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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落满了南山——2016年阅读总结

 小藏身馆 2016-12-28

2016年,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动,这令我的生命截然分明的一分为二,一半在2015年及其之前,另一半则从今年开始。阅读依然不止,仿佛片片梅花落满了我人生的南山。2016年,天使来到我身边,如同漫漫长夜永恒不变的星辰。

2016年,阅读依然不止,仿佛片片梅花落满了我人生的南山。

这一年,读书104部,购书约200册。进步的是,压制了购书欲望,所读小说多半借于图书馆,减少库存的压力,也推动读书的进度,毕竟“书非借不可读也”这句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仍旧是文学类书目为主打。对这一年的阅读总体满意,阅读量没有太多,也没有太少,更重要的是,在年底回头看看所选读的书籍,基本没有什么后悔阅读的,这让我感到欣慰。

读了这么多年书,好像从今年才开始学会了该怎样阅读——明显感觉到了自身的进步,区别于往年读书后所遗留下的感受。我想这是一个好兆头。

2016年即将过去,2017的阅读书目已经备好。新的一年又将是日夜与书相伴的365天。想想就觉得快乐。

2016,天使来到我身边,如同漫漫长夜永恒不变的星辰。

2016年各月度阅读情况 购书情况

(104部) (约200册)

1月:5本 7月:8本 京东:86册 人大静闲斋:2册 2月:1本 8月:7本 当当:43册 其它:待考 3月:9本 9月:5本 孔网:34册 4月:7本 10月:7本 卓越:19册 5月:11本 11月:16本 北新:10册 6月:8本 12月:20本 中图: 2册

【马尔克斯】

1、爱情和其他魔鬼

2、世上最美的溺水者

3、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

4、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

5、活着为了讲述

6、枯枝败叶

大家都知道,上世纪80年代,中国还没加入国际版权公约,擅自翻译了老马好多作品。数年后,访问中国的老马见遍地都是他的“盗版书”而勃然大怒,言明终身不会将作品版权授予中国。在新经典最终争得版权之前的那些年里,《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族长的没落》和《加西亚·马尔克斯中短篇小说集》等由于印量有限而洛阳纸贵。《中短篇小说集》收录了老马大部分中短篇小说,新经典拿到版权后拆开来卖,一个中篇就出一个单行本。毕竟版权费高昂,为了赚钱也是可以理解,更何况,新经典的这套老马还补足了不少以前从未迻译的作品、篇章,基本收录了马尔克斯的全部作品。

大学时有幸收录这四本书,读了个酣畅淋漓,这次新经典再版,又将这新版17册全都买了回来。一来为了译者有所不同且装帧精美,二来为了收藏和传家,当然,最重要的是从头到尾再刷一遍,捧着新译本,名正言顺的读“正版”老马。

去年就专题阅读了老马,今年继续。读一个作家,跨年是常有的事,跨越好几年甚至十几年更是正常。我依然记得大学里连续三个冬夜啃完《百年孤独》后激动难抑的心情,今年继续重温,以及阅读最新引进之作,仍旧令我倍感幸福。是的,有个作家不离不弃的一直陪着你,那真是件幸福的事。

《爱情与魔鬼》一开始我并不喜欢。这本书原是约了评论而得,因读完不爱,写的书评也拧巴,还和编辑辩论了一番。好在最终息事宁人,皆大欢喜收场。我不知是否和带着任务读书有关,在阅读中就格外的挑剔和紧张,也致使阅读感受发生了扭曲。其实相比《迷宫中的将军》而言,这本书好读得多了:纯粹的爱情主题,单一的故事线,接近魔幻的写实……最重要的,这本书依旧秉持着老马恒定不变的人生主旨——相信爱情,到老都相信爱情,到死都相信爱情。

这是老马陪伴了我这么多年来,唯一且重大的意义。他让我作为一个男人再也不会惧怕衰老的降临,他让我相信即使有一天坐在轮椅里、浑身都硬而只有一个地方软的时候,我仍然可以在情人节手执一支血红的玫瑰亲吻妻子的面颊,并对她说“今晚我想和你做爱”。

《世上最美的溺水者》是继《礼拜二午睡时刻》之后另一本篇篇精品的短篇集。重读这些作品时唯一没有碰触的是接近中篇的《纯真的埃伦蒂拉和她残忍的祖母——令人难以置信的悲惨故事》,这涉及多年前的往事令我不愿再度回忆。感谢《巨翅老人》的存在,它让我萌生了一部短篇小说的创作念头,希望可以顺利的培育完成并形之笔端。

《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是老马自己最为钟爱的作品之一,可是很遗憾,在我再度阅读并一字一句的进入时,依然没有形成共感。看来只好继续搁置它,就像当年没读懂《事先张扬的凶杀案》一样搁置,酝酿,待多年后重新开启,或许会有全新的体验。

《活着为了讲述》是老马对读者最后的眷顾,这是他最厚重(真的又厚又重)的作品,却在最精彩处戛然而止,此后罹患阿尔茨海默症的老马再也没有完成它,这部回忆录永远停留在了第一部的句号上。

读完此书,那让人跳脚的不过瘾简直欲哭无泪,上次发生这种现象还是在读《寒冬夜行人》里那十个小说开头的时候。《讲述》进入了N多人的年度阅读十佳,谈论热门话题令我厌倦,故此不想赘述。这部回忆录里提到频率最高的就是《枯枝败叶》,于是趁机重读一遍,比《上校》的观感要好,因为想到这是老马苦心苦力熬制出的处女作,还带着先师福克纳的遗泽风韵,感到那位年轻时的小马实在可爱。

老马,当年,你心怀朝圣之情拆解福克纳大师的作品,研究小说叙述和结构建筑的奥妙。如今,开始学写小说的我也学学你,在文字里向冥界的你跪拜。

《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位列2016阅读十佳。时隔十年重读此作,不禁惊为天人。我敢很肯定的说,如果没有这部作品的存在,老马的盛誉一定会减色不少。小说的叙述节奏非常缓慢,一触即发的死亡磨磨蹭蹭等待阻挠,凶手被旁人的观望和侥幸推到了“不得不杀”的无奈境地,我们只能眼看着杀戮发生却无力阻止。死神的身影一点一点遮蔽了天空和大地,命运却显得无能为力,一桩事先张扬的人间悲剧让整个镇子都弥漫了黄花雨般的悲伤。做过记者的老马摒弃了情感的介入,海明威的魁伟身影在此崛然显现。9万字的篇幅井然有序的调动几十号人物,这远比巴尔扎克、左拉在一部长篇中多线并进难多了。本书上榜个人年度阅读十佳。

老马的逝去让人悲伤,而他将会一直活在我们阅读的目光里,微笑。


【斯蒂芬·金】

1、写作这回事

2、头号书迷

3、斯蒂芬·金的故事贩卖机

4、宠物公墓

5、“黑暗塔系列”

(1)枪侠

(2)三张牌

(3)荒原

说完了略带沉重的老马阅读,来说点轻松的。跳进金爷的坑不是因为小说,而是因为他的回忆录兼写作“教材”——《写作这回事》,想想也挺有趣。这一年,写了人生中第一篇小说《法海》,不能不说是得益于金爷这本书的鼓动。其实无论是写作新手,还是创作的老司机,面对洁白空洞的稿纸写出一个从未存在过的故事,都需要克制失败的恐惧和信心的疲软。作者和写作之间的关系如同水手与大海,以此为生,不可分离,又时时危机四伏,面临灭顶的威胁。一场费尽心力的写作,最后的成品却是一部失败之作,这绝对是让人颓丧的巨大打击。

金爷的这本书,传授了很多实用性的写作技巧,这使得经验不足的作者在写作尝试中更具有可操作性,但更重要的是,金爷用自身无数次失败的经历,用他持续不断的阅读、写作训练来告诉我们:我也是这样深一脚浅一脚过来的,坚持下去,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和成绩。

写作当然需要天赋,但我一直不赞同过于强调这一点,因为只有顶尖儿的作家才有资格讲到天赋。大多数人还远未达到“已足够努力”的地步。对啊,写作需要努力,而努力必然有成绩,即使你真的没有被缪斯女神垂青,然而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录一段金爷的原话:

如果你发现某件事上你天赋异禀,你就会主动去做。即便没有人听你演奏、读你写的东西、看你的表演。每次出手都是一场炫技演出,因为你作为创作者会感到快乐,甚至是狂喜。如果你对读书写作乐在其中,并且有这方面的天赋,那么刻苦阅读和写作就不会显得太艰苦。

读《头号书迷》源于一次剧透。我们当然都对剧透深恶痛绝,甚至被剧透了的作品都难免会无辜的被无情抛弃,但是《写作这回事》中提到的金爷自己这本小说实在太吸引人了。他讲述了构思这部小说的过程,以及当它自立田地能够独立行走时,人物和剧情如何自行选择了发展方向。我在知道了结尾的前提下阅读了这部扣人心弦的小说。这可不是在滥用成语,真的是扣人心弦。整本书基本上就在两个主人公之间发生互动,不乏血腥场面,高潮来临之前的恐慌和结局里仍然挥之不去的梦魇简直是全程无尿点。更何况,俏皮的金爷在惊悚故事里还不忘用元叙述的方式来教授读者小说创作的技术性。

读到结尾,让我更为惊喜的是,这本书的结局和《写作这回事》中的描述完全不同,这阅读上的翻转感简直如同得到了一个装满糖果的巨大彩蛋。《头号书迷》曾改编电影《危情十日》,女主角演得太棒了,直如量身定制。

我们都知道,大学者布鲁姆死看不上斯蒂芬·金和J. K. 罗琳,但具有足够创作经验的金爷,在写作上积累的经验,足够一些写作者学好几年了。

P.S.共享个笑点:布鲁姆的观点是,生命有限,要去阅读经过时间淘洗的经典之作,不要把时间浪费在斯蒂芬·金之流身上,读那些通俗无聊的小说。而金爷恰恰也说过类似的话:

说来我也年过半百了,世上的书多着呢,我没那么多时间给烂书来浪费。

《故事贩卖机》是金爷的中短篇小说集,收录不少知名作品。最喜欢写于40年前的《木筏》,短短的几十页构成一篇完美的恐怖故事,金爷恐怖风格尽显。《迷雾惊魂》后来改编了电影《迷雾》,电影基本完全忠实于小说,较少发挥,是聪明的选择。这部电影一度是我最为钟爱的恐怖片,只是结尾改编得比原著还要绝望。

金爷描写怪物、超现实生命体、不明物体时,自有一套笔墨,读多了便有迹可循。比如《木筏》中的黑色圆物,比如《迷雾惊魂》中边缘笔直的白雾和灰色躯体、布满吸盘的触角,均是在现实基础上反其道而行之的创造,纵然你窥透了他虚构的奥秘,仍然愿意跟随他high到飞起的想象力阅读不止。

《宠物公墓》提出了一个伦理问题。提出问题而未给明确答案的作品,便具有了优秀之作的特质。这本书的问题是:如果可以,你会选择让逝去的亲人复活吗?复活后如果ta残疾、低智、暴躁,你会依然爱ta吗?复活亲人,如果只为了满足情感需要,那么也许死亡是必经的、最好的告别?

痛苦会随死亡停止,美好的回忆则由死亡开始。死亡不是生命的完结,只是痛苦的终了。

金爷受托尔金《魔戒》影响,决定倾尽毕生之力创作鸿篇巨制“黑暗塔”,我猜这是他打算垫棺作枕的作品了。已读前三卷,一卷比一卷厚,从第三卷《荒原》开始,仿佛滚沸的油锅里泼了冷水,情节一下子就炸裂开,生动好看起来。后面几卷将于2017年阅读。

金爷对一种写作主题数十年如一日的抱持巨大兴趣:描述极端处境(或封闭空间),并观察置身其中的主角的反应,和萨特的情境戏剧非常相像。

根据金爷作品改编的经典电影:《魔女嘉丽》讲校园霸凌,《幻影凶间》讲玄幻的酒店封闭房间和逃不出的恐怖小说家,《闪灵》讲封闭的风雪山庄的自然环境和漂浮不定的幽魂将作家逼疯以及妻女逃避追杀……

这让金爷的作品在通俗小说的领域里带有了严肃文学的因子,也是在诸如《宠物公墓》、《绿里》等作品中,即使还未出现魔幻、鬼怪、超自然等现象时,凭借情节描写和人物塑造依然能吸引读者持续读下去的原因。


【托妮·莫里森】

1、所罗门之歌

2、家

托妮·莫里森是2016年最好的收获,没有之一。《所罗门之歌》直接挤掉了《10?章世界史》的位置而位列本人年度阅读十佳之首。读这本书亦是一个机缘巧合,无意中看到一个网络直播,只是轻描淡写的提及这本作品,却引起我莫大的兴趣,看来,阅读真是和“书缘“”有关。

这本书的阅读过程极其缓慢,不是因为难读,而是她叙事的平易将我卷入其中,就像科幻电影里主人公被带入了某部小说的世界,置身其中,亲历亲为。在美国的民主现代化进程中,黑人在种族歧视的重压之下多灾多难,我趴在他们布满了蛛网的贫民窟墙角里,看着他们顽强不怠的生存和充满仇恨的报复,看着坚强自尊的女性在贪婪卑劣的丈夫压制下,如何度过充满了苦味儿的漫长一生。即便从未离开地面,她也可以自由的飞翔。

边阅读边写读书笔记,掩卷之后看到笔记本上横七竖八的字体和飞跃的弧线,仿佛看到了黑人走过的弯弯曲曲的苦难历史。因是从图书馆借阅,不敢在书上写字,于是索性买回一本收藏。如果有天要写长篇小说的话,我会再次恭读,并拆解莫里森迷人的叙事构造,滋养创作的灵感。

读《家》的时候,我好担心好担心。小长篇的形制本来就极不讨巧,篇幅限制对“浓缩”有极高的要求,但又不允许像短篇小说那样过于紧促有力(因此我要再次强调《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是伟大的);何况这本创作于2012年的作品是莫里森81岁高龄之作,我好怕看到她陷入晚年创作有心无力的悲凉。

没有失望。这本作品很棒。战争的后遗症,爱情被日常琐碎的侵扰搅得支离破碎,备受摧残的女性命运,女人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强大生命力,历经沧海桑田依然不改的家园故土……所有宏大的文学元素都调和在这本薄薄的作品中,水乳交融,荣辱与共。叙述上的时态闪回会造成些微的阅读迟滞,但对于有经验的读者来说,这却无疑是看电影般的享受。

托妮·莫里森于1993年折桂诺奖,诺奖授奖词写道:

作为第一流的文学艺术家,莫里森的语言如诗一般璀璨。她深入到语言内部本身,力图将语言从种族的桎梏下解放出来,生动地再现了美国现实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

我想这段话恰当而深入的理解了莫里森小说创作的全部语言奥秘和艺术高度。


【马洛伊·山多尔】

1、烛烬

2、分手在布达

今年有两位作家被出版商从故纸堆里刨了出来,卖得大火特火。很不幸的是,我也不能免俗,不仅买回来读了好几本,而且确实很喜欢他们的作品。这二位一是约翰·威廉斯,后文再叙,另一则是马洛伊·山多尔。

《烛烬》因个人口味的偏爱而跻身年度十佳。这当然不是说这部作品实际水准不高的意思。此前,提到独白式知名小说,首屈一指的便是茨威格的短篇《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相同写法的成功长篇小说则不多见。马洛伊似乎极擅此道,《烛烬》和《分手在布达》都是通篇的幽怨独白(据一位已经开读《伪装成爱情的独白》的友人说,这一本也同样是独白)。

话剧最考验台词功力的便是独白,演员须在一段时间内滔滔不绝而不会让观众感到倦怠(比如《哗变》里魁格舰长的8分钟台词)。小说亦是如此啊,在独白中叙事、闪进、回忆、建构小说空间,尤为考验水平。

需要说明的是,我对马洛伊的喜欢绝不是出于写作技巧上的喜爱,若论炫技,有太多作家能排在他前面了。恰恰是他告白式的、满腔怨气的、悱恻的、委屈的彻夜长谈,犹如铁锤击胸,几乎被他捶到泣血。只有被抛弃过的人,才知道什么叫一夜皆空。对方转身消失,毫无转圜余地,留你独在原处画地为牢。死别、生离、失恋、遭受排挤、伤残,不复如初的“现时”将过往隔离在玻璃的另一面,清晰可见却触不可及。忽喇喇似大厦倾,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我无法不去揣度马洛伊长达八十九年的一生抵挡过多少外部的残暴对他敏弱内心的伤害。他决然放弃苟延残喘,一枪击毙在他体内作祟的衰老病痛,保持着绅士的尊严与体面,只身飞往天堂。

这是我此生最为敬重与渴望的死亡和离别。


【约翰·威廉斯】

1、斯通纳

2、屠夫十字镇

世纪文景投入了多大营销费用来推广《斯通纳》,大概只有内部人士才清楚了。无疑他们的努力取得了商业上的成功,将众人的视点一度钉在铺天盖地的广告中,无处遁逃。

读罢当然是喜欢的。只是这阅读委实过于喧闹了些,如何评论都是锦上添花,就像《活着为了讲述》一样让我想逃避。读过,心里有个评价也就罢了。 斯通纳这个人在小说的第一页就死去了,注定是一本传记型的、带有总结性的悲伤之作。叙述者耐心的描摹中浸透了岁月无奈悲歌的长久哀叹。一个农民的儿子,挣脱了卑下的出身,却在命运的模型中被束缚了一生。面对相爱过而渐行渐远的妻子,却无力改变婚姻的冰天雪地。耿直的斯通纳这一生没有过得很糟糕但也没有很精彩,他只是一个平凡的、普通的、不得志而郁郁长逝的你我他。优雅的小说语言将悲伤艺术化,使这令人慨叹的人生披上了天边晚霞灿烂的火焰金光。

《屠夫十字镇》虽然在国内晚于《斯通纳》出版,却早于后者五年问世。这是一本极其好看的小说,情节,画面,描绘,气氛,风物,彷如为拍电影而作的准剧本,顺滑无匹的阅读快感,如同一部文字版的《荒野猎人》(建议阅读前观看这部电影,读小说时其中广阔无垠的荒原风光就会具象化的呈现于脑海之中)。

诚如作者所言,作品要探究的是一位爱默生主义的年轻人与西部大自然相碰撞时会发生什么,也就是说,要呈现的是特殊情境中特定类型的人之反应。作品主干(狩猎)一直在剥开人与自然之间的互动关系,尽管一年来漫长的狩猎努力化为乌有,然而这一无所获的结局并不具有《斯通纳》上帝慈悲般的怜悯与悲伤。

特意为这部作品写过一篇长评:《西部荒野中的浴火重生》。本书入选十佳。

约翰·威廉斯的个人经历在斯通纳身上有着鲜明的烙印,包括他作为一位学院型作家,一生出版寥寥几部作品却默默无闻这些特质。对这个作家很感兴趣,希望将来可以看到更多他的个人资料甚至传记。


【 朱利安·巴恩斯】

1、10?章世界史

2、脉搏

由于《所罗门之歌》的存在,《10?章世界史》只好在年度十佳里屈居第二。严格说来,巴恩斯远比托妮·莫里森视野广阔而才华横溢,但《所罗门之歌》恰恰胜于返朴归真,它的纯朴厚实仿佛坐镇龙椅,再好的后现代主义作品,也只好退让三分。

其实,《10?章世界史》实在太让我惊喜了。充满了不屑嘲讽的幽默句子满坑满谷,处处布满了隐喻,章节上的勾连和主题上的统一,让我在前后呼应的结构上连连赞叹巴恩斯的巧夺天工。这本作品一共有10?章,前面7章半在才华上毫无节制的冲刺,一章一个礼盒,打开之后的欣喜层出不穷。嗯,我想还是把写过的短评贴在这里好了,因为看到好几位友邻因为我的推荐而去阅读此书,实在感到分享读书感受是最正确的选择:

如同遍尝山珍海味而味觉麻木后,沉睡多年的味蕾再次觉醒。萨拉马戈试图用“失序”打碎一个世界并重新建立,我在本作中则看到了同样的努力。巴恩斯对神话的重写与颠覆是典型的后现代主义写作,比约翰·巴思或巴塞尔姆更为辽阔清晰、格局庞大。在反神话的虚构中,隐喻层层叠叠,冷嘲热讽的黑色幽默圆融自洽,异常理智而又热情勃发,只有纯粹的文学,而无哲学的僭越,各章连缀而互有关联。 活灵活现的大嘴巴木蠹,对上帝充满了牢骚与不屑,画家对灾难的有意剪裁与选择,正是譬喻了政治和历史对事实的选择性记忆与遗忘。

步入晚年的巴恩斯温情脉脉,全无《世界史》里的锐利毒辣,他在文字上笼了一片薄而温暖的烛光。夫妻之爱跳动如《脉搏》,通篇的对话滔滔不绝,淹没了夜晚的灯火。


【赫拉巴尔】

1、我曾侍候过英国国王

2、过于喧嚣的孤独

3、底层的珍珠

赫拉巴尔是靠短篇小说集《底层的珍珠》一战成名。这部薄薄的册子不乏优秀之作,虽然偶有差强人意处,但就像阿特伍德的初期短篇集《跳舞女郎》一样,带有初写者的真挚,不够圆熟之处亦见热忱。将捷克社会底层人物喻为珍珠,包含了作者显而易见的姿态和立场。在以中短篇写小人物方面,另一位极为心水的作家是托马斯·曼,可惜的是他的中短篇作品太少了,真是少而精的典型。

《我曾侍候过英国国王》如同雪地里的红宝石,鲜艳夺目,光彩照人,位居年度十佳,没毛病。赫拉巴尔写这本书,就像凯鲁亚克写《在路上》一样,在隔绝人世的写作状态下一气呵成,但这本小书远比《在路上》更为精耕细作。五篇互有关联的章节缀成本书,虽用说书人口吻,仍让人难以跳脱出来、旁观作者的叙事,只会一直沉浸在忧伤的旋律里不愿醒来。小说很能牵引读者的情绪,轻描淡写的暴力让人出离愤怒,黑色幽默则让人苦涩的含泪微笑。最后那一篇,悠长的凄伤之感像温柔飘落的雪花,坠落在寂静的白色山林里。这本书出版后,赫拉巴尔并未像他曾打算的那样细细润色,而是保留了原汁原味的初稿。这种写作,是神启,是很多作家终其一生都可遇不可求的奇迹。本书入选个人年度十佳。

犹太裔作家索尔·贝娄对卡夫卡《变形记》给予盛赞,却在此后再也没有翻开这部作品。他在小说里的家庭迫害中读到了隐喻,读到了经历过大屠杀的犹太人永不愈合的精神创伤。贝娄在此传授了我以深入的眼光去阅读一部作品的方法,于是在《过于喧嚣的孤独》中,我读到了两个字:抛弃。

老打包工被时代和流光所抛弃,他被遗忘在一个不见天日的角落干了几十年的废旧图书打包工作,最终却被毫不留情的一脚踢出了这个社会。世间所有的抛弃无不是冷酷决绝,背叛所遗留下的伤害是礁石上的疤痕,是沧桑老树的年轮,一直在那里,触目惊心的铭刻于历史。也许,在一年里读到《烛烬》和《过于喧嚣的孤独》这两本关于抛弃与背叛的经典之作,是来自天神的点化。


【索尔·贝娄】

1、奥吉·马奇历险记

2、雨王亨德森

建议还没读过贝娄的同学,从这两本作品来进入。《奥吉》用传统现实主义,《雨王》开始尝试用闪回技巧,有过这两本作品铺垫后,再阅读最有名的《赫索格》就相对容易一些了。《赫索格》运用了大量时间上的块状拼接和空间切换,这本作品在小说时空上堪称创作范本,不可多得,只是读起来要求较高的注意力。当然,《奥吉》和《雨王》的存在意义绝不是为《赫索格》做铺垫,这两本书反而比后者更能给我们带来阅读上的快乐。

独步天下的“贝娄风格”(将戏剧性自嘲和严肃思考相结合)在《奥吉》中确立。这部作品也是流浪汉式小说,虽然是贝娄篇幅最长的作品(中译本58万字),但众多人物和险难经历让这部鸿篇巨制妙趣横生。阅读时,我总会不停的想起《大卫·科波菲尔》(比如强硬刚正的劳希奶奶,让我想起大卫的姨婆),多年前在狄更斯那里获得的微妙而慈悲的关怀,在《奥吉》中再次温柔重现。在语言的洗练上,贝娄可远比前辈要彻底得多了,这让《奥吉》的可读性更高于被时代文风和社会环境所局限的狄更斯。

贝娄一生写了10部长篇,唯对《雨王亨德森》评价最高,他自言晚年唯一愿意重读的自身作品就是《雨王》——“这是一本非常好玩的书,它可以给我带来许多喜剧性的缓解,重温那些滑稽段落中的荒谬,这会给我一种'喜剧的提升'”。

《雨王》的“文字块”已趋于绵密,让人应接不暇。如果此前读过贝娄,再次读到这样的文字会倍感亲切。目光迅速游走在文字间,避免看后而忘前。这本书较少运用结构技巧,闪回造成的今昔对比,拼接得天衣无缝。精神空虚的都市人亨德森在原始野性的非洲探寻生命的本质,非洲王国的神秘、礼仪、风俗仿如徐徐绘卷,栩栩如真如亲临其境。亨德森在涤洗性灵之后重新面对这个世界,此后的《赫索格》亦承袭了这一心灵重生的精神境界。虽然贝娄在书中一笔带过“犹太人身份”这一话题,但仍可隐约感受到,犹太民族所遭受的歧视、偏见和苦难是贝娄耿耿一生的痛楚。


【卡尔维诺】

1、美洲豹阳光下

2、圣约翰之路

3、在你说“喂”之前

4、巴黎隐士

卡尔维诺的作品泾渭分明的分为两类:一类明白晓畅,一类晦涩难懂。去年新出版的这1、2、3,明显属于后者。当然,这是相对而言。老卡的《我们的祖先》和《寒冬夜行人》简直像童话一般简洁干净,透明清澈,一眼到底,真水无香。

《美洲豹阳光下》欲以5篇作品写人之五识,因老卡骤逝而成文者三,分别写味觉,听觉和嗅觉对人们生活的主宰(视觉及触觉二篇则未及出世)。书中三篇颇有法国新小说范儿,非传统叙事,此乃难读之故。

《在你说“喂”之前》,录文33篇,均为未曾结集之作,是谓补遗。创作年限跨度极大,1943-1984,足有40年矣。精品不多,却可见老卡在短篇中进行的各种创作尝试。最爱其中《卡萨诺瓦回忆录》,对我来说,有这一篇文章的存在,这本书便买值得了。

《圣约翰之路》宜与《巴黎隐士》并行而读。老卡谢世时才62岁,何曾想过这么早便写回忆录呢,因此这两本后人整理而成的作品勉强弥补了回忆录的缺憾,让卡粉能在书中窥寻到小卡、中卡直到变成老卡的某些人生足迹。相比而言,我更喜欢《巴黎隐士》,老卡遗孀耐心整理遗稿,将数篇散文、随笔、手记和访谈录纂成本不成体系的小传。老卡对都灵的偏爱,对纽约的认同,在书中反复出现,尤其详细记述了对他创作最为重要的美国之旅(关于美国种族歧视的亲身经历及描写,那两三页文字令人极为动容)。

如果我们很遗憾老卡没有接受过《巴黎评论》的采访而留下宝贵的创作谈的话,那么这本书中关于创作观和老卡部分作品的自我解读,也大大弥合了这个缺失。对老卡影响最深的作家是爱伦·坡(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海明威给了他不少文学滋养;老卡对厄普代克和纳博科夫的成就极为肯定。

读这本书时做了大量笔记,这令我感到对得起自己心仪的作家。


【毛姆】

1、剧院风情

2、在中国屏风上

3、兰贝斯的丽莎

毛姆笔下的女人极其迷人,无论是《面纱》里愚蠢无知的凯蒂,《寻欢作乐》里狡黠风流的罗西,还是《剧院风情》里困于爱情迷途的朱莉娅,她们性格不同却在毛姆的生花妙笔上遗世独立,风姿绰约,激荡人心且充满了无穷而耀眼的性魅力。

《剧院风情》依旧是毛姆最擅写的婚外恋,风采照人的中年美女,在男人群里来去自如。丈夫、蓝颜、情人,三段爱情模式各见千秋。未曾失恋长夜痛哭者,不足以语爱情。一旦跳出苦情的迷阵,“在洋葱和牛排面前,爱情又算得上什么呢?”经过背叛的人,觉醒之后便格外的清明,灵透,云淡风轻,便觉这样的纠缠再也没必要重新来过。大篇幅的运用倒叙是毛姆最爱用的讲述手法,旁逸斜出的情节枝蔓让故事更见层次与丰富,这可是毛姆小说创作的独门秘技 。毛姆喜欢写小聪明的男人与女人,就像他自己,把这小聪明玩耍得冷峻犀利,又不失柔情。

《在中国屏风上》是一本游记。毛姆用西方人陌生化的新奇眼光来打量我们早已司空见惯的本土文化风情,近代中国的社会现状、生存状态、人情往来和人物性格无不跃然纸上。跳离出小说创作,毛姆的文字变得更加牢靠起来。和小说相比,散文中的情感让读者更能直接进入他的内心,看到毛姆在小说里幽默冷嘲之外的善良温存,柔软而悲戚的内心。毛姆对中国劳动大众的生活和命运抱有深切同情,一写至此笔调就立刻沉重严肃起来,而不再有往常的戏谑。 其实小说笔法依然充斥全篇,这赋予考验文字功力的游记以更强的可读性。书中的真实人物更加生动,行文更加聪明。比如丈夫背对妻子时一个不经意间带有憎恨意味的眼神儿,就让整篇文章瞬间生动活泛起来。

本书写于1922年,三年之后创作的以中国为故事背景的《面纱》大概就是从此次中国之行中获得了给养。与辜鸿铭会面闲谈的一篇,最令人欣悦而感到亲切。尽管这本作品太过久远(写于近一百年前了),有些内容已经过时,甚至在写作当时就并不符合实际,但这毕竟是我们最敬重与心爱的那位英国老绅士,不远万里只身驾临中国,记录下了他眼中的一切。这使得这本书具有了一种文采斐然的史料价值。

《兰贝斯的丽莎》是毛姆长篇小说处女作,才8万字,一个下午就可读完,可以看看。


【伍迪·艾伦】

1、副作用

2、扯平

3、乱象丛生

4、无羽无毛

加上《中央西路公园》,上海译文共出版了5册伍迪·艾伦的作品,皆是独幕剧或短篇小说。伍迪的文学作品和他的电影一样,荒诞夸张的浪漫风格让人忍俊不禁。你很难在这里找到的“重”的东西,他就有本事把生活中的沉重烤化了给你看,好像一切都没什么大不了,一切都是生命中可以承受之轻。

对于这种有才华的人,我们无法以常理来衡量他:原子弹爆炸般的想象力,近乎魔幻现实的新奇,温婉的嘲讽,偶尔浸透了同情的悲痛,宛如荒诞派剧作大神尤内斯库、阿尔比们重新降临人间。

读伍迪读到最后是异常心惊的,这些文字上的搞怪耍宝,哪是随随便便的组合,这全都仰仗于存货齐备的庞大知识库。无论是名词、学科、名人还是历史,登台反串无不是精心搭建。他卖着轻盈欢快的步子,将死亡与悲伤远远甩在了身后。


【莎士比亚】

1、维洛那二绅士

2、错误的喜剧

3、无事生非

4、爱的徒劳

5、皆大欢喜

6、驯悍记

7、终成眷属

8、第十二夜

所读八部皆为喜剧。

谈论莎士比亚就像谈论《红楼梦》和鲁迅一样艰难。莎翁何止是显学,简直是显中之显,万神之神。我很喜欢安东尼·伯吉斯《莎士比亚》的那三行广告文案——

很多作家站在万神殿外准备进殿。
这时来了一个人,不和任何人打招呼,昂首走入了万神殿。
这个人就是莎士比亚。

真是被莎士比亚吓也吓死了,所以还是不谈吧。张爱玲读《红楼梦》到烂熟于心,不同版本间的差异能轻易辨别,“不同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的字自会蹦出来”。张爱堪称读《红》的楷模,与之可媲美的,则是耶鲁大学的哈罗德·布鲁姆教授。布老先生自言“每年都会读一遍《莎士比亚全集》”,这可同样是我们该瞄准的标杆儿。

当然,对于莎翁的阅读,我异常担忧。他的36个剧本固然篇篇经典,然而剧本的阅读从来不会进入读者主流,即使他是上帝一般的莎士比亚。有人轻蔑说道,这关你何事,爱读的人自会去读,经典自会流传。

然也。但我想,在阅读了前辈大师的经典珍品后,我们后辈学人,总该多少承袭了他们的风骨。做人,总要有点责任感。

唐诺先生说过一句话,完全理解了我的忧虑:

美丽的东西没理由死在我们这一代,这是犯罪行为。


【推理小说】(以下无剧透,请放心)

东野圭吾

1、放学后

2、新参者

阿加莎·克里斯蒂

1、无人生还

2、罗杰疑案

3、东方快车谋杀案

埃勒里·奎因

1、X的悲剧

2、Y的悲剧

3、Z的悲剧

4、哲瑞·雷恩的最后一案

5、希腊棺材之谜

东野的书是拿来消遣的,这样说无意冒犯。在阅读了晦涩、漫长、费尽脑力的经典长篇之后,来一本东野,绝对如同寒冬午后配了巧克力曲奇的下午茶,让神经都松弛下来。东野的小说不像阿婆或卡尔那样紧绷,除了作品这些风格上有区别,也因深植骨髓的日本柔和风在发挥着调节小说节奏的妙用。

《放学后》作为东野的处女作,虽难说值得称道,但确是一部规规矩矩的本格推理,对密室杀人做了一番略费心思的设计。一位推理作家无论今后归入或形成哪一派,都只有在创作了一部本格推理后才堪称登堂入室。这本小说结尾的回马枪倒是出人意外,已暗暗包含了东野将来的“社会推理”的风格——我们可能遭遇的谋杀于荒诞处常有合理处。

如果把《新参者》单纯归为一本推理小说,难免委屈了它。东野在这本作品里融入了更多日本文化与日常生活,因此在这样一个小长篇里塞进一大堆人物真是满难得的。

今年读了阿婆的“三大神作”,每本书都确立了一种推理模式,“推理宗师”之名号,舍阿婆其谁?阿婆一直致力于走自己的路,让后人无路可走,这个长有一副典型英国淑女范儿面容的老太太,真是黑寡妇般的犯罪之王。

《无人生还》的叙述非常清晰,十个人,面貌清楚,各有性格,台词明确,是“孤岛模式”的开山之作(《捕鼠器》等作品的“暴雪山庄”模式与之类同,均为“封闭空间”结构)。

《罗杰疑案》牛逼到什么地步呢?“作家们的作家”博尔赫斯的一篇小说曾原封不动的运用了它的叙述诡计,这还有什么可说的嘛(多说一句:叙述诡计和犯罪诡计是两码事,经常有推理粉将二者混为一谈,其实这是两个界线分明的概念,前者是叙事者的诡计,后者是杀手的诡计,前者涉及创作,后者关涉情节)?

《东方快车谋杀案》致力于凶手身份的神秘莫测,关于车厢结构和犯罪现场的环境描述,阅读时需多加注意,避免一时出神而到后面搞不清。当然,看西德尼·吕美特导演的同名电影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奎因的“悲剧系列”是目前最打动我的推理小说。纵然雷蒙德·钱德勒和劳伦斯·布洛克笔下的侦探形象更为具体而富有独特的人物个性,但“悲剧系列”的哲瑞·雷恩实在令我迷醉流连。

在《X的悲剧》中,终于排查出了真凶之后,他忧郁而富有人情味儿的目光焕发出了蓝色的清澈光彩,他以老演员伊恩·麦克莱恩的形象在我脑海里睿智的沉思着。

“悲剧系列”的最后一部《哲瑞·雷恩的最后一案》,萨姆巡官的女儿佩辛斯激动而失态的向愚鲁憨直的父亲大声喊出凶手的名字时,我和她一起流泪了。这本小说是系列里唯一没有在标题中带“悲剧”二字的作品,这个完美的收梢彻底诠释了以“悲剧”命名这四部小说的真正内涵,身为退休话剧演员的哲瑞·雷恩,在侦探的舞台上,再次完成了伟大而英勇的谢幕。

《希腊棺材之谜》是“国名系列”里最为出名的一部。它行文至中途的“推理推翻”让读者看到了两种叙述上的可能,看到了一个初出茅庐、此后将揽取聚光灯全部光辉的青年侦探奎因的成长过程。

有人说,对推理小说要求“文笔”是一种苛求,读推理读的是犯罪诡计、叙述诡计、流派……然而我想强调的是:只要把一种东西称之为“小说”,就不能忽视也不能降低对它“文笔”水平的要求。

阿加莎·克里斯蒂清透利落,东野圭吾善造画面感,埃勒里·奎因则实现了通过语言将推理小说彻底塑造为文学作品名正言顺之一派的历史使命。


【中国长篇小说】

1、金瓶梅词话

看完最后一行字,真个是百感徘徊。《红楼》的衰败是日渐凋颓,《金瓶梅》自西门庆死后,就百般悲凉起来。回首望来处,确是想念西门庆生时更甚。他刁狠歹毒,好歹也是凑了全家热烘烘的光景,每日里妻妾争斗,毕竟有他一家之主坐镇。一旦丧命,世态炎凉,小人、歹人、算计之人、良心丧尽之人,一时间嘴脸尽显,比西门庆谋财害命时更是看得人心惊。此外纵然潘金莲淫乱、陈经济放荡乱伦又养尊处优、孟玉楼圆滑处世、庞春梅忍心决绝,论到各人软肋时,也让人有不禁心疼处。世间百态,众生万相,实乃世情小说里难出其右的高峰,如无《金瓶梅》,《红楼梦》怕没有如今这般锦绣繁华、铭心入骨也。本书入选年度十佳。

2、丰乳肥臀

毫无疑问,莫言其他全部长篇小说都没有超过《丰乳肥臀》的成就。以一个家族的风雨历程来折射一个民族的沧海桑田,交织着城市与乡土、农民与土地、女人与男人之间此起彼伏的消长。女性才是一个民族的精魂,丰乳肥臀是生养众生的生命源泉。书中八十年代之前的篇章最为闪耀,后三分之一部分对改革开放之后社会与人心的暴露与讽刺,远远超过了十几年后余华的《兄弟》。莫言用匀速而均衡的力量写作,书里每一个句子都被洗刷过,油光锃亮,闪耀夺目。天上有宝,日月星辰;人间有宝,丰乳肥臀。位列年度十佳。

3、群山之巅

迟子建仍然关注着深山村镇里千年传承的淳朴民风和乡土人情,试图呈现横向的群像图,这与《额尔古纳河右岸》的纵向族谱构成创作上的互补。《群山》未曾放弃《右岸》上帝式的关怀,每个人物各有故事,而其中穿插的旁逸斜出的片段往往令人动容而印象深刻,比如敛容师和法警的超现实经历,比如安小仙的神迹。松散的结构适合于这个故事的讲述,因此结构并不该被诟病。《右岸》家族式演变是一个民族的缩影,而《群山》则写了一个时代片段里经久难忘的一群人的故事。对工业化对农牧社会冲击的表现与揭露,在这两本书中都未曾放弃着笔。

4、人之窝

读陆老文字,直如在奶酪上跳舞,温软香滑,顺势而下,阅读时目光不是从左到右而是从上到下,因那锤炼后的文字太过平实自然、收放自如。陆老的小说虽是最传统的写实手法,却一派着长衫、戴金丝边眼镜、泡了两碗茶与你对坐讲一下午故事的老派文人风范,温柔敦厚处,上承沈从文,下与汪曾祺同出一辙。读他文字真是一种极舒适放松的享受。

5、菩萨蛮

还是香椿树街,一如既往的阴暗潮湿、暴力黏稠,每个家庭关起门来都有见不得人的秘密和耻辱,每个人的血管里都跳动着燥热与不安。当写到农村和农民,苏童的笔调就会一下子温软起来,如同一头扎进母亲的怀抱,所有的尖酸嘲笑和冷僻怪戾全都消失殆尽。纵然语言依旧幽默,尽量“轻化”乡土的沉重,而其中的人情往来依然夯在中国的泥土里,根系牢固,纵深千年。这是部为农村妇女树碑立传的作品,朴实的大姑如大地母亲般,终于腾云驾雾的升入天国,肩生仙女洁白双翼。这本小书寻访多年而未曾借得,便愈发相信缘分未到。看来终究没有白等。另,用死魂灵视角写长篇,苏童可是比余华早了好多年。

6、南方有令秧

阅读时,对字句挑剔着看,不见有什么大破绽,这已是极好的了。从头到尾看下来,气力用得也均匀。令秧生育后,接见哥哥嫂子那一场对话,有明显的《红楼》味道,笛安倒是也不避嫌,直接告诉读者我在学着写,这样坦诚,反倒好了。这位80后作家值得期待,如果伊照此姿态继续写作,王安忆等前辈作家当后继有人矣。为鼓励新晋作家,本书入选十佳。

7、山中的糖果

严格说来,这是本散文集。邓安庆的一些作品,小说和散文之间的界线非常模糊,他可以在一篇小说中夹入大量物境描写,可以在一篇散文中运用小说的多声部或电影的淡入淡出、舞台剧的场面调度。这让他的创作具有了一种广阔性,不局限于文体便是自成文体,先破后立。

我不希望他的作品和风格陷入被动的“标签困境”——因为早年写乡土小说,便被人贴上了乡土作家的标签。从他的几本书里可以看到明显的进步和尝试。除了乡土,还有都市、校园题材,除了散文还有游记。我一直坚信一位优秀的作家一定是丰富的,邓安庆正走在这条路上。

如果不认识邓安庆这个人,我想我不会比现在能更深入的进入到他的文字当中。他写了那么多形形色色的人,却大多是以孤独为底色。我很难确定他本人是否是孤独的,因为我从不认为进入任何一个人的内心会是一件很容易的事。这些没有丝毫小聪明的文字浸透了他的忧心与淡淡的焦灼,他的无可奈何和无力感。当这些情绪聚集在一个温和的人身上时,会让人感叹,这些遭遇不该是他这样的人来承受。

这本书我送给了一位以前的朋友,希望她会喜欢。


【外国小说】

1、达洛维太太

意识流像一捧散落的珍珠,粒粒氤氲着记忆中的华光。伍尔芙更看重人物的内心世界,用双线交杂缠绕,在时间长河中往返闪回,修辞华美清新,彷如清风拂面,波涛拍岸,在在是英格兰的典雅深沉。

2、茫茫黑夜漫游

二十世纪初叶,整个世界都昏暗混乱如茫茫黑夜,人们的生活如点点星辰,闪烁不息而杂乱无章。化身为主人公的塞利纳在血肉横飞的战场上幸存,又在燠热多灾的非洲挣扎生活。巴黎的肮脏与奢华依然是巴尔扎克时代的模样,只是塞利纳笔下的世界全都是蝇营狗苟、尔虞我诈,黑暗如盲人的眼睛。作者从始至终保持着均衡的力度,这场写作简直是体力的较量,读者也跟着使力,读完后仿佛要虚脱,却也因此成就了这部彪炳史册的流浪汉小说。

3、利图马在安第斯山

略萨创作的第10本小说,写于1993年,如今才引进翻译。略萨的繁杂结构并不影响他小说的易读性,而这易读性又绝对无损于他作品的深刻与艺术性。他始终不忘小说是写给读者看的,就像斯式体系的演员是以给观众呈现一台活灵活现的舞台剧为创作宗旨。略萨数十年来走着同一条直线,在避免重复自己的同时,又是对走火入魔的后现代主义写作旷日持久的拨乱反正。本作恐怖主义、民俗与爱情多管齐下,结构错落、一喉两声,略萨的独门绝技“结构现实主义”已臻纯青。

4、快乐的死

加缪的散文化小说笔法在24岁的处女作中便已定型,虽现身说法处较多略显枯燥,却不掩其文笔优雅绵长。加缪描写人对世界的感知时极擅调动五官,声色味形此起彼伏,建构物质世界立体可感,简笔描摹,要言不烦。荒凉、绝望、黯淡、孤独这些关键词反复出现来诉说主旨,感情的渗入未使作品达到《局外人》无动于衷的零度叙述境界。加缪终生念兹在兹的阿尔及尔在小说中初次展现,大海与阳光遮蔽死亡的阴暗。孤独无着的梅尔索颇似默尔索的雏形,漠然对待世界。枪杀萨格勒斯充满了形而上的死亡哲学味道,而梅尔索独处时则充溢着叙述者的哲学追问。“要不计代价的追求爱了,抵抗这个以愚蠢和暴力将我们包围的世界。”小说结束于梅尔索的死亡,每个人都将在死亡中获得巨大的平静与安宁。

5、佛罗伦萨的神女

在充溢了神秘与激烈碰撞的东西方世界中书写融合与冲突,是拉什迪的拿手好戏。这本新作再次展现了他叙述生动故事和再现历史的能力。尽管神女卡拉·克孜具有《百年孤独》梅梅般离奇炫目的魅力与神采,但本书的魔幻色彩较之早期作品已然淡化了许多。女人在动荡不安的世界中比勇往直前的雄性更具生存力和生命力,无论依靠魅力、男性还是战争,甚至是改变历史的车辙。阿伽利亚是拉什迪的理想英雄,他战无不胜又为爱往生,俯瞰着遥远后世的阿克巴大帝,使后者难望项背。异域风情浓墨重彩,历史的战车隆隆作响,而寂静收场的却是那白雾弥漫的世界中,一叶三人乘坐的小舟向尚未成形的新世界驶去,留下陌生人身世的难解谜团。

6、像欲望一样快

这本书读得非常高兴,当年读《恰似水之于巧克力》时,精彩的故事让我把书翻得哗哗响。能感知到作家在写这本书时,充满了对衰老与病痛的善意体察,因此那本应悲伤的颓圮仍让我在阅读这本书时收获快乐与感动,这种感受丝毫不亚于写惯推理的东野推出《解忧杂货店》时所带来的惊喜。作者竟把悲伤和快乐调和得如此恰到好处,就像浓浓的朱古力里滴入了温柔的泪。已经很久没有如此忘情的阅读一本小说了。

7、星辰时刻

阅读时必须将自身封闭在真空隔绝的环境中,这本书每一个字都指向自我,而将读者不停的轻轻推至三丈之外,只可远观不许近玩。读者就像偷窥者,在角落里张望这些金光闪闪的虚无琐碎,让这稀奇的光芒轻轻披在我身上。想告诉李斯佩克朵,你的迟疑和不吐不快早已蕴于我心,你的笔就好比我重重心事的唯一出口,在你笔下,我忘却了孤独。元叙述的间离会让不谙此道的人一不小心就眼神涣散,滑过了情节的叙述而专注于文句的修辞,其实这内向型的写作,让人在阅读时根本无法一边观看情节一边去进行写作上的技术性分析,它更让我们的内心沉浸于她所编织的世界和人物身上。小说随性的形式感,是作者以尽力表现这个女人的人生为己任。克拉丽丝是个糟糕的女人,她的生活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混乱和灾难,但她不染尘埃的独特就像赫拉巴尔笔下最后飞升为白衣天使的女人们,不具名的悲惨境遇,被粉碎的纯真,恰如天上亘古不变的闪烁星辰。入选十佳。

8、人鼠之间

和《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是今年读过的最好的两部中篇小说。中篇对写作者的要求是在有限的篇幅内进行头尾完整的叙事,既不允许如长篇般娓娓道来,也不允许如短篇般快速有力。中篇更考验一个作者”浓缩“的创作能力。田园牧歌是底层人遥不可及的乌托邦,黑人没有平等权力甚至没有做人的尊严。乔治与莱尼本身就是一种象征,他们象征着一切卑微生灵对流淌着奶与蜜之地的无限神往,而注定无法企及的这一渴望,如厚重的雾霾愁苦的笼罩在命运的上空,一切拼尽全力的挣扎都注定失败与徒劳。莱尼堪称与《喧哗与骚动》中白痴班吉并列的低智人形象,他的无辜、单纯与惨死正是譬喻了美好之物难容于卑污苟且的人世。书中“光线”的运用极易被忽略,有心人能从中看到大师在写作技巧上的巧手安排。

9、鳄鱼街

就像在纸上砸碎了一个首饰店,一地的黄金玉器,珠宝翡翠。梦呓,超现实的变形。修辞用得大张旗鼓、金碧辉煌,通篇漫无边际的比喻、通感,让本体和喻体之间隔了三匹千里马跑一日接力赛的脚程。布鲁诺·舒尔茨让人联想起卡夫卡,约是因为父亲形象的营造。不同之处在于,卡夫卡的“父亲”是父权的极致,泰山压顶、令人窒息而彷徨无措,是对神经系统的毒害与毁灭。舒尔茨的”父亲“则是悲剧性的,凄凉的,令人悲悯。他和女仆之间默默的认同和敌对之感,仿佛棋逢对手,是诗性的精神世界与稳实的物质世界之间的扞格。父亲一再重复的死而复生和最终的逃亡,以及愤怒的指责,是光明而高高在上的人类理性所闪烁的光辉。

10、红色笔记本

优秀的作家经常有一种本事:在小书里见功力,写得格外动人。比如卡波特的《圣诞忆旧集》也是如此。奥斯特将所有不可能的现实以文字记录下来,来保护记忆不被遗忘的烟云笼盖。我们所有写字的人,要做的,就是把真实发生、听起来却不可信的事实,用笔记录下来。每一个字都是上帝的馈赠,是人类的历史。

11、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

与阿特伍德、门罗一脉相承的短篇创作,情节淡薄而重情绪的书写,用缓慢的节奏逐渐铺展出寓情于物的内心世界,每篇作品费尽心力的精雕细琢,只等行家读者的慧眼识珠。广阔无边、明亮自由的大海象征着生命的希望,沉闷昏暗的村镇意味着传统的固守,黑暗无边而危机四伏的矿道则喻示着死亡沉重的威胁。回首往事的眷恋在麦克劳德笔下染尽感伤色彩,以行为的描写来代替内心的旁白,以横断面的描摹来替代戏剧冲突,笔触含蓄的在深沉的举动里托举着安静端正,所有日常的思绪和心怀都可以在这里找到影像——离情、愤怒、离乡、归乡、孤独、安详、感伤、男子气、义气、正直、帮助、守望与继承。

12、跳舞女郎

展露女性世界及其内心的隐秘,亦有对女人的嘲讽和批评。对忘恩负义的出轨男人表示不屑,却也有对帮助过女人的男人那发自心底的感激。14篇小说构筑了一个丰盈的两性世界,明暗各半,不偏不倚,写作技法也堪称精湛。单以短篇小说文体而言,阿特伍德毫不弱于同样致力于探求女性及两性精神世界与现实的门罗。书中有的篇目直接抒写了很深情的感情,甚至毫不在惜因此对艺术性的伤害,这让人看到一个有血有肉的写作者,既有对男人与女人的疼惜,也有对“被损害的”的偏爱与怀念。

写了长评《在两性世界中跳舞的女郎》

2016年12月21日~12月26日

玉面神君桃花眼2016年阅读十佳

(排名先后)

1、所罗门之歌

2、10?章世界史

3、金瓶梅词话

4、我曾侍候过英国国王

5、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

6、烛烬

7、丰乳肥臀

8、屠夫十字镇

9、星辰时刻

10、南方有令秧

【2015年阅读总结】进入黑夜的漫长旅程

【2014阅读】长篇小说是漫长的人生旅程

【2014年】中短篇小说阅读总结

【阅读是一场妖娆的调情】2014年阅读之戏剧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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