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如今三年过去了,这句话需要怎么理解?都赋予了农民哪些财产权利?目前这些权利都实现到了什么程度?下面农地圈根据最新信息,给大家总结和解读农民财产权的这六种具体权利。 农地圈备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一、占有权解释:很容易理解,无论是对耕地还是宅基地,占有权基本已经实现,耕地已经实现了承包经营权的重新确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也正在进行中。 目前进度:基本实现。目前全国土地确权整体进度60%。 二、收益权解释:包括农村土地流转已经从中央意见的形式予以认可,农民可以收取租金。宅基地可以用来从事农家乐等和第三产业结合的服务业。 实现程度:已经实现。 经营性建设用地33试点名单: 北京大兴区、天津市蓟县、河北省定州市、山西省泽州县、内蒙古和林格尔县、辽宁省海城市、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黑龙江省安达市、上海市松江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浙江省义乌市、浙江省德清县、安徽省金寨县、福建省晋江市、江西省余江县、山东省禹城市、河北省长垣县、湖北省宜城市、湖南省浏阳市、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广西北流市、海南文昌市、重庆市大足区、四川省郫县、四川省泸县、贵州省湄潭县、云南省大理市、西藏曲水县、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甘肃省陇西县、青海省湟源县、宁夏平罗县、新疆伊宁市 三、继承权解释:农地承包权、农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目前能否继承法律尚未明确。其中宅基地使用权只能通过地随房走的原则曲线实现。 实现程度:基本实现。 四、有偿退出解释:耕地承包权可以通过转包、出租、互助、转让等方式(只能在集体内部),经营权可以流转。宅基地有偿土地已经在试点。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退出资金主要来源于村集体的极其有限的收入,前景不容乐观。 实现程度:在试点。 五、抵押解释:农地承包经营权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房可以作为银行的合格抵押物来使得农民可以更容易从金融机构贷款。 住房抵押试点: 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名单: 实现程度:在试点。 六、担保解释:当农民的贷款额度大于其抵押物价值的时候,第三方的农地承包经营权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房都可以用来担保,使得农民更容易获得贷款。 实现程度:在试点。 更多农村产权解读和最新信息,敬请关注农地圈微信公号:quandier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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