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我国农村经济的改革与发展 1、必须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十二亿多人口,有九亿生活在农村。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国家就难以稳定和发展;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国家就难以实现现代化;没有农民的富裕,国家就难以富裕。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中国经济发展和改革的根本问题;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农民现代化,是社会主义中国现代化目标中最艰巨的任务;在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状况,决定着国民经济的整体状况,决定着人民的生活质量。农业的这种基础地位,是工业不能替代的。 然而,我国农业的竞争能力是十分薄弱的。首先,农业生产的特点是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二者互相交融。一方面,我国农业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比较低,人加牲畜的手工劳动占相当大的比重,人们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很差,一有旱涝灾害农业就减产欠收。另一方面,由于农村人口多劳力多,适合劳动密集型生产,限制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生产,又反过来限制人们战胜自然灾害的能力。其次,农业是社会效益高而经济效益低的物质产业,农业产品是全国人民食品需求的主要来源,也是轻工业的主要原料来源,对社会的贡献大,使社会享有的效益高。但是,由于历史形成的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等原因,我国农产品价格一直在低位徘徊,而且越是农业丰收粮食富足,粮食价格越低,形成不良循环。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没有政府的保护和支持,很容易在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的竞争中被冲击被淘汰。农业的这种基础作用和产业特点,要求我们必须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发展的首位。特别是在工业化过程中,只有加强农业,才能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才能保证工农联盟的巩固和加强,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得以顺利推进。 近年来,我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农村社会主义发展和稳定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就,农村形式总的是好的。但是,当前农村也存在严重的问题:农产品生产过剩,销售不畅,价格偏低;乡镇企业效益下降,农民增收缓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这些问题不仅关系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而且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农产品供给能力的提高如果不能给农民带来实惠,来之不易的供求平衡局面就会发生逆转;农民购买力不提高,扩大内需的方针就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农民生活不改善,影响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就会增加;农民的投入和积累能力不强,我国农业就难以适应日趋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农业和农村经济不能稳定发展,国民经济的大好形势就难以保持。 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当前尤其要高度重视农民收入问题。要把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做好现阶段农业和农村工作,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基本目标,并放在整个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认真抓好。 2、大力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1)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 当前我国农业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农产品质量低、成本高,不能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农业区域结构雷同,影响各地比较优势的发挥;农产品加工程度低,制约增值效益的提高和消费需求的扩大。为了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必须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所谓农业产业化,就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对当地农业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把供产销、贸工农、经科教紧密结合起来,形成龙头带龙尾的一条龙经营体制。 农业产业化之所以成为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措施,是因为:① 农业产业化有利于因地制宜地利用当地资源,使当地的耕地、草原、森林、湖泊、山地、滩涂、海域、矿藏等自然资源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提高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益。② 农业产业化有利于提高农产品的利用价值,改进产品质量,增强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③ 农业产业化有利于促进本地二、三产业的发展,创造新的生产领域,增加新的就业机会,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促进小城镇建设,缩小工农差别和城乡差别。④ 农业产业化有利于促进农民进入市场,按照市场的需求安排农产品生产,以市场销售合同订单确定品种和产量计划,使农民生产的产品有销路,市场需要的产品有货源供应,买卖双方都有利可图,维持农产品供求的大体平衡。⑤ 农业产业化有利于扩展经营规模,克服我国人多地少和分散经营的矛盾,通过生产基地集中连片种植或养殖,用产业链把千家万户连结起来,把分散经营转化为大规模经营,加快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2)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我国农业抗灾能力还不强,必须调动国家、集体、个人多方财力,多渠道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首先,水利建设要坚持兴利与除害结合、开源与节流并重、防洪与抗旱并举的方针。搞好大江大河的治理,加快重大水资源控制性工程建设。根据我国水资源紧缺的实际,应当把节水放在突出位置,着力抓好水资源优化配置和节水工作,努力提高用水效率;改革水费和灌区管理体制,促进灌区节水;干旱地区要发动群众因地制宜开展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同时要加强规划管理,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和旱作农业技术,提高用水效率;目前农村有些地方人畜饮水困难,要加大这方面的投入,尽快加以解决。其次,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改造中低产田,加强商品粮和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大种子工程、畜禽水产良种、动植物保护体系建设的力度。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恢复和建设天然草场,保护湿地,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3)逐步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 我国农业大量富余劳动力的存在,既是我国整个国民经济落后的表现,又是阻碍整个国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逐步从种植业向多种经营、乡镇企业、小城镇转移,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必由之路,也是使农村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进而增加农民收入的客观要求。可以说,不改变九亿农民搞饭吃的局面,农民就富裕不起来,农村现代化就难以实现。对这一战略问题,我们应从两方面来认识和对待:一方面,应当认识到,农业劳动力的转移过程是一个伴随经济发展逐步推进的过程,需要经过长期的努力才能实现,不可以急于求成;另一方面,应当看到,目前农产品供给从总量上大于需求,正是加快农业富余劳动力从种植业向多种经营和二、三产业转移的大好时机,应当抓住机遇,加快转移的步伐。 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要从三个方面抓紧工作:①要向农业的深度和广度进军,合理利用荒山、荒坡、荒滩、荒水、荒草等各种农业资源,采取承包、租赁、拍卖等不同方式,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加强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把畜牧水产业发展成为农业中的大产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延长农业产业链,创造更多的就业需求和农民增收的门路。②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是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的重要途径。要引导乡镇企业推进结构调整、技术进步、体制创新;乡镇企业应立足于当地资源优势,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储藏、保鲜、运销等行业;加快改造传统工业,积极发展商业、运输、饮食、服务、旅游等劳动密集型第三产业。③大力发展小城镇,既要积极,又要稳妥。现阶段主要发展县城和少数基础较好的建制镇,充分发挥这些小城镇对周围农村的吸引作用和幅射作用;发展小城镇主要是发展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要在加工、贸易、旅游等方面形成特有的主导产业,特别要与农业产业化、乡镇企业、专业化市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逐步形成产业发展、人口聚集、市场扩大的良性循环,增强小城镇在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吸纳农村人口方面的积极作用。各地应抓紧制定促进小城镇发展的投资政策、土地政策和户藉改革实施办法。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入城市务工,要切实加强引导和管理,使之有秩序地进行。 3、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1)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 我国农村改革从1978年开始,实行家庭承包制。对于打破农村单一公有制和单一按劳分配的体制,克服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和政社合一的种种弊端,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对于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挥了独特的优势。1983年后全国广泛推行家庭承包制,规定农民土地承包合同十五年不变。1998年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表,根据农村改革和发展二十多年的经验,确定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治理等开发性生产承包期可以更长。与此同时,农业生产实行农户和集体双层经营体制,集体发挥统的功能,农户发挥分的功能;宜分则分,宜统则统,统分结合,一举两得。事实证明,农村实行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既坚持了农村土地等重要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又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既符合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性质要求的规律,又符合农业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相结合的规律;既适应当前手工劳动为主的传统农业,也能适应采用先进技术后的现代农业。因而,这种经济体制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 (2)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从1998年起,我国农村实行粮食流通体制三项改革政策:①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有多少收多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对农民愿意交售的余粮,都要按保护价收上来,不拒收、不停收,不限收;对水分高、质量差的粮食也要收,但可以实行季节差价、质量差价,按规定合理扣水、扣杂;坚持户交户结,即时向售粮食农民支付售粮款,除农业税外,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不得为任何部门和单位代扣、代缴任何税费,乡镇、村干部也不准在粮站、粮库坐收;必须制定合理的收购价格,以质议价,不准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也不得抬级抬价损害国家利益;当市场粮价高于保护价时,可参照市场粮价确定粮食收购价格,注意保护农民利益,防止粮食流失。②粮食收储企业实行顺价销售。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对收储的粮食,按高于收购价格的价格顺向销售,禁止按低于收购价格的价格逆向销售,禁止亏本低价销售粮食。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的粮食销售价格可以有所差别,以鼓励竞争。③粮食收购资金实行封闭运行。从事粮食收储的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粮食所需的资金,由农业发展银行严格按照“库贷挂钩”原则,保证供应,加强管理。粮食调销坚持钱货两清,足额还贷。这样,改变了粮食收储企业吃银行大锅饭和给农民打白条子的不良行为,杜绝了企业领导人挪用购粮款,损公肥私的不正之风,从而稳定了农村粮食购销秩序,安定了人心,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 (3)加快农村税费改革 农村的乱收费现象严重损害了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已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了。在当前农民增收困难的情况下,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让农民休养生息,对于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农村费改税则是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政策。所谓费改税就是取销原来的乡统筹费和村提留费,改为向农民收税的形式,纳入财政税收的轨道,彻底从根源上杜绝向农民乱收费的现象,减轻农民负担。这项改革正在进行中,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全面责任。一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认真测算制定好方案;二要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中央制定的政策办事,做好深入细致的工作,尤其是在农业税应税面积、常年产量、计税价格等指标的计算上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能简单化;三要认真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完善配套政策,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同时,要以农村税费改革为契机,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乡镇政府要转变职能,下决心精简机构,裁减人员,减少村组补贴干部人数,优化农村教师队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不影响社会稳定的前提下,适当撤并乡(镇),以利于精简机构和人员,减轻农民负担。为保证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税费改革后形成的乡、村正常收支缺口,中央和省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要继续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纠正没有法律依据、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的乱收费,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报刊征订乱摊派、电网改造乱收费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切实保证费改税改革取得成功。(我国于2004年免除农业税) (此专著发表于2001、8、1 《党建理论专题研究》之分册《依法治国与执政党建设》。17万字。主编叶友华、姜春华、杜金生、王振岳。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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