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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我市为什么取消了直行道左转?答案在这里!

 不朽神木胡杨林 2016-12-12



从2013年开始,为充分利用道路空间,包头交警在钢铁大街与幸福路口、富强路口、民族东路口、民族西路口、林荫路口东西方向出台了左转机动车借用相邻车道实施左转的措施(即借道左转),确定该车道为可变导向车道,并施划了相应交通标线。该措施顺利实施的前提条件是左转车辆能够在正确的时间借道,即左转绿灯亮时,相邻车道无车的这一时间。


从两年多该措施运行情况来看,其存在以下问题:

显失公平

弊大于利

不利交通管理

出现新的交通安全隐患

  从两年多的该措施运行情况来看,虽然有少数车辆顺利完成了借道左转,但大多数的驾驶人无法正确选择借道的时间,出现了左转车辆待转占用直行车道,不仅影响了一条车道的通行,对路口的所有直行车道车辆的通行均产生了影响,而且出现了新的交通安全隐患。据统计,已发生由此带来的刮蹭事故30余起。



路口通行能力人为下降

  在此期间,包头交警虽然在试点路口采取安装前置信号灯及电子监控等手段,努力给驾驶人提供正确的借道时间,但效果仍不理想,甚至出现了可变导向车道无车敢走,路口通行能力人为下降的情形。这项措施的实行,也是在摸索和探讨的过程试行,路口借道左转必须知道怎么借、何时借,如果大多数人借不好、借不对,那就与通过借道左转提高通行能力的初衷相违背。同时,在其他未施划可变车道的路口,大量左转机动车违规在路口变道,占用直行车道左转,造成路口通行不畅



  2016年公安部、公安厅交管局陆续发布了《关于推进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和标志标线标准化的通知》要求对存在问题的交通信号灯及交通标志标线进行排查整改,使各类交通设施能够看得清、看得懂,实现交通参与者在道路上通过交通设施能够准确知道怎么走、何时走、怎么停、何时停这一目的。交通管理的目的在于保障路口交通安全畅通,为此,我支队通过认真的交通调查,并多次召开交通组织征求意见会,在此基础上,取消了我市借道左转这一措施。



下一步

包头交警将继续优化路口信号配时,给每一方向的交通流提供合理的通行时间等措施,以保障路口安全畅通。


来源:包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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