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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发布2016全国空气质量状况 后十位九城在京津冀区域

 James5291 2017-01-20

原标题:环保部发布2016年全国空气质量状况

文/凤凰网主笔 陈芳

2016年,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向好,重点区域主要污染物浓度同比下降,但北方地区冬季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第一批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城市中,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海口、舟山、惠州、厦门、福州、深圳、丽水、珠海、昆明和台州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衡水、石家庄、邢台、邯郸、唐山、郑州、西安、济南和太原市。

1月20日上午,环保部环境监测司副司长吴季友在例行发布会上,对凤凰网等在内的媒体介绍了2016年全国空气质量状况。上述结论是根据对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1436个空气质量监测点监测结果得出的。

吴季友介绍,2016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舟山、丽水、福州、厦门、深圳、珠海、惠州、中山、海口、昆明等84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好于国家二级标准),占24.9%。优良天数比例为78.8%,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比例为2.6%,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0%;PM10浓度为8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7%;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0%;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长三角区域PM2.5浓度同比下降幅度最大

三个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情况如下:

京津冀区域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56.8%,衡水、保定、石家庄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区域PM2.5年均浓度为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8%;PM10年均浓度为1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8%。

长三角区域2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76.1%;丽水、舟山、温州等7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80%以上,其余18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区域PM2.5年均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2%;PM10年均浓度为7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6%。

珠三角区域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89.5%,区域内9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均在80%以上。区域PM2.5年均浓度为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9%;PM10年均浓度为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5%。

城市颗粒物浓度和重污染天数持续下降

吴季友表示,通过上述2016年监测数据表明,全国环境空气质量形势总体向好。

一是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数和优良天数稳步增加。2016年,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8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达标城市数同比增加11个;优良天数比例为78.8%,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

二是城市颗粒物浓度和重污染天数持续下降。全国338个城市PM2.5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0%;PM10浓度为8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7%;重污染天数比例为2.6%,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第一批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城市PM2.5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与2013年相比下降30.6%;优良天数平均比例为74.2%,同比上升3.0个百分点,与2013年相比上升13.7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为3.0%,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与2013年相比下降5.7个百分点。

三是重点区域污染物浓度持续改善。京津冀区域PM2.5浓度为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8%,与2013年相比下降33.0%,其中,北京市PM2.5平均浓度为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9%,与2013年相比下降18.0%。长三角区域PM2.5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2%,与2013年相比下降31.3%,其中,上海市PM2.5平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1%,与2013年相比下降27.4%。珠三角区域PM2.5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9%,与2013年相比下降31.9%,其中,广州市PM2.5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7%,与2013年相比下降32.1%。

京津冀区域供暖期间PM2.5是非供暖期的2.4倍

吴季友也指出,我国北方地区冬季污染依然较重。从监测数据分析,3-10月空气质量相对较好,重污染天气多出现在冬季,特别是北方地区进入采暖期后的时段。2016年,京津冀区域11月15日-12月31日供暖期期间,PM2.5浓度为135微克/立方米,是非供暖期浓度的2.4倍,仅12月份就发生了5次大范围空气重污染过程。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有所改善,但仍是我国大气污染最重的区域。区域内河南、北京、河北和山东等北方地区优良天数比例不足60%;74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相对较差的10个城市中,9个城市位于该区域。区域内PM2.5、PM10、SO2、NO2、CO和O3浓度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高出51.1%、45.1%、40.9%、63.3%、68.4%、24.6%。京津冀区域优良天数比例为56.8%,比全国平均比例低22.0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9.2%,比全国平均比例高6.6个百分点。

全国1436个国控站点全部完成上收任务

吴季友还介绍了2016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全面完成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2016年全国1436个国控站点已全部完成上收任务,为进一步厘清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有效避免行政干扰、确保监测数据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全面建成京津冀及周边区域颗粒物组分、光化学监测网,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设置19个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站、23个手工采样点、31个激光雷达观测站,并布置多台移动观测车,为准确研判重污染天气污染成因、客观评估应对措施及效果提供支撑,提高了京津冀周边区域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精细化水平。三是积极推进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建成国家、区域、省级和城市级空气质量和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系统,并在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中经受了检验,发挥积极作用为冬季重污染过程研判、防控及应急应对提供了非常关键的技术支持。

答凤凰网:今年还将对空气质量变化进行排名

从上述环保部发布的数据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仍是污染最重区域,全国空气质量城市排名中后十位九城来自该区域。针对凤凰网“全国空气质量排名除总量外,是否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及空气质量变化排名”的提问,环保部大气环境管理司司长刘炳江回应称,目前的全国空气质量城市排名是《大气十条》明确要求的,毕竟公众切身感受到的还是与绝对值有关。但他坦陈,凤凰网提出的问题是有道理的,因为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发展所处的阶段不同,污染状况差异也很大,京津冀区域处在同一个空气流场里,环境空气质量一直处于高位,绝对值高,因此,在74个城市排名中多数城市处在后面。刘炳江告诉凤凰网,内部也有污染物下降比例排名,下降比例最高的也基本在京津冀区域,“两个排名都重要,排名靠后的给压力,排名靠前的给鼓励”。

吴季友对此补充回应称,目前的空气质量城市排名始于2013年,环保部已着手在研究通过变化程度进行排名,并已制定了《城市空气质量变化程度排名方案》,今年不光要排客观的空气质量,还要排变化情况,让地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在变化排名里能够得到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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