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后,不少人准备更换工作,甚至换个城市生活。那么,辞职后公积金该怎么处理最妥当呢?小编给大家分情况说说。 一、辞职后找到新单位的职工 职工辞职后找到新单位的,可以将原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 职工在本地新单位再次就业的: 职工辞职后,首先原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然后由单位经办人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或本人前往归集业务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办理转移手续。 办理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原单位或新单位盖公章或备案章); 2.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的,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 二、辞职后没有再次就业的职工 辞职后没有再次就业的职工,可按以下两种办法处理: (一)转入集中封存户集中管理。成功办理后,提取、变更个人信息、再次就业时办理转移业务不需要原单位盖章。 办理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原单位盖公章或备案章); 2.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的,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 (二)符合“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条件的,可办理销户提取。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2.填妥并加盖公章《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4.职工本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可以是广州市内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中任意一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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