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分公司注销,地税已注销,现注销国税(只有所得税),专管员查到一笔其他应付款100万,让解释清楚(他说当年有收入不缺钱,没必要借钱,有隐瞒收入的嫌疑),实际是付房东租金,从银行付的,账上没有这么多钱,才从股东处借,相应的还有一笔其他应收款100万(房东名字),这两项要怎么解释才合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