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专家视点】李万甫:营改增并非银行净息差收窄的痛点

 淙湘0603 2016-11-20


  营改增与银行业净息差收窄没有必然和直接的关系。营改增后银行业的总体税负是降低的,银行业只有正视盈利能力下降的主因,主动适应税制转换,才能扭转盈利能力下降的局面


  近期,对于金融业营改增是否影响银行净息差问题,社会各界有不同的认识和看法。对此,有必要深入分析,以理清营改增和银行净息差之间的关系。

  

  营改增不会触动银行业的奶酪。今年5月,金融业纳入营改增试点,银行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从整体上看,税制转换的初衷是确保包括银行业在内的所有试点行业整体税负不上升,并实行了税制平移、保留法定优惠和采取过渡性措施等办法。尽管银行业的税率从原营业税的5%提升到现行增值税的6%,换算成价税分离,实际税率为5.66%,但增值税存在抵扣机制,外购法定扣除项目所含税金准予抵扣。因此,银行业实施营改增以后,实际税负应当不会上升,银行业净息差收窄,原因不在营改增。

  

  营改增之后,由于价税分离的原因,银行利息收入比营业税时有所减少,但其在计算利润时不再扣除营业税,且银行业支出同样受价税分离的影响而变小,因此营改增不会对银行盈利能力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其对净息差指标的影响很小。因此不宜过分夸大营改增对银行净息差的影响,从而忽视银行盈利能力下降的事实和导致其净息差收窄的真正原因。

  

  其实,近年来银行净息差下降,才是导致盈利能力减弱的真正原因。受2014年11月以来人民银行多次降息影响,银行业的净息差缩窄。加上受利率市场化带来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调整政策的影响,使得银行间竞争加剧,导致银行业的利润空间收窄。自2014年11月以来,央行先后五次调整基准利率,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从5.6%下降至4.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从2.75%下降至1.5%,分别下降了1.25%。同时,由于央行放开存款利率浮动比例限制,银行出于吸收存款的需要,纷纷在基准存款利率的基础上将存款利率上浮,进一步缩减了存贷款的利率差。受市场监管、同业竞争及客户体验等方面的影响,银行的收入减少了,支出增加,息差肯定减少了。因此,利率调整和市场调节因素才是银行业净息差收窄的最主要原因,和营改增没有必然和直接的关系。

  

  营改增实施已过半载,银行业的税负总体呈下降之势。营改增之前,银行业自身购买的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也无法为下游实体企业提供增值税专业发票,导致金融服务与实体经济间增值链条的断裂。银行业实施营改增后,打通了与实体经济的抵扣链条,减少了重复征税。截至今年8月31日,金融业试点纳税人共17万户,今年5月~8月,实现增值税1013.19亿元,与应缴纳营业税相比,减税108.35亿元,税负下降9.66%。按照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四大行业中的26个小行业划分口径,金融业4个小行业税负全部下降,其中以银行企业为主体的货币金融小行业减税90多亿元。

  

  从税收制度设计角度来看,银行业总体税负是降低的。但不可否认,由于税制转换不到位,金融业增值税发票业务还存在政策边界问题等,个别银行企业还存在初期税负小幅上升现象。主要原因在于企业对税法的理解和落实问题,造成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虽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后续内部处理尚不明确,进项抵扣不足,应抵未抵,形成短期税负小幅上升现象。随着营改增的进一步深入,财税部门对金融业营改增存在问题不断优化和改进,金融企业对增值税认知程度逐步加深,采取措施能够取得足够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银行企业的税负将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

  

  综上所述,营改增虽然影响银行净息差,但并未对银行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其对净息差指标的影响有限,不应对此过分夸大。银行业应正视因降息等国家政策导致其盈利能力下降的事实,主动适应税制转换,捋顺企业运行机制,努力发掘新的税收增长点,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以扭转盈利能力下降的局面。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 李万甫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