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的时候,他梳莫西干头,喜欢看古惑仔,并像大哥陈浩南一样,在学校收了一群小弟,很是有几分威望。一个初冬的下午,他逃了课在校外游荡,被隔壁技校的一群混混看到。他暗暗骂了一句脏话,心想,自己的兄弟正巧不在,今天怕是要见血了。 可是没有。就在混混们逐步逼近的时候,她骑着摩托车停在他的身边,让他上车。 他回头,看见穿白色棉衣的年轻女子对他笑说,大白天的,穿着校服,怎么不好好待在学校上课? 她声音轻柔,笑容明净,初冬的阳光将她白皙的皮肤染上一层淡金。 他觉得很奇怪,因为自己压根不认识她。更奇怪的是,他鬼使神差地上了她的摩托车。 再次见到她,是在一周后,彼时她站在讲台上,笑意盈盈地作为新班主任介绍自己——他所在的这个班,是学校里有名的老鼠窝,女生只知道化妆打扮,男生个个是学校里横行的霸王,而他就是那只领头羊。就在不久前,他领头气走了最后一个班主任,自此学校里再没老师愿意来接这个烫手山芋。 她刚进学校,人事不知,懵懵懂懂就被领导推进了火坑。 可是对她,他却做不出任何恶作剧了。他告诉自己,因为她曾经也算是救了一次自己,当大哥嘛,好歹也要讲江湖义气。 没想到,过了一阵,怂恿他做恶作剧的同学,便全体倒戈,偃旗息鼓了。 因为,在一群古板枯燥的女老师中,只有她永远挂着温和的笑容;当全校都对他们班横眉冷对不屑一顾时,她仍带着全班气势雄壮地走过升旗台,似乎把他们当成最大的骄傲;找她说话的学生哪怕成绩再差,她都会用含笑的目光看向对方。她在课堂上讲文学,那些古诗词从她嘴里出来,如涓涓细流,温柔婉转,一群从不学习的孩子,个个如痴如醉地盯着她。 他也一样。 但不同的是,他看向她的每一秒,都在期待她的目光,能落到自己身上。 她像一股清新的晨风,吹散了这群公认差生的阴霾。女生们下课和她聊服装和星座,男生们围着她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他一向能说会道,总是故意说些吊儿郎当的笑话,引得众人哈哈大笑,当他看到她也被自己逗乐时,心里就会泛起一丝难以抑制的欣喜。她的名字里有个“雅”字,大家叫她雅姐。他也跟着喊,雅姐,雅姐,声音总是最大的那个。 有一天下午,他和班上的男生在操场上打篮球,突然听到她叫了自己的名字,他一回头,看见正从操场路过的她笑着对他说,篮球打得不错,很帅噢。他瞬间觉得甜蜜漫过心尖。 也是那段时间起,他看金庸小说,想的不再是什么盖世英雄,剑影刀光。他看到小说里杨过感叹,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又望一眼讲台上的她,终于明白,如果杨过没有遇到小龙女,那他永远不会成为一个铁骨柔情的真正的大侠。 他真的收敛了很多,旷课、迟到、打架,统统成为过去,有那么几分金盆洗手的意思。可是,和技校混混的仇怨不是一天两天,收到对方的挑战书时,他还是带着一帮兄弟去迎战了。在那种热血的年纪,这叫作为男子汉的光荣而战。 没想到对方这次是有备而来,他自己做掩护,让兄弟逃跑,打完架,他带着满身的伤和血,不知道该去哪儿。 他打了她的电话。 她很快就来接他了,看到他的样子,又震惊又担忧。用摩托车载他去医院的路上,她一句话也不说,他为了打破僵住的气氛故意说些逗乐的话,倒视镜中她的表情却始终阴沉。他有点后悔自己破坏了她本该清闲的周末。 她带他去医院上药,医生说额头得缝两针,最好还是检查一下有没有脑震荡。她一听,眼睛就红了,用严肃的语气教育他再怎么也不能去打架。 缝针的时候,医生偷偷地对他笑说,你看你姐姐多关心你,可别打架了,你看她都急哭了。 她居然哭了,是为自己而哭。 那一刻,他心里又甜蜜,又愧疚,又高兴,又哀伤,说不出来是什么滋味。 她的眼泪让他坚信,自己在她心里有着凌驾于他人的地位。小龙女用了十六年,终于等到杨过来找她。而他希望她也能等他,高考结束,大学毕业,不会太久的,到时候他也一定会来找她。 学校组办校篮球赛,之前没有哪个班主任有心情管这个,可她不仅鼓励全班积极参加,让他当队长组一支篮球队,自己带着女生成立拉拉队,他穿着球衣,在篮球场上身姿矫健,女生们不断欢呼尖叫,齐声喊着他的名字。她端坐在一群女生当中,安静地微笑。每次打球的间隙,他都在人群中努力搜寻她的位置。他使出浑身解数,只是为了投一个漂亮的三分球,让她看见。 如果你也做过这样的事,那你曾经一定也是一个青葱少年。 比赛那天,他们班夺得全校第一,所有人都在操场上扔东西,欢呼雀跃,大家都喊着“雅姐,雅姐”,激动地抢着和她拥抱。轮到他时,他极力忍住慌张,故作轻松地耍酷道,雅姐,刚才在球场上,我帅吧? 她不语,笑着向他走近,主动张开双臂拥抱他。 她头发上的香气,像微风一样轻轻掠过他的鼻尖。这个象征性的拥抱不超过三秒,可是此后他的心脏却剧烈跳动了一整天。 因为她,时间都变得轻巧悠扬。转眼就到了高三,她找班上每一个人谈话,轮到他时,她毫不吝啬地夸他聪明有潜力,说自己最看好的就是他。 于是,在做题奋斗时,他就把自己想成了冷兵器时代勇猛无畏的骑士,高考是最后一道险阻,她是城堡里被围困的公主,只要跨过高考,他就能骑着汗血宝马,前来找她。 高三的寒假,他每天学习完后唯一的休闲,就是去她家附近四处游荡。有那么几次,他真的碰见了她,她看起来像是笼罩了一层幸福恬淡的柔光。 直到那一天。 她穿着白色棉衣,和第一次见到她时差不多的样子,手臂挽着一个男人,男人推着推车,她时而把头搭在男人的肩上撒娇,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而不再是平日里的亲切大姐姐的模样。你人生中,是什么时候第一次喝得酩酊大醉?又是什么时候第一次想要痛哭流泪?对他而言,这两个第一次,都发生在那一天。 再次开学后,高考倒计时已被高高挂起。她不再回家,而是住在学校的单身公寓,陪着他们这帮孩子共同进退。他的成绩突飞猛进,有一天她把他叫到办公室,惊喜地告诉他,说年级主任在尖子班给他留了一个名额。 他拒绝了,直白地表示不屑。她注意到他疲倦的神态,还关切地让他劳逸结合,注意休息。他好想告诉她,这疲倦,并不是因为学习压力呀。 不管他的心历经了怎样的沉沉浮浮,高考俨然越来越逼近了。她的头发变长,被扎成一个清爽的马尾,和班上那些努力读书的女生一样。每天放学后她的办公室都人满为患,挤满了问问题的学生。他怕太晚了食堂会关门,便早早买好饭,趁人多时偷偷放在她办公室的窗台上。 南方的夏季湿热漫长,她某次上课时无意透露公寓靠近小树林,学校小店的蚊香大概是盗版,害她天天造福蚊子。他偷偷记住。当天他就逃课打车去附近最大的超市选了十几种不同的驱蚊产品,装满一整个箱子,趁午休时间放在她的宿舍外面。 第二天她在班上说,不知道是哪位同学这么关心老师,送了这么多蚊香,这下用到明年也用不完了。 他紧张地握了握拳头,看着讲台上笑眯眯的她,既希望她猜出是他,又希望她永远不知道。 这种隐秘、曲折、青涩、矛盾的少年情怀,在他这一生中,只有这一次,所以才弥足珍贵,所以才难以忘怀。这些,都是他后来才懂得的。 那么,后来的后来呢? 再没有后来了,他走进高考考场,他被名校录取,他离开城市去了遥远的远方。他恋爱,毕业,工作,创业,结婚,有了小孩。他在这混浊人世清醒地活,平凡地幸福,认真地向上。 高三那年的暑假,她在举办婚礼的前一个月意外去世。他去了她的灵堂,黑白照上的她仍旧素净淡雅,那时她28岁。从此以后的每一天,无论他是18岁,28岁,38岁,还是48岁,她都将永远28岁。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他28岁那年想起她的时候,心想,原来“十年生死两茫茫”,说的是这个意思呀。 骑士赶来了,公主却不见了。他的青春在那一天终结,他将永远怀念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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