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乐是上古社会调节天人关系的重要制度。殷代的礼乐主要是敬天祀神,周承殷制,沿袭礼乐制度,然而内容却有了很大的改变,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人们不再把命运交给天神,正如郑子产所说的,“天道远,人道迩”。据考证,所谓“诗三百”是创作于西周至春秋以前的乐歌,今本《诗经》中对于上天的否定,如“悠悠苍天,何其有常”(《鸨羽》),“天命靡常”(《文王》),正反映了这种变化;到了春秋时代,孔子更是“不语怪力乱神”(《论语》)。于是礼乐主要是祭祖尊王。在祭祖尊王的西周、东周礼乐时代,音乐、诗歌、舞蹈,乃至美术,都隶属于“乐”,“诗”并没有独立的身份。春秋时期,吴公子季札聘鲁时的“观乐”,孔子自卫反鲁时的“正乐”,都说明诗乐判然分立。日本青木正儿《自诗教发展之径路见疑于采诗之官》一文指出:在西周仅有乐教而无诗教,及春秋赋《诗》之风盛行而诗教渐行萌芽,至战国时代而诗教已完成。文中又将诗乐演变分为三个时期:乐主诗从时期,乐诗分歧期,诗教定础期。(见柳存仁《上古秦汉文学史》)青木正儿的说法,大抵符合诗乐演变的实际,春秋以前,是乐主诗从的乐教时期,春秋赋诗是乐诗分歧的诗教萌芽时期,战国引诗说诗是诗教确立时期。先秦的所谓“诗三百”,是没有诗歌观念时代的诗歌,是没有文学观念时代的文学,从乐教演化到诗教,只是从政治性的礼乐,转化到学术性的经学,而非后来的杂文学,更非现代的纯文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