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学说产生于中国远古时代,是一种关于宁宙起源及万物运动变化的最高法则的理论,认为世界是由物质构成的,物质世界是在阴阳二气的相互作用下孳生、发展和不断运动变化着的,古代哲学家和医学家们用阴阳学说来解释整个宁宙和生命的一切现象和本质,并把阴阳对立和消长运动变化的规律称之为'天地之道';。 古代中国人认为,宇宙的原初状态是'气';,由'气';的运动变化而产生了相反的两极,即'阴';和'阳';.这一过程叫做'一分为二';。宁宙间万事万物都由气的运动变化而生成,所以一切事物都可以分为阴和阳两个方面,如天地、昼夜、水火、上下、寒热、男女等。 阴阳的含义阴阳的最初含义是比较直观、具体的,主要指阳光的向背。即事物向阳的一面属阳,背阴的一而属阴,这就是'阴阳';二字的来历。后来,人们把与阴阳相关的具体事物抽象化,归纳出一系列能够表明其阴阳归属的事物属性,从而使'阴阳';特定的指代概念上升为能够普遍运用的理论,这样,阴阳的含义就变得更加宽广了。 由于阴阳所表达的事物属性是很抽象的,所以古人为了清晰明了地表达阴阳的概念,就借具体事物——水火来比喻。由于水火性质相反,并且集中地体现了阴阳的一些特征,所以《黄帝内经》称水火为'阴阳之征兆';。'征兆';,就是象征的意思。相对于'火';温热、明亮、运动、向上的特性而言。‘水';的特性则是寒凉、晦暗、静止、向下,等等,所以《内经》规定'水为阴';,'火为阳';。 事物阴阳属性的划分由于有了水火的象征性比喻,因而就有了划分事物阴阳属性的依据。一般地说,凡是具有温热、明亮、运动、上升、发散等特征的事物和现象都属于阳,凡是具有寒凉、晦暗、静止、下降、收敛等特征的事物和现象部属于阴。 根据上述划分事物阴阳属性的依据,就可以对任何事物和现象进行阴阳属性的划分了。但是,事物的阴阳属性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所以在划分事物阴阳属性时,必须注意到以下两点。 (1)事物的阴阳属性,随着时间的推移和适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发生相应的变化。如春与夏相对,夏热而春冷,所以夏属阳而春属阴;若春与冬相对,冬寒而春温,则冬属阴而春属阳。 阴阳之间的相互作用事物或现象之间的阴阳两个方面,不是一种简单的划分,而是处于十分复杂的相互作用中。正是阴阳之间的这种相互作用,导致了事物的发生、发展和变化。阴阳之间相互作用的形式多种多样,可以表现在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一)阴阳对立 阴阳对立,是说阴阳双方由于其性质相反,总是处于相互排斥、相互制约之中。如果阴阳双方力量相当,那么这种相互排斥和相互制约就会导致事物整体的平衡。若阴阳双方山量有强弱盛衰的变化,那么弱者将受强者制约,事物整体的平衡就会被破坏。根据阴阳对立的作用原理,中医治疗疾病的基本原则之一是'逆治';。如寒性疾病用热药治疗,即用热(阳)制约寒(阴);热性疾病用寒药治疗,即用寒(阴)制约热(阳)。由于药性与病性相反,所以称为'逆治';。逆,就是'反向';的意思。 (二)阴阳互根 阴阳互根,是说阴阳双方存在于一个统一体中,二者相互依赖,互为根基。从概念上说,阴阳双方必须成对存在,任何一方都不能孤立地存在。从实质上讲,事物内部的阴阳之间可以相可化生,体现了一种共存生亡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另一方而单独存在。因此,中医理论中有'独阳不生';、'孤阴不长';的说法。根据阴阳互根的原理,中医在治疗气血阴阳不足的病证时,特别重视气血的相互化生和阴阳的互根互化。如血虚者可以补气以生血,气虚者可以补血以助气;阴虚者可以补阳以生阴(称为'阳中求阴';),阳虚者可以补阴以助阳(称为'阴中求阳';)。 (三)阴阳消长 阴阳消长,是说在阴阳的相互作用过程中,双方总是表现出此消则彼长,此长则彼消的运动变化形式。其具体表现形式如:阴消则阳长,阴长则阳消,阳消则阴长,阳长则阴消。 (四)阴阳转化 阴阳转化,是说在阴阳消长的前提下,如果'消';或'长';至极点,可以向相反的方面转化,即阴可以转变为阳,阳可以转变为阴。值得注意的是,引起阴阳转化的关键因素是消长的量度,必须到达特定的转折点。这一转折点,中医学用'极';、'重';等字来形容。《黄帝内经》提出'寒极生热';、'热极生寒';、'重阴必阳';、'重阳必阴';等理论,都属于阴阳转化的范畴。 阴阳学说在中医学中的应用(一)用于说明人体组织结构的属性 中医学认为,人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其体内一切相关组织结构之间,都存在着阴阳对立依存的关系,因此也都可用阴阳来说明这些组织结构的属性,故《黄帝内经》有'人生有形,不离阴阳';的说法。从大体部位来说,人体上部属阳,下部属阴;体表属阳,体内属阴;背部属阳,胸腹部属阴;胸在上属阳,腹在下属阴;四肢外侧属阳,四肢内侧属阴。若以脏腑来分,五脏藏精气而不泻,属阴;六腑传化物而不藏,属阳。五脏之中,心肺居胸中,属阳;肝脾肾居腹中,属阴。而每一脏腑又各有阴阳之分,如心阴、心阳、肾阴、肾阳等。 (二)用于说明人体结构与功能的关系 阴阳学说认为,人体的正常生命活动,是阴阳两个方面保持着协调平衡的结果,而组织结构与生理功能之间的密切联系,正是阴阳对立统一的一种体现形式。 (三)用于说明基本病机变化 当人体阴阳之间的平衡协调关系遭到破坏时,便会出现一系列病理变化而产生各种疾病,这叫做'阴阳失调';。人体的病理变化虽然复杂,但用阴阳学说来分析其基本的病机,不外乎阴阳偏盛和阴阳偏衰两个方面。 1.阴阳偏盛 2.阴阳偏衰 (四)用于诊断与辨证 阴阳学说认为,由于疾病的发生、发展和变化的根本原因均在于阴阳失调,所以临床上各种疾病,包括其色泽、声音、脉象等症状表现,以及病证的性质,都可以用阴阳来加以概括和说明。 首先在诊断方面,可运用阴阳学说对四诊所收集的资料来进行具体地分析,首先判明疾病的阴阳性质,这是作出正确诊断的重要方法。所以《黄帝内经》指出:'察色按脉,先别阴阳。';如从色泽的明暗来看,色泽鲜明者为阳,色泽晦暗者为阴;从语声的高低来看,声音高亢洪亮者为阳,声音低微无力者为阴;从患者性情的喜恶来看,喜寒恶热者为阳,喜热恶寒者为阴;从脉象形态来看,凡浮、滑、数、洪等脉象皆属阳,凡沉、涩、迟、细等脉象皆属阴。 其次在辨证方面,临床上往往首先从疾病性质的阴阳、表卫、虚实、寒热等方面来进行辨证,认为这是辨别一切病证的纲领,所以称之为'八纲辨证';。但其中的'阴阳';两纲,又可看作是八纲辨证的总纲。也就是说,表证、实证、热证皆属阳证,里证、虚证、寒证皆属阴证。又如在脏腑辨证中,也常结合阴阳来进行分析,如脏腑虚证分类中有心阴虚、心阳虚、肾阴虚、肾阳虚、脾阳虚、肝阴虚等证候。所以辨别疾病的阴证、阳证,是辨证的基本原则,在临床上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五)用于指导临床治疗 1.确定治疗原则 (1)阴阳偏盛的治疗原则 由于阴阳偏盛的基本病机均表现为邪气盛的实证,故治疗时须遵循'实者泻之';,即祛除邪气的原则。具体来说,凡是阳邪偏盛所出现的实热证,可采用清热的治法;凡是阴邪偏盛所出现的实寒证,可采用祛寒的治法。如果阴阳偏盛的病变进一步发展,阳热之邪损伤了人体的阴液,或阴寒之邪损伤了人体的阳气,则应当在祛邪的同时兼顾补虚的方法,即用清热法配合补阴,或用祛寒法配合补阳。 (2)阴阳偏哀的治疗原则 阴阳偏衰的基本病机均表现为正气不足的虚证,故治疗时须遵循 '虑者补之';即扶助正气的原则。具体来说,凡是阳气不足而出现的虚寒证,采用补阳的治法;凡是阴液亏虚而出现的虚热证,采用补阴的治法。如果阴阳偏衰的病变进一步发展,阳虚日久引起阴虚,或阴虚日久引起阳虚,从而出现阴阳两虚证,则又当阴阳双补,或补阳为主兼顾补阴,或补阴为主兼顾补阳。
中医学认为,各种约物都具有四气、五味以及升降浮沉等性能,并用阴阳理论来归纳这些性能。 四气也称四性,有寒、热、温、凉之别。其中热药、温药属阳,寒药、凉药属阴。温热性质的药物一般用来治疗寒证,寒凉性质的药物一般用来治疗热证。 五味指药味,包括辛、甘、酸、苦、咸五种。另有一种五味皆轻薄的称为淡味。不同的药味具有不同的作用,阴阳属性也不相同。如辛味能发散,甘昧能补益,淡味能渗泄,故辛、甘、淡属阳;而酸味可收敛,苦味可泻降,咸味可润下,故酸、苦、咸属阴。 升降浮沉,是对药物作用趋向的一种概括。凡是具有升浮即上升、发散作用的药物均属阳,凡是具有降沉即下降、重镇作用的药物均属阴。 用阴阳理论归纳药物性能,是为临床辨证论治服务的。临床治疗疾病,只有在辨清阴阳偏盛或偏衰并制定正确治疗原则基础之上,再结合药物的性味功能,选用适宜的药物,才能收到良好的疗效,达到治愈疾病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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