得,便堆在楼道里。这种习惯是几十年前住房紧缺的时候留下来的,一代传一代,有人就算住了新房,也喜欢占个角落、堆个阁楼,觉得反正这么多年也没人管过,挤占了公共空间,多少还有点得了便宜的感觉。但这个习惯现在得改改了。消防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属于违法行为。如果真的出现火灾,引发疏散和救援困难,那就不仅是罚款了,按照法律规定,还得担刑责。① 民警发现无证电气焊以及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等2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依据消防法对违法人处以5日以下拘留;② 个人埋压、圈占、损毁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或将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挪作他用等4种违法行为;③ 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等处堆物、堆料或者搭设棚屋等3种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公安机关的名义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④ 民警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3种行为,可以公安消防机构名义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不要觉得倒霉的事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侥幸与麻痹,都是引发灾难的重要因素。从自身做起,主动守法,也是城市进步和文明的一种。执法是种督促,改掉旧有习惯,大家就都能生活在安全舒朗的环境中。秋冬季节,物业在近期安全检查巡查中发现个别业户在消防通道处摆放私人物品的情况。此举不仅影响美观,还严重影响环境卫生,存在很大的消防安全隐患。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合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共区域属全体业户所有,禁止私自占用;在此,物业管理资讯平台特别提示广大业户:园区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需要我们一同去维护,请广大业户勿在公共区域内摆放私人物品!注意消防安全! 请您搬离公区私人物品,感谢您对物业的支持与理解,物业管理资讯平台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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