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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狠!明年,你手机上的APP将有重大变化

 江海报览 2016-12-25

如今,智能手机几乎已成为人们的标配,基于智能手机上的各类APP也是五花八门,然而很多APP是我们根本用不上的,比如在你购买手机时就已经预装好的一些应用,但要命的是,这些预装APP即使用不上也不能被卸载,对于这类APP,不知道有多少小伙伴跟小编一样,是如下这样处理的呢?



昨天,工信部终于出手了!明年7月起,小伙伴们再也不用对这类“霸王”APP头疼了!


工信部:手机预装应用软件需可卸载


昨天(12月23日)晚间,工信部网站发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其中第七条明确规定: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可卸载。



这意味着,只要不是基本功能软件,哪怕是手机厂商自家开发的应用,也应该支持卸载。


那么,哪些软件属于基本功能应用软件呢?工信部网站同日发布对《规定》的解读中提到主要有4类:


一是操作系统基本组件:如系统内核应用、虚拟机应用、网络浏览引擎等;


二是保证智能终端硬件正常运行的应用:如蓝牙、GPS、指纹传感器应用等;


三是基本通信应用:如短信、拨号、联系人等;


四是应用软件下载通道:如应用商店等。


《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还规定:未经明示且经用户同意,不得实施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开启应用软件、捆绑推广其他应用软件等侵害用户合法权益或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除此之外,《规定》值得关注的点还包括:


为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提供代收费的企业,应加强对计费、收费行为的管理,杜绝不明扣费。收费企业应对用户确认信息和计费原始数据至少保存5个月,并为用户查询提供方便


涉及收费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应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明示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明示内容真实准确、醒目规范,经用户确认后方可扣费


手机厂商应约束销售渠道,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在移动智能终端中安装应用软件,并提示用户终端在销售渠道等环节被装入应用软件的可能性、风险和应对措施;


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之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可由用户方便卸载,确保已被卸载的预置软件在移动智能终端操作系统升级时不被强行恢复。


该《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用户对预装APP有多烦?


其实,对于预装APP的批评声音每年都有,早在2014年“315”前夕,某互联网公司发布的《手机预装软件调查报告》就曾指出不合理预装软件的三大隐患:占据大量手机内存、自动联网消耗流量,预置木马病毒引起个人隐私泄露。


在艾媒咨询发布的《2013年中国智能手机预装软件用户调查报告》显示,在新买智能手机用户中,有第三方预装软件情况的占到87.9%。


近八成用户表示其新买智能手机里含有15个以上第三方预装软件,其中以31-45个的数量范围为主,占32.8%,其次是16-30个,占28.3%。


▲图片来源:艾媒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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