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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视角365】之【“朋友圈”购物,你可长点心吧】

 李涣 2016-11-29




上一篇文章中小律向大家介绍了我们在“朋友圈”购物时经常遇到的很多问题,但是除了注册的微店属于工商等有关部门可以管理外,大部分在“朋友圈”销售商品的行为,还属于我国法律的一个空白地带,

    


在微店购买的商品,消费者不满意可以申请退款。如果是个体“地摊”的话,则很难退款、甚至连换货都换不了。所以这就迫使我们必须在平时购买商品时“多张点心”,尽量去避免纠纷发生。




一、不要随意添加陌生人。现在很多“个体”在自己微信换了美女头像,然后海量添加陌生人,好友请求都是什么“加伦家一下好啦”“加加我嘛”等小可怜状用语。许多人就被迷惑加了好友,然后就被推销商品,在经不住诱惑下也就买了,但是一旦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变成小可怜的可就是你了,所以不要轻易添加陌生人,更不要轻易买陌生人商品。妈妈说过“陌生人的糖,不要吃哦”。




二、不要轻信低价商品。天上要是能掉馅饼,那就没那么多贫困人口了。一分钱一分货,宁肯多花点钱买质量信得过得商品,也别为了省块儿八毛的,上了大当。




三、保持理性,按需购物。现在老百姓手头宽裕了,其实天天都是“剁手”节,但是小律要提醒大家,一定保持理性,自己缺什么买什么,不缺的东西,就暂时不要买了吧,尤其在“朋友圈”里,买多了就是按照概率学,其中也会掺杂很多假货的。



四、注意保留证据。在交易过程中保存好截图、聊天记录、商品展示和相关广告宣传信息,以备事后维权所用。
【本文作者】盛帅律师,擅长民事、侵权、海事领域,私人律师365团队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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