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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兴与诗教

 杏坛归客 2016-11-26

礼乐是上古社会调节天人关系的重要制度。殷代的礼乐主要是敬天祀神,周承殷制,沿袭礼乐制度,然而内容却有了很大的改变,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人们不再把命运交给天神,正如郑子产所说的,“天道远,人道迩”。据考证,所谓“诗三百”是创作于西周至春秋以前的乐歌,今本《诗经》中对于上天的否定,如“悠悠苍天,何其有常”(《鸨羽》),“天命靡常”(《文王》),正反映了这种变化;到了春秋时代,孔子更是“不语怪力乱神”(《论语》)。于是礼乐主要是祭祖尊王。在祭祖尊王的西周、东周礼乐时代,音乐、诗歌、舞蹈,乃至美术,都隶属于“乐”,“诗”并没有独立的身份。春秋时期,吴公子季札聘鲁时的“观乐”,孔子自卫反鲁时的“正乐”,都说明诗乐判然分立。日本青木正儿《自诗教发展之径路见疑于采诗之官》一文指出:在西周仅有乐教而无诗教,及春秋赋《诗》之风盛行而诗教渐行萌芽,至战国时代而诗教已完成。文中又将诗乐演变分为三个时期:乐主诗从时期,乐诗分歧期,诗教定础期。(见柳存仁《上古秦汉文学史》)青木正儿的说法,大抵符合诗乐演变的实际,春秋以前,是乐主诗从的乐教时期,春秋赋诗是乐诗分歧的诗教萌芽时期,战国引诗说诗是诗教确立时期。先秦的所谓“诗三百”,是没有诗歌观念时代的诗歌,是没有文学观念时代的文学,从乐教演化到诗教,只是从政治性的礼乐,转化到学术性的经学,而非后来的杂文学,更非现代的纯文学。

春秋赋诗,或唱诗,或诵诗,是外交会盟或宴享的保留节目,所赋之诗大都选自所谓“诗三百”(即《诗经》前身),而且要求一定得切合某种意图或场景。这实际是借前人的诗句,来说自己的话。原诗的内容被改造了,被发挥了。《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引卢蒲癸的话说:“赋诗断章,余取所求焉。”由于赋诗之风的盛行,诗的地位被提高了。季札观乐,对各地的乐和诗作了简要的评论,如观周乐《周南》、《召南》,评曰:“美哉!始基之矣,犹未也,然勤而不怨矣。”这种评论把乐曲和诗意结合起来,诗的内容被突出了。孔子编诗的说法受到质疑,然而“正乐”却是“夫子自道”的;他在教导门生时,经常引诗,还说:“不学诗,无以言。”(《论语》)诗的功能被强调了。就在这礼崩乐坏的春秋时期,诗教萌芽了。早期显学孔墨开引诗说诗之风,其后诸子百家几乎无不引诗说事,托诗说理,诗也逐渐脱离音乐,成为一门独立的诗学。到了战国后期至秦汉之际,《诗大序》标明“六义”,提出“赋比兴”,所谓“诗教”才完全确立。孔子说:“诗可以兴”(《论语·阳货》),又说:“兴于诗”(《论语·泰伯》),其所谓“兴”,是指《诗》的功用,并非“六义”中的“兴”;墨子说:“辟(譬)也者,举也(他)物以明之也”(《墨子·小取》),是指一般的譬喻,也非“六义”中的“比”,所以比兴说诗,乃是“诗教”确立的重要标志。

《周礼·春官》云:“太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又说:“瞽矇掌九德六诗之歌,以役太师。”《周礼》成书不会太早,或略早于《诗大序》,所以“六诗”未尽脱离音乐,而“六义”则全就诗立说。不过,即便全就诗立说,也还是带着乐教时代的蜕变痕迹,风、雅、颂三义,便是乐教的“蛇蜕”。新编《辞源》说:“风是各国的民歌;雅是周王朝王都的歌;颂是庙堂祭祀的乐章。”这是根据乐教时代新解的现代演绎,严格说来,也是一种新的附会。据考证,这三义都来源于音乐,雅、颂出于音乐,前人已经考证过,这里不去说了;风和音乐的关系,可不是什么“民歌”,而是一种乐器。我在《说南与风》(发表在《文学遗产》)和《南风辨说》(发表在《南京师大文学院学报》)两篇文章中论证过,“风”是“南”的假借字,而“南”,乃是上古时代的一种乐器,所以有所谓“以雅以南”(《诗经》),又有所谓“胥鼓南”(《礼记》)。风雅颂出于音乐,说来话长,和本题无关,就此打住。赋、比、兴三义则是诗教时代提出来的新概念,这三义不只是对于“诗三百”作法的总结,也是对于赋诗、引诗、说诗经验的归纳,可以说是最早的诗学理论。

关于赋、比、兴三义的解读,各家不尽一致,却是大同小异,大都是就诗法而言。南宋朱熹《诗集传》是这样解释的:“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新编《辞源》也说:“赋是铺叙其事;比是指物譬喻;兴是借物以起兴,是诗歌的三种艺术表现手法。”所说基本意思差不多,简言之,赋是描写,比是譬喻,兴是烘托。分而言之,似乎很清楚,然而在实际运用中却常混合在一起,设譬的事物,需加以描写;烘托的景物也常带喻意,所以往往是比而赋,兴而比,纠缠不清,这里的关键词是“比”,即以象寓意。兴是以象托意,有时兼寓意,于是经常连称“比兴”。作为诗教的比兴观念是春秋战国时代实践理性的产物,是先秦哲学思想在诗歌领域中的反映。

春秋战国,社会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型,思想十分活跃,出现百家争鸣的局面,实践理性主导了当时的社会思潮。墨子提出“察类”、“明故”的概念,才使思辨哲学由孔子的“反省判断”,发展到“必然判断”,影响极其深远,正如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说的:“墨子有了‘类’概念以把握事物的连续性,有了‘故’概念以探求事物的因果性,这样就在中国逻辑史上占有划时代的重大地位。”中国人的思辨方式,中国人的文化特点,乃至中国人的文字表意,都善于以形而下之象,达形而上之旨,由形象到抽象,以抽象带形象,这种形象化的抽象模式,无处不隐现出墨子“类”概念的胎记。《墨子·大取》说:“夫辞以类行者也,立辞而不明于其类,则必困矣。”比类解《易》,比兴说《诗》,可以说是这种类比思辨的典型事例。《易·系辞》说:“立象以尽意”,“近取诸身,远取于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比类万物之情”。解《易》以象尽意,说《诗》以象达情,都属于类比联想的思维。所以章学诚《文史通义》说:“《易》象虽包六艺,与《诗》之比兴,尤为表里。”陈骙《文则》也说:“《易》之有象,以尽其意;《诗》之有比,以达其情。文之作也,可无喻乎?”形象化的抽象,产生于实践理性时代,并成为中华民族思维模式的显著特征,在解《易》说《诗》中表现出来,而且贯穿于诸子散文,乃至而后的各代各种文学当中,包括戏曲和小说等等。有些外国人,不了解中国人的这种感性中包含理性的思维特性,妄称中国人没有抽象思维,甚至有些中国人也自我菲薄,说我们没有逻辑思维能力。这是极大的误解。黑格尔不懂汉语汉字,妄加鄙薄,以为不宜思辨,钱锺书先生在《管锥编》“论易之三名”就加以驳斥,说他“无知而掉以轻心,发为高论”。形音义相结合的会意汉字流行数千年,而且愈来愈显示出它的无穷生命力,正好证明了我们这种形象化的抽象、感性化的理性的思维模式,足以使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罗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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