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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停车费”的背后是“天价停车位”

 甲午童 2016-11-29
乔志峰  原创  2016-11-29 09:02:42

“天价停车费”的背后是“天价停车位”


乔志峰

郑州一小区停车1小时20元,停车过夜堪比吃罚单。郑州商都路一小区居民反映,几天前,他们小区物业为逼迫业主买停车位,实施一则“新政”:没有购买车位车辆进入小区需交费,每小时20元。照此,停车一夜停车费可达200元,堪比“吃罚单”。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无权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针对停在小区公共路面的车辆收取停车费。物业表示,只是出于安全考虑,为了阻止地面停车而已。(11月28日《大河报》)

“天价停车费”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业主“停不起”,只好另寻他处。据悉,收费措施实施后,大部分业主只能将车辆停在小区大门口附近,小区近千辆汽车不仅塞满了小区门前的道路,还在道路旁停了一条超一公里的汽车长龙。乱停车本身也是违法行为,但很显然,这也是被逼的。由此不仅给正常的交通秩序带来了严重影响,还埋下了较大的安全隐患。物业称“只是出于安全考虑,为了阻止地面停车而已”,无疑难以服众。恰恰相反,他们才是麻烦和不安全因素的真正制造者。

“天价停车费”的背后,是“天价停车位”。据业主介绍,今年十月份,停车位交付使用时,售价四五万,但一个月之后涨至10万,现在已经涨到12万左右。这个价格着实太高,导致剩余的车位也少人问津。也正是因为这样,物业才以高停车费的手段,逼迫其他业主购买停车位。原来,物业之所以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韪出台所谓“管理新措施”,还是为了一己之利。而不少业主不是不愿意买车位,而是买不起。一个车位动辄要价十几万,比有的业主开的车都贵,如此“价格倒挂”,难免令人退避三舍。

“天价停车位”已成很多地方的普遍现象。车位之所以贵,主要是因为开发商垄断了车位的定价权,将其当成了牟取暴利的一块肥肉。车位定价不公开、不透明,严重损害了业主的切身利益,但由于缺少相关规定和规范,物价等部门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至于开发商随意定价,车位价格没有最高、只有更高,其涨幅甚至远远超过了狂飙突进的房价。并且,为了牟取暴利,一些开发商对车位还坚持“只售不租”,千方百计逼迫业主高价购买车位。

其实,车位应该属于居住小区的配套生活设施,必须在数量上满足业主需求,其价格也应该保持在大多数业主可以接受的范围内。美国确认业主对小区车位、车库的整体所有权,开发商在未满足小区居民需要前不得对车位、车库加以营利性利用。如果我们对美国的做法采取拿来主义、直接“与国际接轨”还有难度,那么在现有条件下最起码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推广山东等地的经验,明确规定车位不能“只售不租”,堵住开发商牟取暴利的漏洞;二是设立“最高限价”或车位定价机制,遏制漫天要价的现象,将车位价格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三是物价等部门要负起责任,对车位定价、销售等环节加强管理,不能任开发商为所欲为。治理“天价停车位”和“天价停车费”,也需要反垄断、反暴利。

其实,郑州这家物业对“天价停车费”本身的不合理性也心知肚明,因此还推出了相应的“配套措施”。业主介绍说,对于“新政”,业主们意见很大,为了防止出现意外,小区保安数量从此前的6名,突然扩招到30多人。“新政”执行第一天,小区保安手持警棍在小区门口戒备,防止有业主“闹事”。如果业主反映属实,那么物业的“暴力倾向”值得警惕。毋庸讳言的是,现在有一些物业并未摆正自身的位置,不是以服务者自居,而是错把自己当成了管理者,甚至不惜对业主“武力威胁”、暴力相向。对这样的物业,业主可以通过仲裁、起诉等法律渠道维权,物价、房管乃至公安等部门也应给予高度重视,及时介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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