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和未来,万恶的人贩子却像幽灵徘徊在侧,一旦落入其魔爪,不仅家人悲痛欲绝,孩子的悲惨世界更是无法想象...... 2017年1月1日起 '偷盗婴幼儿'情节特别严重的 将被处死刑!!!
2016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规定,对婴幼儿采取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其脱离监护人或者看护人的,视为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偷盗婴幼儿'——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该司法解释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要想杜绝拐卖,消灭买方市场才是根本。 没有了供应,也就抑制了需求,买方市场才会逐渐缩减。将欺骗、利诱等行为的拐卖提上了死刑的高度,是对社会呼声的回应,也是对拐卖的一击重拳。
民警提醒,如果发现疑似被拐孩子,应尽快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报警!如果允许,可拍照取证,但请注意千万不要打草惊蛇。 转发出去!让更多人知道! 多一次转发也许就多挽救一个家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