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千古一帝秦始皇,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书同文,车同轨”“沙丘之变”等恢弘磅礴的历史事件。然而八卦之心人皆有之,秦始皇的身世之谜,即他的生父是谁,也经常为吃瓜群众津津乐道。早在西汉时期,史学祖师爷司马迁就曾经记过这么一笔: “吕不韦娶邯郸诸姬绝好善舞者与之居,知有身。子楚从不韦饮,见而悦之,因起为寿,请之,吕不韦怒,念已破家为子楚,欲以钓奇,乃遂献其姬,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时始生子政,子楚遂立姬为夫人”——《史记·吕不韦列传》。 这桩公案千百年来议论纷纷,吃瓜群众的观点也不尽相同: 汉明帝:嘿嘿嘿,姓儿都改了,还说自己不是私生子?“秦直其位,吕政残虐”(汉明帝在《史记·秦始皇本纪》的评语中,直接采用西汉时通用的说法,称秦始皇嬴政为吕政)。 王世贞:阴谋,政治阴谋!“而六国之亡人侈张其事,欲使天下之人谓秦先六国亡也”(王世贞在《读书后》中认为秦始皇是吕不韦私生子的说法是吕不韦门客借机丑化秦始皇而被六国之人渲染)。 郭沫若:套路,都是套路!“西汉初年吕后称制的时候,吕氏之族如吕产吕禄辈仿照春申君与女环的故事编造的……吕后党人为使其称制临朝合法化,亦宜任吕不韦为其族祖……这样便可对刘氏党人说:天下本是我吕家的天下,你刘家还是从我吕家夺去的”(郭沫若《十批判书》)。 那么,这桩公案的疑点在于,到底是政治阴谋,还是社会风俗? 先谈谈邯郸献姬。 子楚在赵国为质,吕不韦宴请他并献上姬妾,可能并非蓄谋已久的政治阴谋,而源于“以妇侍俗”的风俗。《汉书·地理志》记载战国时期的燕国,“宾客相过,以妇侍宿;嫁娶之夕,男女无别,反以为荣”。燕赵毗邻,风俗相近,直至西汉初,仍有汉高祖过赵国,女婿赵王张敖“献之美人,厉王母得幸焉,有身”的记载(《史记·淮南衡山列传》)。不单燕赵,战国时期,各国的两性关系,都比后代要浪漫奔放的多。《战国策·齐策》记载齐国有长女不嫁在家主持家务为“巫儿”的风俗,“臣邻人之女,设为不嫁,行年三十而有七子”,这七个孩子为待客侍宿所生。《汉书·地理志》记载吴地有“待游士而妻之”的风俗。其实细想起来,汉初和亲,将汉宫中“待诏”的宫女献给远道而来谋求和平的匈奴首领,其实也是一种献姬待客风俗的延续。直到马可波罗来中国游历,仍然能够在边远的哈密地区看到这种习俗,“每当有客人想在他们的家中住宿时,他们就格外高兴,并要求自己的妻子、女儿、姊妹或其他女性亲属招待客人,对客人的要求百依百顺……他们之所以这样做,是希望从生客处得到金钱……也是出于敬客之道,是一件体面的事……完全符合他们神的意志”,甚至在蒙哥汗驻扎哈密,禁止这种“野蛮”的风俗时,“十分忧愁”,群体建议撤销禁令。最后蒙哥汗也只能无奈地说,“他们愿意卖淫就卖淫吧”。 而且,战汉时期开放的世风下,有时姬妾也会主动献上自己。楚国宋玉的《高唐赋》中,巫山神女对楚襄王说“闻君游高唐,愿荐枕席”;秦国宣太后为谋求义渠王帮助而与之私通,其实也是一种自主“献姬”待客的行为。 在这样开放的社会风气下,先秦时期人们的子嗣观念也跟后代大相径庭。 最初的父死子继,更多的是一种名义上的父子关系。例如很多上古传说,虽不一定确有其事,却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产生传说时期的社会观念。《史记·夏本纪》记载“禹曰:予辛壬娶涂山,癸甲生启”,也就是说涂山氏嫁给大禹时,已经是即将临盆的孕妇,过门两日便生下启。这或许也是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原因之一。齐国田常为壮大自己家族的势力,“乃选齐国女子长七尺以上为后宫……而使宾客舍人出入后宫者不禁。及田常卒,有七十馀男。”田氏家族壮大后,子襄子盘相而代齐。这种社会风气,究其本质,其实还是群婚制度的残余,“是一种不牢固的个体婚制……是与偶尔的通奸并行的多妻制”(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但是,对于血统的纯正与否,先秦的人们,尤其是具有政治权力的贵族,就真的一点都不在意吗?也并非如此。正是因为有“献姬”习俗和群婚制残余的存在,在上层社会多有轻视、甚至溺弃首子的风俗。周朝始祖后稷名“弃”,即是因为他被感应巨人足迹而怀孕的母亲姜嫄生下后,“以为无父,贱而弃之道中”(《史记·三代世表》)。春秋时期楚国的令尹子文,也是由于其母亲郧国公主与斗伯比私通,而被郧国遗弃在云梦泽中。还有,齐国易牙烹子献齐桓公的事虽然残忍荒谬,但这个孩子若是易牙的长子,便合情合理。春秋战国时期,上层社会父子关系并不亲密融洽,弑父杀子的事情常有发生,除了由于当时的社会动荡、权力角逐激烈外,也应考虑到当时的父子关系并非完全有血缘来维系。 秦始皇的身世问题,邯郸献姬是这一公案的关键,但距当时代最近的《战国策》却并没有相关记载,反而是一百多年后成书的《史记》才大书一笔。这一事件凸显的是与汉初大臣们诛灭外戚吕氏有关。大臣们为了铲除殆尽吕氏家族的势力,变更由吕后扶持的少帝刘恭的帝统,要从根本上打击吕氏家族,找到合理的亡秦之鉴。既然吕氏宣称自己为吕不韦之后,认为天下本是吕家的天下,那么大汉将立,除了亡秦,更要亡吕。 总结来看,先秦的子嗣观念更重视的是名分上的父子关系。秦始皇无论其生父是子楚还是吕不韦,这在当事人来说,并不成为他继承大统的障碍。后世对于其身世的怀疑,加上汉初诛灭诸吕的大臣们为废黜少帝而寻找的合理的亡秦之鉴,因而夸大了这种疑问。但是也应注意到,“以妇侍宿”、“溺弃首子”等群婚制的残余,在战国秦汉之际,中华文明整合发展的重要阶段,也在逐渐走向消亡。儒家以礼教来规范秩序,男女有别;法家以法令来推行一夫一妻小家庭制度,勒令分家,不许父子兄弟同席共妻,其实都是对这一落后残余的消解。主流社会的男女关系,也朝着文明有序的方向嬗变演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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