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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国时期的胡汉分治

 TUUGHH 2016-11-12
受的压迫与剥削更为沉重。刘宣说:“自汉亡以来,魏晋代兴,我单于虽有虚号,无复尺土之业。自诸王侯,降同编户。”刘宣是匈奴贵种屠格氏很有地位的人,曾任左贤王、北部都尉,他所说固然有所夸大,但也可以看出内迁各族的酋豪地位有了下降。至于广大人民,基本上成为国家的编户,象汉人一样向国家尽“义务”。《晋书·食货志》明文记载:“远夷不课田者输义米,户三斛,远者五斗,极远者输算钱人二十八文。”“远夷”如此,“近夷”当与汉人同,他们除向国家负担租调,还得服徭役。除此,内迁各族因原先基本上是游牧民族,勇敢善战,内迁之后往往成为国家征兵的对象。东汉时西羌发生的反抗就是由征兵而引起的。曹魏时乌桓人多被征兵,号为“天下名骑”。西晋时也不例外,如“八王之乱”时,鲜卑段落、乌桓都成为幽州刺史王浚征兵的主要对象,刘渊也曾率匈奴人参加成都王司马颖的争夺。这无疑加重了各族人民的负担。同时,各族人民还要受本民族的酋帅的剥削与压迫,所以他们的处境远不如汉人,有的沦为佃客,《晋书·外戚王恂传》记载:“又太原诸部亦以匈奴、胡人为田客,多者数千。”就连世为部落小卒出身的石勒亦为人“力耕”;并曾被掠卖为奴隶。《晋书·石勒载记》记载说:“会建威将军阎粹说并州史东赢公(司马)腾执诸胡于山东,卖充军实,腾使将军郭阳、张隆虏群胡,将诣冀州,两胡一枷。勒时年二十余,亦在其中,数为隆所殴辱。”说明这次由大官僚明目张胆地掠胡为奴、“卖充军实”的事件中,有不少胡人沦为奴隶。如此种种,表明西晋时内迁各族负担沉重,生活艰难,社会地位低下。因此,十六国时期胡人统治者要提高胡人的社会地位也就十分自然了。石勒“号胡为国人”,实际上并不排斥汉人。石勒早在占领冀州大部郡县时,就注意到使用汉人,拉拢汉人知识分子,“其衣冠人物集为君子营”,并引赵郡中丘人张宾为谋主;二是虽“号胡为国人”,且“讳胡尤峻”,但对胡人约束也比较严,如“以张离、张良、刘群、刘谟等为门生主书,司典胡人出内,重其禁法,不得侮易衣冠华族”。由此可见,“号胡为国人”只不过是石勒为了提高胡人社会地位 的措施而已,并不能因此夸大石勒时民族压迫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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